混堂巷记

作者:苏沧桑    更新时间:2017-05-19 16:03:30

吴孙的梦:单身胖女人摊开他的手掌,眼神剐了一下他的掌纹,抬头翻着白眼说,十年后,你会再谈一场恋爱。他不响,心里说,谈个P啊,心都已经碎了。然后,他看见胖女人身后一整树的樱花一下子都落了下来。

从此,他的世界散发着苔藓被太阳晒干的味道,也是那条叫混堂巷的小巷的味道。

之前,吴孙的每一天都与混堂巷擦肩而过。

太阳升到九点半时,路上该喧嚣的都已经过去,其实,城市过了九点,人们各就各位后,就会变得安静。就像一个主妇,经过了一早的忙碌,把家人都送走后,回笼觉一样的安详。

而这个城市白天最安静的地方,在吴孙看来,就是混堂巷——位于杭州莫干山路广电大厦后院的白墙和马塍路小区白墙之间一条八百米的弯曲小巷。巷子像一条河,墙像两岸,桂花树从广电大院墙内伸出来,藤蔓从马塍路小区铁栅栏伸出来,隔岸的夫妻般一高一低互相望着,墙面斑驳的苔藓仿佛是他们的孩子。

巷子弯弯曲曲,少有人行走,转一个弯,又是一个无人的洞天,再转一个角,又是一个。偶尔有行人路过,或一个老人推着另一个老人的轮椅慢慢走。地面很干净,几乎连落叶都没有,窨井盖闪耀着青光。到了秋天,似乎能听见墙里面桂花与桂花在说话,吐气如兰,细碎的言语便落了一地,又随风飘往不知何处。混堂巷在这个城市里,仿佛是被遗忘的一口古老的深井。

混堂巷并不是他的必经之路。从小区出来,左边是混堂巷,右边走几步便是热闹的莫干山路,上班的人,总是走往热闹的去处。每个工作日早晨,吴孙都会准时起床,自己做点炸面包裹鸡蛋,喝一杯咖啡,再开车去上班,傍晚回来前,已经在机关食堂吃过饭了。家里空荡荡的,儿子读大学,妻子白天忙生意,晚上忙牌局、美容和养生,几乎每天都在晚上十点后回来,至于是不是真忙,他不会去细想和计较了。日子日复一日,死气沉沉,心境倒是安宁的。

然而,这个初春的无数个上午九点,这个巷子变得不一样。她来了,从大西洋彼岸来。她住的宾馆很远,临时上班的地方却与他一墙之隔,因此,混堂巷忽然成了一座鹊桥。

没有一丝风,她从巷口那头走过来,他从这头走过去。走过第一个拐弯处,他看见她从小巷尽头走来,桂花叶与藤蔓的阴影下,她走路带起的空气微微浮起她的长发、长裙,如十年前她和他的初见。然后,她抬眼看见他,笑了,眼眸明亮。她说,呵呵。他也说,呵呵。就像昨天见过一样。

一个月,几乎每天八点半,他从莫干山路口的小区走过去,她从马塍路口走过来,看着对方越走越近。她的裙子会被漏下来的阳光晒出斑驳的花纹,整个世界绿意盎然。然后,他们说几句话,然后分手,去上班。有时,他带她去吃饭,几乎吃遍了杭州各种小吃。他觉得,这些日子,就像她裙子上的阳光一样,是老天漏给他的。

有一天,一前一后走着,她问:“这个巷子真能通到你家?”

“是啊,要不去看看?”

“很想去。可是,哼!”

他听出来,“哼”是表示不满,当然有撒娇的意思,如果真生气了,就不会有“哼”了。

他说:“真的没关系的,上去坐坐?”

