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黑夜无尽的绚丽的梦使清晨疲倦了么?它闭上眼睛,用一条厚重的纱幕,遮住了自己永远清新娇羞的脸,再也不理会林中鸟儿的欢快的喧嚣和龙湾流水的深沉的低吟。
唉,雾,这早降的弥天大雾啊!
金铃悄然打开门来,静静地向外窥看。浓雾笼罩中的大自然,象这个被突如其来的愁绪所激动的姑娘一样,正在用数不清的攒动的细小颗粒,集合成飘动的有形状的风,匆匆聚拢,又纷纷荡去,刀斩不断,斧劈不开,从地表升起缠绵的忧思。
“姆妈,我走了。”她说,站着一动也不动。声音象往常一样的温顺,没有一丝倔强和赌气的痕迹。妈妈却心痛了,走过去,拍着她的肩膀,用哀求的目光望着她:“阿囡,千怪万怪,怪娘事先没和你商量,可我也是为你好啊!咱们办事要站在理头上,也得罪不起人家,既然已经讲好了,你就今天别出工了,去看看好吗?要是实在不行,等你回来,咱们就把这门亲事……回掉!”
金铃向妈妈望了一眼,妈妈的眼圈发黑,面容憔悴,不由得轻轻咬了一下嘴唇,低下头去。
她默默地抄起扫帚,把灶间和仅有的一间屋子又扫了一遍,把中午煮饭的米淘好,倒进铁锅,从菜园摘来新鲜的茄子和扁豆角,洗净搁在锅台上。
“妈,我上工去了。”她轻轻地但是坚决地说,对着墙上一面破损的小镜子,系好了头巾。
湿滋滋的雾,象河里荡漾的波浪,那么冷漠地淹没了她。她在迷茫中摸索着通往蘑菇房的路。
在清朗的早晨,这是一条可爱的路。
黄绿色的稻田,在道路的一旁铺展开去,千万颗露珠在稻叶上闪烁,映成了光明的海洋。蝴蝶在光波上翻飞,扯起雪白的帆;欢乐的波浪涌到路边,把甜柔的愉快沁入人的心腑。
幼嫩的水杉在小路的另一边延伸,金光在树叶上跳舞,从那里滤过早晨清新的风,吹来生命的欢欣。
拐过稻田是一座石拱桥,桥边有一片竹林,鸟儿在它青葱的怀抱里筑起巢,唱着无穷无尽的欢乐和爱情的歌。竹林的西面,龙湾水蒸腾起丝丝缕缕的雾气,象透明的轻纱,半掩起满河盛开的水葫芦花。湾头的那棵苦楝树,把自己老态龙钟的身躯伸向空中,期待着晨光的加冕。红屋顶白烟囱的蘑菇房,挺立在河边淡淡的紫霭中。
但是现在,那深黄、嫩绿、鲜红、姹紫的颜色呢?那平直、弯曲、婀娜的线条呢?那清新、甜美、芬芳的气息呢?啊,那太阳、云霞、繁花、绿叶,正在复苏的万物,都到哪里去了……
没有了,一切都没有了,仿佛造物主用无情的橡皮,把它们连同这个村庄一起,从人类世界的地图上擦掉了,消失得不留一丝痕迹。
金铃竭力睁大眼睛,挣扎着想从这紧锁大地的浓雾中追回昔日绚丽的记忆,但她的努力白费了。在她的视野所能到达的地方,只剩下几团形状不一的墨迹,浸润在一片乳白色中。就是这些墨迹,也给人以时时都要被消化掉的感觉。
她觉得那空中无数攒动的细小水滴,那飘来荡去的雾的风,正在慢慢渗入她的肌肤和心灵,渐渐地,她的整个身体也都溶和在弥漫的雾中,模糊得不能认清自己了。
也许,生活也是这样的迷离、缥缈和不可捉摸的。
她想,她过去曾经嘲笑的事情:媒人的介绍,两个不相干的人简单的撮合……终于切切实实地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来了。难道这就是爱情吗?自己曾经朦胧而甜蜜地憧憬过的爱情的女神突然从她纯金的宝座上跌落下来,在混沌的世界里,碎成泥塑的破片……
本来,终于有人来提亲了!新奇么?激动么?有一点。可是,她想,如果真有一天要离开妈妈,到一个陌生的人家去生活,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更何况,母亲坚持要她考虑的那个人,是她所鄙夷的人。一想到这一点,她的心就发出一阵轻微的颤慄。她讨厌他,她不愿意跟他多说一句话。
