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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徒志岚    更新时间:2017-05-02 16:15:39

HR:呃,你的英语是在比利时学的?

我:嗯,这样我就掌握了两门外语。(我倒是想去英国学啊,比利时的英语专业不是录取分数低嘛。)

HR:没拿到硕士学位? 

我:家里有老外公需要我照顾,没念完就回国了。(比利时教授很抱歉地对我解释:如果让你毕业,我怎么对得起其他睁眼听课的孩子?)

凭我的翻剧经验和老妈教我的答案,我通过HR的面试,进入一家影视公司当翻译。上班坐地铁得半个多小时,从复兴门坐到团结湖。你问我为什么不在大厦林立的复兴门找家公司?那上班离家得多近呐,走着去十五分钟就到了。是这样的,上下班高峰期,走在复兴门一带,恍惚间我会觉得自己还没毕业,挨挨挤挤的都是小伙伴们。是的,全国各地的同龄人都挤在你身边,从穿着上可看出工作年限,穿着淘宝货和小品牌店的套装,挎着A货包包,绽露着精明又疲惫的脸。从二十三岁到二十六岁,大家在公司里的职位差距还不大。老妈说,再过几年,有些人就会从地铁里消失,开上自己买的车。小姨当初就是挎着个货真价实的LV包挤地铁,后来心疼那个包,一咬牙买了辆车,再咬咬牙,开始给自己的包包和车升级,为了这些装备一路杀到了外企高管位置。“祝你早日从地下走出来,看看你能用几年时间!”小姨鼓励我。

从比利时回来后,我活动半径通常不超一公里,出门频率维持在每周一次上下浮动。生活在远方,好吧,我先离开复兴门吧,离开乌央乌央的同龄人再说。于是,我开始了挤地铁的生活,每天早上在庞大的队伍里候着,一趟车下来两三个人,奇怪得很,车里却并不空出一点缝隙。能不能挤上,除了收腹、屏息、厚着脸皮贴上去外,还得看站台工作人员乐不乐意搭把手把你塞进去,好让车门关上。等上个四五趟,一般公司的打表时间快到了,地铁里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巅峰时刻,那时刻一过,接下来那趟车会奇迹般地腾出一两个位子,正好让我能站上去。

车身晃着像摇篮,在人群中不必担心被挤倒,即便被挤得差点双脚离地,也不影响睡眠质量。在地铁里,你会碰到同道中人,或靠在门边,或头枕在拉手环的手臂上,或头埋在公文包上的双臂里,或仰面瘫在椅子上,个个安然香甜,好像乘地铁主要是为了进入梦乡,兴许在家里睡得都没那么踏实。地铁从天安门的地底下穿过去,晃荡到国贸,眯瞪一小觉的我在国贸换乘,眨眼就到团结湖,到达公司所在的工体北路4号院。那个院子不大像写字楼区,白日里看上去只有几家公司和饭馆,出入的大多是白领和食客;到了晚上,院子里的霓虹灯会亮起,它摇身一变,成为夜总会、迪厅和酒吧的聚集地。 

我的工作并不复杂,翻一点美剧和拟写给国外客户的邮件。每天我的上司总能准确地找着我,我待在门口抽烟的时间等同于坐在电脑前的时间。烟给了我跟犯困抗衡的力量,一支万宝路能提供我片刻清醒,这片刻包括从大门走到我那个隔间,坐下,敲上两行字,看看发小们、同学们在QQ上逗贫,逛逛1号店,给醇生买点狗粮和玩具,喝上半杯茶,含完一粒薄荷糖,啃下一个手指的指甲刺。几个片刻之后,就到午休了。午饭后除了烟还得加咖啡。加班的话得有麻辣味的晚饭提神。通常手头的活能在下班前一小时卯足劲干完。回家后继续字幕组的翻译,直到夜里两点。

这院子里有一只著名的流浪猫,人都喊它大黑。大黑在自己国土巡视完一圈之后,爱在公司门廊里趴着歇脚,像优哉游哉的猫王。每从转门里出来一个人,它就昂头望望,成熟世故地冲它的子民打个招呼。