“不了不了。”她说。

他的家,墙后面那些楼的其中一幢,他其实没有想过带她上去,她亦无意去。但假如让她真切地看到他的生活细节,无论是好,或者不好,对于她,只有一个结果:别扭。

风吹动树叶,吹过来十年前某个午后。十年前,他四十岁,她二十五岁。他已婚,她未嫁。在异国相遇,相恋。和无数雷同的故事一样,妻子以死相逼,他们选择分手。

二十多岁的女孩,出奇的冷静,说:“其实,爱情是敌不过亲情的。爱情最后也是要变成亲情的。如果我们结婚,最后也是要变成亲情的。现在你下不了决心离婚,说明我们爱得并没有那么深。”

他回国后,再也联系不上她。

“狂风暴雨是在痛苦中的某个天神的哭声,因为他的爱情被大地所拒绝。”那些日子,吴孙脑子里常常出现高中时念过的这句诗。他想,属于他以后的日子,不会有阳光了。

吴孙单位里有一个女人,胖胖的,通灵,据说能看到一个人所有的过去将来。有一天,她看出了丈夫心里的另一个女人,然后变成了单身,也决定从此不再结婚。她看出了吴孙心里的秘密,跟他说:“你心里那个人,太远了。别伤心了,十年后,你会有一场恋爱。”

他不语,心里说,他妈的,我的心都为这个人碎了,以后怎么可能还会谈一场恋爱呢?

然后,十年后,她来了。岁月几乎没有改变她的容颜,她还是单身。不同的是,她似乎忘记了怨恨,她到一个连锁公司帮助做一个新项目,给他打了电话。她在电话里说,昨晚我做梦了,我已经很久没有梦见你了。

他觉得自己一下子活了过来。

她带了一个U盘,里面是他们曾经在一起游玩时拍的照片。夜里,他看着电脑里一张张照片,眼眶慢慢热起来,十年了。他曾经那么帅气精壮,如今却头发稀少。她也成熟多了。十年了,没有在一起时,他以为自己不在乎了,短短二十四小时,一切又都回来了。

胖女人的预言准了。整整一个月,他带她去吃饭,看电影,喝咖啡,逛西湖,逛超市,聊天。除了没有肌肤之亲,他们无比妥帖,如同年轻人的恋爱。

她最喜欢听的歌,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一上车,她就要他把CD调到那一首。

他们一起穿马路,每一次,他都张开手掌向上仰着,时刻接着她的手。

他们逛街时看到一件驼色大衣,同时说,优雅大方。套上后,配上她的驼色靴子,那么贴切,像是为她定做的。他去付款,听到营业员对她说,您和您先生真般配。

一个月,除了牵手,除了眼睛对着眼睛,他们什么都没做。

下雪了,断桥上,她张开嘴接雪花吃,像咽食物一样咽下去,说:“我以为自己已经不爱你了,原来,是距离造成的错觉。”

他什么都没说,笑笑,心里说,这个人,即使只爱我一小时,我也要爱她二十三小时,我多么多么想要她,可是,我不能告诉她,否则,潘多拉盒子一旦被打开,又会是一场翻天覆地。比起十年前,会是更深的伤害,对她,对妻子,都是。

妻子已年近半百,自从她的父母去世后,她胆子变得极小,一个人不敢睡,她有一个习惯——吃夜宵,不是吃零食甜点,而是必须吃热汤面。可是,她不再敢一个人去厨房煮面,害怕,一个人坐客厅里吃,也害怕。如果他帮她煮面,她一个人在卧室里等,也害怕。她变得像一个孩子一样,再也不是那个经常斜眼看他的老婆大人,人越来越胖,整个脸都松弛了。

爱不起来了,但扔下她,怎么忍心?

雪下在断桥上,瞬间化了,这是初春的雪,如一次回光返照。她将眼睛看向他身后远处灰蒙蒙的山影,说:“我看《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时,都看混了。《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男主人公,怎么可能从二十岁到七十岁,那么迷恋女主人公,其实,就是因为没有得到过她,连单独跟她说话的机会都没有,所以,爱因为幻想才永远有激情。而女主人公对于丈夫的爱情,才更可靠,那是亲情中的激情,更有质感,是不会被风吹跑了的那种,是时间沉淀出来的。所以,最好的爱,应该是亲人那样的爱。你说对吗?”