她想着,似乎感到应该去找秋芳,和秋芳谈谈心里的苦闷,但又觉得,她一夜间比过去长大了许多许多,秋芳太小,不会理解她的。
她在迷茫中前行,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桥上。
哦,桥,弯弯的石拱桥,多少次沐浴在黄金般的光焰中,给人以彩虹一样绚丽的想象,仿佛它能跨越现实的长河,到达理想的天国。但在这浓重的雾中它却畏缩地藏起了自己的身影,象一个久病不愈的驼背老头,脊梁上渗出了虚弱的冷汗。
金铃走上去,抚摸着潮湿的栏杆,只见桥下盛满蒸腾的雾,机帆船远远地驰来,发出响亮的突突声。但撑船人和船的形状,却连影子也看不见。这声音好象不是从河里传来,而是从天外飘来。
居然还有船,有人!有人在雾中驾着船,在迷茫中顽强地前进。她感到一丝震颤的惊喜,低下头去,但见船慢慢钻进了桥洞,又缓缓飘开,仙踪似地消失在天外,不留痕迹,也没有一丝对人间的挂虑。于是一种加倍的空虚和惆怅,向心头袭来,仿佛那飘忽而去的船,也带去了她的希望和憧憬。
她走下桥,沿着河岸往前走,前面就是生产队的打谷场,场边的河滩上,苦楝树耸立着怪物一般巨大的黑影。透过黑影向东看,在它的旁边不远的地方,贴着一张圆圆的苍白的纸,那是太阳可怜的太阳,那灿烂的光衣,那威慑的热力,竟也被这弥天大雾吞噬了!
人们常说,春天的大雾过后会有晴天,那么这雾是呼求太阳的甘露,还是隐匿太阳的帷幕?
她不知道。昏沉地低下头去,忽然看见河岸下出现了一条发亮的边,好象一根松弛了的窄窄的缎带。岸边的一排芦竹,在这里投下清晰的倒影。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在这一片混沌的世界中会有这样的奇迹。她一口气跑到苦楝树边的河滩上朝水里望去,只见苦楝树黑色的身姿,投进水里,它的倒影竟也奇迹般地变得生动美丽,清晰动人了。瞧那片片绿叶,串串青果,弯曲的枝条,全都历历可数,清楚分明。不但有形状、有线条,而且有光、有色彩,有生命的绿郁。
这又是为什么?为什么幻象是清晰的,而现实却很朦胧?
她觉得奇怪,但找不到答案。忽然,有一种新的意识,潮水般地从她心上卷过,刹那间她似乎从迷蒙中望见了自己……
恍忽间,蘑菇房已经到了。第一批蘑菇已经可以采摘了。昨天金铃告诉泉根,她从大队弄来了葡萄糖,采过之后加在水里喷上去,下一批蘑菇就会长得又快又大。
但她现在似乎压根儿忘记了这件事。泉根挑水回来,只见金铃沉着脸,不声不响地径自提了篮爬上木架去采蘑菇了。几支葡萄糖好好地放在一边,动也没动过。他好生奇怪,但不敢响,只是默默地替她将葡萄糖兑进水里,然后拿了喷筒站在一旁等着。待金铃摘完蘑菇,他就把水喷洒上去。
平时蘑菇房里充溢着金铃的欢声笑语,他并不以为然,而只是紧闭嘴唇,顽强地固守着一颗被冷漠麻木的外壳所包裹的心。今天,忽然不见了那看惯了的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也没有了银铃般可爱的话声,仿佛生活的锁链脱了节,以至于他忘掉了自己,一味细心地揣摩起金铃的脸色来。他发现她脸上笼罩着愁云,目光黯然,动作漫不经心。“呀”,她把刚刚出土的小蘑菇也采下来了。该提醒她一下?不,瞧她鲜红的嘴唇抿得多紧,她遇上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她的心很沉重,她在苦恼……啊,但愿不要……但愿一切不快很快就会消散。她应该是欢乐的、幸福的,这个善良的好姑娘!那碗姜糖水,又甜,又辣……别打搅她,别打搅……