“据说跟人亲的猫才会这样叫,猫之间不用喵喵声交流,它们靠闻和触摸。”刘芳说,她是我小学同学,因为她的介绍我才知道有这家公司。

哦,猫语,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大黑的尾巴柔软惬意地打在地上,一拍一拍想起来又是一拍,再一拍,这是什么猫语?我看得入了迷,情不自禁也卧在地上,四肢一边倒,压在下头的那条腿像大黑的尾巴那样轻轻拍着,触碰大地,大地也轻微颤动着回应我,一回一合中,我又像鱼似地滑入了梦乡——

对于一只猫来说,我的体积大得不像话,黄昏的时候,我在路灯照不到的阴影里遛着,很多人会将我误看成是一条狗。但其实,我真的是一只猫,毛是长了点,它们耷拉在我脸上,黑白灰夹杂的毛后头有我绿森森的双目。我身上的毛到处打着结,这也是别人误会我是狗的有力证据。他们说我身上没有猫的“天性”,声称只有病入膏肓的猫才不去梳理自己的毛,正常的猫总把自己舔得干干净净的。什么是猫的天性?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病入膏肓?反正我的脚能稳稳当当杵在地上,眼神威武有力,见到人还愿意喵两声,跟人类结个善缘,避免来日饿晕倒地也没人管。

老实说,我不大记得我活了多少年。每当我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梦就把我和我的记忆切断了。要是梦见一盆牛奶或者一丛钻不到尽头的草还好,要是梦到钻楼道里出不来,在数不尽的楼梯里转悠,或是梦到无数只穿鞋子的脚,醒来后我得想上老半天,上一顿吃什么来着?我为什么会待在这个院子里?为什么我一看到其他公猫就想揍它们,直到它们消失在我视野里,连气味都闻不到,我才稍微感到放心些。咦,为什么那只同样身披黑白灰毛的狗老是冲着我叫?

“在这种地方,你怎么也不把自己搞得体面一点?”

奥利奥雕塑似的,笔挺地蹲在窗台上,瞪了我一眼,打了个哈欠。奥利奥是何大爷的狗,一只公哈巴狗,也是黑夹杂白毛,以致经常有眼神不好的人把它跟我弄混。我们最明显的区别就在脖子上,它有绳套,我没。天气凉了,它更神气些,穿一件鲜红的小马甲出来溜达。奥利奥经常对我莫名地感到不满,跟我相提并论似乎有失它的身份。

“什么是这种地方?什么是体面?”我跃上一个纸箱,问窗栏里的它。

“三里屯,这是!”奥利奥喊了一声。

“呃,这不是白家庄吗?”

我四下里看看:几幢上世纪80年代起就蹲那儿的四层红砖小矮楼,不足五米宽的街道,两旁立着小饮食店、小超市、煎饼果子摊,还有一所什么什么机械学院。

“穿过这院和外头大马路,就是三里屯!北京最潮的地方。”

“人走动的地方,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别说我跟人没关系,你瞧,我都穿上衣服了。哪像你,连毛都不舔,脏!”

“穿上衣服也是狗,脖子上拴绳子!”

这话戳中了奥利奥的心事,它不言语了,眼睛流露出鄙视。奥利奥有一点好,从不矫饰。比如吃完屎它会纠结,也不矫饰自己的纠结。

一把沙哑的嗓子在招呼奥利奥,何大爷在里屋喊:“儿啊,饭做好啦!”这招呼替它解了围,奥利奥像子弹一样跑了,一反刚才那个爱搭不理的样子。

平日里提起何大爷,奥利奥就是眼泪汪汪的,何大爷把奥利奥当作儿子养,训练它人的动作和行为:站立、鞠躬、作揖。为了混口饭吃,它全部照做。一旦何大爷不在家,它就恢复自己的狗样——它心目中的狗样,因为仰慕猎犬,尽管自己是哈巴狗,它努力昂然而立,尤其在我面前,保持着那种风范。

