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丹尼斯以往到温哥华出差,总遇到雨天,他猜想这一回也不会例外。当心被撕开一个裂口,他希望每一座城市都陪他一起下雨。不过,当他走出飞机,却看到天空高悬一轮无忧无虑的艳阳。因为时差的缘故,温哥华仍是下午。他坐进一辆出租车,渐渐进入城市中心。沿途的餐馆、酒吧、咖啡馆几乎都装饰着鲜花,摆满露天座位,而座无虚席。顾客们的各色皮肤被太阳映照,无不闪动光泽;白色啤酒沫悠闲地涌动,咖啡飘出不绝的芳香。
他人的生活丝毫都没有被改变,丹尼斯不无悲哀地想,这座城市不会因一个女人被谋杀,而改变享受生活的态度。
他在警察局找到了威廉。威廉是白人,三十左右年纪,褐发卷曲,额头光洁,令人怀疑他的经验和成熟程度。他在威廉的引领下,走进尸检房。冰窟般的尸检房没有窗户。靠墙站立的几个巨型不锈钢柜透出清冽的光,更加深房中的寒意。钢柜中的尸体似乎不约而同地欠起身来,冷眼麻木地望着丹尼斯。
伤痛原来只是活人的奢侈。
丹尼斯看到房中间有一张铺着白被单的床,在床与被单之间,是一具曲线玲珑但永远沉睡的身体。他的心狂跳起来,他下意识地伸出右手,捂住自己的嘴,唯恐发出骇人的惊叫。
威廉轻轻揭开被单,一张女人的脸便露了出来:
是雪兰!
这是雪兰最丑陋、也最安静的时刻。丑陋与安静,似乎和雪兰从没有过关联。她被人用刀割破双唇,刀斜切下去,抹去全部娇红,留下触目惊心的疤痕。
丹尼斯的双唇仿佛刚刚摆脱麻醉剂的控制,突然灵动起来,在记忆中探出头,寻觅雪兰的唇,像寻觅伊甸园里红苹果的汁液,忘忧谷里甘冽的溪水……转瞬间雪兰的唇却变成罂粟的花瓣,渗透着毒汁,缭绕着火焰,灼烧他的五脏六腑……
“为什么一定要割破她的嘴唇?”丹尼斯愤怒地问。
“也许嫉妒她的美丽?也许惩罚她出言伤人?泄露秘密?”威廉说,“谁知道呢?”
生活中有太多的“也许”。丹尼斯每天处理各式各样的案件,总要冷静地分析杂七杂八的“也许”,但此刻他头痛欲裂,只能把全部精神专注于一桩事实:
雪兰永不会醒来,从此凯莉没有了母亲,而他没有了幻想!
他冲威廉点点头,算是对雪兰尸体的认定。
威廉把白被单盖回到雪兰的脸上,说,一个到斯坦利公园晨练的人,在森林中发现了雪兰,她被人刺了十几刀,致命的当然是插到心口的那一刀。他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现场照片给丹尼斯看:
雪兰背朝天躺在一片草丛中,侧着脸,卷曲的长发遮了半边脸,却没挡住一双惊愕绝望的眼睛。她身上的奶白色裙装被刺穿多处,露出一片片细腻的皮肤,那被丹尼斯亲吻过无数次的皮肤,被鲜血溅出残暴的凌乱……
威廉说:“根据法医的鉴定,雪兰在死前喝过酒,还有过性行为……”他停顿一下,“你知不知道雪兰和哪个男人交往比较密切?”