金铃摘摘停停,停停摘摘,好象极不愿意把那雪白的生命从孕育它们的苗床上分离下来。有时她摘下一个,就把手指伸进泥里,挖出下面的根来,掰开泥块,望着那网络般的菌丝。这些菌丝依然是洁白的、柔韧的,却不再激发起她的种种美好的幻想。她只觉得这菌丝要破土而出,长成一颗小小的蘑菇是多么不容易啊!就是长出来的生命,它也不曾想到还没等开花结籽,就被人采摘下来。可见自然界也是充满了荒谬与不合理。
然而,据说这一切都是一种习惯。人们习惯于把没有长成熟的蘑菇采下来当菜吃;人们习惯于这样的婚姻,从来没有人提出过异议,也从来没有人企图与之抗争,即使需要忍受再大的痛苦,也是心甘情愿地这样一代一代忍受下去,包括她的母亲,甚至她的哥哥。
哥哥比她大十岁,从母亲身上继承了那种善良、温和的天性,也沿袭了母亲那种优柔寡断的脾气。他在县城的一所中学里教书,却听从家长和亲友们的摆布,和本地的一个只见过面却没有说过话的姑娘结了婚。嫂子是个瘦巴巴的凶女人,嗜好吵架,没理也得占三分。可怜的哥哥只好一味地顺从、忍让。有一次,学校里的一位同事兴冲冲地大老远跑了来看哥哥,嫂子正和哥哥怄气,错把客人的提包当成自己男人的,不由分说地一把扔到了门外,提包里的一只半导体,当即摔成了哑巴。
这样的婚姻无疑是不幸的,是悲剧。金铃曾多次含着泪,私下里询问哥哥,为什么当初会糊里糊涂地答应下这门亲事。哥哥总是长叹一声:“你还小,不懂事啊!”然后摘下眼镜,用手擦着镜片。
现在,她懂了吗?也许,眼前的现实正在教会她懂得这一切,顺从这习惯。可是,习惯为什么不能改变,从她开始?
是的,就从她开始。她不是已经坚决回掉这门亲事了么?她不是没有去相亲,而到这蘑菇房里来了么?
金铃想着,把攥在手里的泥块捏碎了,扑簌簌的撒下去,心头稍微松快了一些。她扭头一看,窗外的雾气淡了,潮头花垂挂在枝头上,淌着浓雾聚集成的泪水,似乎正在从这种痛苦的状态中寻求解脱;蜜蜂在花蕊营营地蠕动,但它们还没有力气飞起来。
她低下头去,忽然看见,在她泥土撒落的地方,有一个针尖般的白点,挖开来,见一只刚刚形成的小蘑菇,正在试图顶破土层向上生长。她又轻轻地拨开了边上的几个土块,就又发现,这下面还有数不清的小蘑菇,需要搬掉压力,往上发展;但是,你总不能把苗床上的土块全部拿掉啊!金铃这才懂得,大部分已经形成的小生命,都可能默默地被压抑而死,能长成蘑菇的只是极少数的幸运儿。
她惊骇了!她想,也许这就是习惯,生活中的习惯是难以改变的!
不是吗?你看,她虽然躲掉了这一回,可是,还有第二回、第三回呢?“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她总是要出嫁的呀!俞嫂回去了,倘使再来一个张嫂,给她说上一个有房子、有力气的小伙子。某一天,小伙子来了,提着两包点心,一筐水果,要求答复。同意呢,还是不同意?她又该怎么办?
金铃想得心烦意乱,一抬头,见泉根关了喷雾器的龙头,默默地在一旁站着,正等她采完这一格蘑菇喷水呢。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职。真是,也不知让他等了多久!她赶紧信手采摘起来。
“这些还太小,得等一等再采。”她听到一个怯怯的声音,在旁边提醒她。原来泉根终于忍不住了。她不朝他望一眼,却发狠地说:“什么大的小的,一样都是给人吃掉的!”