“狗得有狗样,”它老说,“有规矩,忠心义胆。”

看奥利奥很没样儿地奔向何大爷,我顶着一头的毛跑开了。我没人管,奇怪的是反而时常会吃饱了撑着,有时候得满院子溜达消食。这院里喂我的人是要排队的,只要公司里有女人,必有爱猫的。我往公司大门口一蹲,就能有好吃的送出来,喂我猫粮,然后掏出手机跟我合一个影,摸摸我,心满意足地离去。我继续蹲在那儿,享受屋子里头冒出来的冷气。

天凉了,我就趴在汽车前盖上晒太阳。有一天,我趴的车前盖是银灰色的,一个男人走过来,掏出车钥匙,我听到汽车开锁的嘀嘀声,虽吓得蹦起,可余威犹在,愣是不挪地儿。来人头顶和嘴唇下的毛都是银灰色的。他没赶我,掏出一个相机,给我来了一张照片。后来,听路人说,我上了娱乐杂志,跟这个车前盖一块儿。奥利奥嫉妒得眼睛直冒红光,说我真会找地儿,居然在一个明星的车上晒太阳。那几个月,喂我的人暴涨,处处都撒着搓堆儿的猫粮。我来者不拒,在围观者的啧啧声中,每堆儿尝上一两口,然后在居民楼地下室睡大觉,睡到黄昏时分才出来。

院子里难得的安静:公司里该下班的都下班了,夜总会的还没上班,酒吧也黑着灯,由里散发空洞洞的霉味儿。薄雾让四周变得模糊起来,昏沉着。这几年,雾霾成了大家的噩梦,渐渐又成了笑话,老笑话,老提就被人笑话。口罩成了生活必备品,搞得我再也认不出熟人来,打招呼都困难了。

这天是周五,夜色越深,霾里的怪味越浓,我闻了闻,是汽车尾气的味道,开往三里屯的车多得跟蚂蚁似的挤一块。奥利奥就喜欢这股怪味,它说城市越大这股味道越浓,其他地方想闻还没有。想到奥利奥和它的狗样,我笑了。

一个白色的身影走过,我努力看了一眼,确认它不是掉在地上的口罩,是只新来的猫。它越走越近,我注意到它的眼睛——左眼像天空,飘浮丝丝薄如蝉翼的云,右眼像夕阳下的铜钟,锈迹斑驳,散发着迷人的光泽。左眼睑边上凝着三颗暗红血珠,圆圆的、小小的,不留神就不会发现,就像不会发现秋天长在草丛深处的小浆果。

我犹豫着要不要提醒它,那边草堆里有个没盖的井,我刚迈出一步——

一个小小的黑影贴地溜过,是只耗子。白猫盯紧前方,加紧步子跑过去,脖后的腿骨关节一起,一伏,一起,一伏,蓦地,它跃起,将那只小耗子按在爪下,垂下头,张着嘴,翻了翻粉红色的舌头,一只完整的耗子便消失在那几下温柔的撕咬间。

我不由自主朝前走了几步,一簇狗尾巴草被我带得晃了晃。它被惊动,抬起头,看到我,张大嘴……我伸长脖子等着它叫喊。等了等,它发出一声空哑的喊声。我盯着它,忽然意识到,它是一个聋子。大概它不知道世界上有声响这回事,更不知道自己也能发出声响。那叫声像一阵狂风掀翻了老屋顶的瓦片,瓦片纷纷翻了个个儿。我感到我身体里什么东西随着这狂风,崩裂开,酥成了粉,竟然忘记它闯入的是我的地盘。我想上去拍拍它的脸以示友好,它往旁边一闪,直愣愣地盯着我,背弓着,耳朵竖着,表示了极大的防备心,随即蹿入草丛,跑得无影无踪。

“喂,别睡了。”刘芳推推我,我从笔记本后抬起头,遇上上司不满的眼神,我急忙垂下头,装作奋笔疾书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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