他没有回答。他想,她长大了,懂他了,不再是那个常常“哼”的小女孩了。她说给他听,其实是在说服她自己。

十年后的再次分手,如夜晚如期降临混堂巷。他们最后一次在混堂巷里走了走,并没有得出什么结论。结论其实已心照不宣。

他开车送她到住处,她下车时,一场大风扬起她的裙摆,惨白的路灯下,她像是要飞起来。

“好好找个人嫁了。不过,以后别不理我,你说过,咱们是亲人了,对吧?”他说。

“哼。”她回应。

她下车后,他将车子开到院子里掉头过来,停在她面前。她急急扑了过来,他摇下窗子,听到了巨大的发动机轰鸣声里她的哽咽,如暗夜河流的呜咽。他把她的手抓在手里,冰冷的,有什么东西涌上来,一下子堵住了嗓子。他迅速将她的手放开,松掉刹车,车拐出院门,遇见了红绿灯,他回头看到一个瘦弱的影子,被路灯照亮,风撕扯着她的裙子,像要带她走。

车灯车流,在眼前渐渐模糊,他想,这辈子,大概不会再见到了。不会了。十年没有流过的泪流了下来。

第二天起来,他刷着牙,想像着她也起来了,她喝咖啡,她化好妆了,她的眼圈还是红的,她下楼了,坐上了公司送她的车,她到机场了,她的风衣被机场巨大的停机坪风吹起,她看着舷窗外默默流泪,她身边的人不知道她的眼泪为谁而流。

泡沫还留在嘴里,一抬头,窗前,所有的樱花一夜间谢了,这短短的一个月,一下子变得极不真实。他下楼买早点,站在混堂巷口往里看。依稀三两个行人匆匆走过,一个老人坐在一条石凳上,门前晒着一条花被子,默默无声,时光静止。

他没有拐进去。入眼的景色,全部触景生情。他知道从此自己无法再去他们一起走过的那些街,那些地方,那个巷子,全都要绕道而行,他亦再不能听那首《好久不见》。

那天晚上,和朋友们吃西北饭,上来一个菜,热气腾腾的,土豆烧牛肉,烂烂的,她最爱吃了。他在手机上打了一句短信:我没想你,就是老想我们在一起吃过的那么多顿饭。想了想,还是删掉了。

手机突然响了,是她发过来的短信:其实,这次来,是想把你抢回来,带走,因为,我知道你爱我,这一点,你装不了。我一个人去过你住的小区了。我想,也许我能碰到你和你太太,如果是那样,我就跟她直说,说出一切,说我想和你在一起,我很邪恶吧?可是,那天下雨,一个老太太坐在屋檐下的凳子上唱越剧。我问她唱什么,她说,天缺一块有女娲,心缺一块难再补。我突然觉得,她就是二十年后的你太太。我想,假如当时你们真的出现了,我唯一的行动,还是、一定、仍然是:逃走。

你住的地方的味道,有雨和苔藓的味道。现在,我好像每天都能闻到。

一场雨过后,秋往深里、冷里沉了下去。吴孙走在运河边,看船来船往,人来人往。他想,京杭运河诞下了各种人,各种生活,像我这样心里深藏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而郁郁寡欢的中年人,一定到处都是吧?他们是坏人吗?不能算吧,这世上的好人坏人到底如何区分呢?比如我,把一生的最爱都放弃了,却肯定算不上一个好人。

都在说,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我有梦想吗?这样想的时候,他看见运河的水波里,浮现了她从混堂巷深处款款走来的样子,她的头发已经花白。

秋天来了,一天,妻子打电话来,她没带伞,在巷子那头被雨挡住了,让他快去接她。

几个季节过去了,他第一次重新走进混堂巷,桂花的味道从雨里飘过来,是快要谢的味道,像一个老年人的味道,像他最近越来越熟悉的自己身体的味道。他突然发现,那么美的墙,其实,缠绕着无数纠结的电缆,那些藤就挂在电缆上,长在电缆上,还有一个变压器之类的东西,就这么挂着,丑陋而危险。

巷子的地面上,落叶被风卷着四处碰壁,像一个失魂落魄的人。

密集的雨声里,从巷子的尽头,突然传来半年前她鼻孔里发出的“哼”的声音,仿佛就在耳边回荡。可以想见她的音容,此时,在世界另一端,她在干什么?这个桂花香几乎侵略了整个杭城的秋天,他能想见她一定也是被异国的一种香氛包围着的,也能想见她什么时候会披衣起床站在落地窗前,什么时候会沏一壶茶,什么时候捧一本书懒洋洋地躺倒。但他不愿想见,什么时候,她会遇见另一个男人,也用鼻孔对他发出一声“哼”。


(刊于《上海文学》2016年1月号)

版权方授权华语文学发布,侵权必究
(快捷键←)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