金铃的这句话,使泉根的心猛地一震,随后引起了热切的呼应,但是紧接着,他完全忘记了自己,而奇怪金铃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这是该他说的话,不应该从她嘴里说出,她……她这副魂不守舍的样子,这双含泪的眼睛。他真想问一问,关心一下,可是话滚到嘴边却说不出来,这也是一种习惯,多年麻木的丧失了人的尊严的生活,使他想要表达一下自己的真实感情,也是这样困难。记得十多年前他在中学读书时,有一次在化学公开课上,全县几十个化学老师来听课。老师在黑板上出了一道比较艰深的化学方程式计算题,八、九个学生被叫起来了,都回答不出,最后是他主动举起手,从容不迫地走上讲台,侃侃而答。他的清晰的思路,独创的解题方法,准确的答案,博得了多少老师惊异、赞赏的目光啊!但是现在想起来,这一切都象云雾一样的模糊了。
然而泉根终于战胜了“习惯”,他鼓足了勇气,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声:“你……今天怎么啦?”
金铃抬起头来,看见了泉根的一双眼睛。奇怪的是这双眼睛里没有了往日那种麻木、迟钝的神气,而流露出无限的同情和关怀来,就连那褐色的瞳人里所闪现的细小光芒,也是可亲的、诚挚的。刹那间她仿佛看到了这双眼睛所表达的语言,并且读懂了它。她觉得这双眼睛是可信赖的,能够理解她的。这个念头闪电般地在她的脑子里划过,以至于她几乎没有思考,就望着泉根,脱口而出:“你说,人生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人生?!
好象生物电的传导,刹那间在泉根的身上迸出火花来。是啊,“人生……”他多少年来百思不解的问题,为什么此时此地,竟由这个年轻的几乎还是稚气未脱的小姑娘提出来了呢?好象两个打牌的人,费尽心机地猜了半天,结果翻出了同一张牌。啊,人生!他忽然想到小时候,夏天迷人的夜,龙湾流水潺潺,苦楝树叶子沙沙响;他坐在河边的树下乘凉,仰望夜空,数着天上的星星,猜测宇宙间无穷的秘密,他的沉默的小伙伴紧紧挨着他。后来,他无聊了,问她:“你在想什么呢?”她笑了,反问:“你呢?”他转过身去,在手心上写了一个字,她也学他的样,背过身子,在手心上写了一个字。最后两只小手同时摊出来,这上面写的字一模一样……
那手心上写的什么字呢?是“星星”,对了,“星星”也许是星球上有不可知的秘密,深深吸引了两颗幼小的心;也许是因为星星太遥远了,遥远得总是把昨天的光芒投射到人们今天的视野,使人们误以为这美丽的光芒就是今天的生活。后来那个小姑娘嫁到很远的地方去了,现在早已该是孩子的妈妈了。
什么是人生?人生又究竟是什么呢?
那些遥远的逝去了的日子,那曾经有过的幻想和希望,憧憬和追求,在记忆的宝库里存留得那么清晰,那么甜蜜……
比如,那个方程式,那个醋酸和纯碱中和反应的化学方程式恐怕到了咽气的那一天,也会在大脑皮层的屏幕上原原本本地叠现。
一切都象在昨天刚刚发生的不,比昨天要清晰得多,鲜明得多。昨天甚至于今天早晨,刚才,他做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已经云雾般地模糊不清了。而那一天,是个晴朗的冬天早晨,梧桐树的叶子已经落尽,他的短短的小棉袄几乎盖不过肘弯,但是他一点也不感到冷,真的,一点也不冷。老师要一位同学到黑板上去写一个中和反应的方程式,他庄严地举起了他那露着胳膊肘的右手。老师微微点头,他上去了。粉笔灰轻轻飘落,但也许是紧张,也许是不知不觉中手冻僵了,他写了没几个字,“咔嚓”一声,粉笔断落在地上。老师弯腰拾起,递给他,那目光里含着无限殷切的期望。他接过粉笔,突然用黑板刷擦掉了已经写过的几个字母,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把组成分子式的字母写得又大又圆又漂亮:2CH3COOH+Na2CO3=2CH3COONa+H2O+CO2金色的晨光射进来,似乎这几个字母被赋予了活的生命。
在他的眼睛里,这确实不是简单的化学方程式,仿佛每一个字母,每一个符号,都闪烁着奇光异彩,都有希望的花朵在开放。
那一年他才十四岁,刚刚学到分子、原子、中和反应这些最简单的常识,已经对化学着了迷。实验室的一切,无论那烧瓶、试管,还有那些反应后析出的黄色、白色结晶,或者是氢氧燃烧时的美丽的蓝火,无一不象磁石般吸引着他。化学老师在课堂上讲的侯德榜开办永利宁公司发明侯氏制碱法的故事,更是叫他心驰神往。他常常在假日不回家,一连几个小时地望着学校后面那条黑色的小河发呆。他想做侯德榜,并异想天开地想用自己学到的少得可怜的一点化学知识,从这条被含苯的废醋酸污染的河里提炼出有用的东西来。
星期天实验室不开门,他就用一个旧搪瓷缸,在煤球炉上又是烧又是煮,他的全部科学根据就是写在黑板上的这个简单的中和反应方程式。
还有什么比这一切更清晰、更鲜明的啊!在废醋酸里倒入纯碱,搅拌、加热,达到婆氏密度表一·二三,急切地掀开盖子,啊,不好,太性急了,压力太大,含苯的蒸气直冲出来,顿时,眼睛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
好象是眼睛被熏瞎了,但奇怪的是他当时毫不害怕,连一丝惊慌也没有。化学老师跑过来,一把将他抱出去,搂着他站在风口,任西北风吹。“这是为什么?”他问。“这,这……”老师急得顾不上解释他的根据。吹了一会,还不见效,老师又把他抱到宿舍,让他睡在自己的床上,一点一点地用舌头舔他的眼皮。一种温润的感觉从眼睛蔓延到全身,他的眼睛竟然奇迹般地好了。他看见老师向他俯下身子时的那种焦虑、关切的目光,他的眼睛又湿润了。
也许现在不会有人相信,可当时,确确实实是西北风和老师的唾液治好了他的眼睛,也许,那是因为老师深厚的爱……
然而他成功了,那凝结杯底的白色结晶,就象刚刚出世的新生命一样使他兴奋和激动,这,就是他的宝贝,他的朝思暮想的成果醋酸钠,纺织工业的一种媒染剂。
他的试验立刻得到学校承认,由于热心的化学老师的支持,一所生产醋酸钠的小工厂办起来了。根据他的设计,学校买来几十口大缸其实那是粪缸,用来中和废醋酸和纯碱,每天一下课他就钻进车间,一直搞到深夜,弄得一身酸味。但镇上的化工厂排出的含醋酸的废料,终于得到了治理,学校后面的小河变清了。同学们叫他“阿土根工程师”,他也乐滋滋地答应。他希望有一天,真的成为大工厂的工程师,去探索原子和分子的无穷奥秘。
那是怎样的岁月啊,一切辛苦、劳累,甚至于危险,全部蒙上了一层彩虹般绚丽的颜色。
在深更半夜,他和同学们围在大缸旁边,喝伙房送来的热气腾腾的豆浆,咬着冷馒头。馒头挺硬,可豆浆烫得上腭都脱了皮。他拿着学校发给的浴票到土浴室的大池子去洗澡,结果传染了一身癣。有一次他踏一辆装满酸料的三轮车,在过桥时一个不小心,连人带车一起翻了下去。跟在后面推车的同学吓得脸发白,以为他要摔死了,可他不但没有死,甚至连汗毛也没伤一根。原来,他的车和人一起翻到了桥下一只堆满稻草的船上……
那些大铁锅,大缸,那熊熊的火光,那带着无穷魅力和神秘的分解、化合,那雪一样的纯净的醋酸钠结晶,那亲切的酸味……即使过了一百年,也将如天边的彩云、空中的清风、花蕊中的精华那般的新鲜明丽和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