“我对她离婚后的生活,不了解!”丹尼斯语气变得冷硬。
“对不起,如果我的问题触犯了你……从你的名片上看,你是律师,我想你会理解,我的问题都和办案有关。”
丹尼斯点点头,神色缓和了一些。
“雪兰有没有遗嘱?尸检结束了,我得处理她的尸体。”
“我手上有一份,是我们的女儿凯莉出生那年,她请律师起草的。在那份遗嘱里,她选择火化,但我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更新。”
威廉说,他和同伴在雪兰的公寓里细细地搜查过,取了所有证据,但没发现任何遗嘱。另外,剩下的私人用品,如果亲友不拿走,房东就会把它们扔进垃圾箱。他问丹尼斯是否有兴趣去看一下。
丹尼斯点点头,感谢威廉给他这样一个机会。
威廉开车载着丹尼斯,来到座落在本纳比的一幢公寓楼。公寓楼显然是六、七十年代建的,像个芳华已逝,又被时尚遗忘的女人,索性也不再修饰。到了七楼,走廊上的壁灯光线微弱,但丹尼斯还是立即看到不远处有一团白色的东西。走近后,看清是一束康乃馨。威廉带上橡胶手套,翻开挂在枝条上的小卡片,看到一行字:
“送给蜜雪儿——你像我尝过的最纯正的白兰地,永远在记忆中散发芬芳。”
威廉说,“雪兰接客时用的名字是蜜雪儿。”
雪兰英文虽差,倒给自己起了个颇具诱惑的英文名字,丹尼斯想,她活着时,向每个送花的男人展出笑靥,死后,竟也没给他留下怀念的专利。
送花人没有留下姓名。丹尼斯从鼻子里“哼”一声,“也许送花人就是凶手,杀了人,又被罪恶感折磨,假惺惺地送花哀悼……”
威廉说他会把康乃馨带到警察局检验指纹,随后打开公寓门,自己却留在门口,善解人意地给丹尼斯一点儿独处的时间。
雪兰离婚后,立即搬到温哥华,和她的好朋友红丫重聚。现在回想起来,红丫的出现,像一把无形的小刀,给丹尼斯和雪兰的已然薄弱的婚姻又划开了一道裂痕。
三年前,红丫持旅游签证到了温哥华,下飞机第二天,就进入“舒坦按摩院”打黑工。在那段时间里,雪兰经常给红丫打电话。每次通话,她似乎都很开心,无所顾忌地说起东北话。
丹尼斯在英国时,曾看过一出名叫《卖花女》的戏,戏中男主角是一位伶牙俐齿的语言学家,和友人打赌,要在六个月之内,把满口乡音、在伦敦街头卖花的少女改造成大家闺秀,出席上流社会的舞会而不被揭穿。语言学家说服卖花女接受发音及仪态训练,并保证她由此会脱离贫困。六个月后,卖花女成为舞会上最优雅的女子,使富家子弟纷纷拜倒到她的石榴裙下……
丹尼斯对那出戏印象深刻。语言,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都是等级的象征。精通英语、法语、国语和广东话的他,曾反复纠正雪兰的东北口音,还教过她英语,但她从来没有像卖花女那样用心过。说话一不留神,就会满口“玉米馇子味儿”。
丹尼斯并不鼓励雪兰和红丫交往。雪兰已开始中产阶级的生活,为什么要和“性工作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呢?但他也不愿明确地反对。在那段时间里,雪兰的母亲向婉刚得脑栓塞,左半身偏瘫,只好取消来多伦多探亲的计划。母亲一直希望雪兰过正常安稳的生活,现在希望成真,却不能来看看,雪兰为此遗憾难过了很多天。丹尼斯一再劝慰她,母亲知道她的状况,早已感到安慰,可她却固执地认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她在多伦多没什么朋友,和红丫聊聊天、解解闷不是坏事,给她一些自由也理所应该。直到有一天,他发现银行帐号里少了一万加元,而他和雪兰同时拥有这个帐号的签名权,才意识到自己对自由度的掌握过于宽松。他回到家里,立即问雪兰钱的去处,她倒供认不讳,说是借给红丫急用。
“急用也要征求我的意见!”丹尼斯吼起来,“一万元不是小数目!”
“红丫的哥哥做生意赔了钱,急需资金周转,说好过一个月就还,我想到时候把钱存回到帐号上,你不会注意到……”
“你怎么可以这样?这些钱,没有一分是你赚的!”
雪兰沉默了。丹尼斯击到了她的痛处。专职做家庭主妇的雪兰,常为自己没有经济收入而郁郁不乐。
丹尼斯又说:“需要钱周转的人多了,你帮得过来吗?”
“可红丫是我的朋友,我不能见死不救!”
“你一个女人,干嘛这么讲义气?”
“我天生就这么个人!”
“你得改改你的脾气!”
“我不要改!我不赚钱,腰杆就硬不起来。我明天就去找工作!”
“你能找到什么工作?就凭你那三句半英文?”丹尼斯语气尖刻起来,“到唐人街当侍应生?赚一点钱还不够付凯莉的托儿费!”
那天两人吵得很凶。丹尼斯记不清彼此都脱口说了些什么。他们像在黑夜里狭路相逢的冤家,把身上藏的刀剑不由分说地都甩出来,不管是扎到了对方的眼睛,还是胸口……
“我天生就这么个人!”站在雪兰的公寓里,丹尼斯仍在咀嚼这句话,她究竟天生是怎么一个人?
雪兰离婚后一年几次回多伦多看望女儿,但丹尼斯从未带女儿到温哥华看望过她。他对雪兰重操旧业有所耳闻,却不想了解太多细节,宁愿心被离异割去一大块,而不愿被细节的钝刀缓慢地切割成丝丝条条。此刻,雪兰的离异后的生活袒露在他的面前。对于丹尼斯,雪兰在住过自家三层楼、四间卧室的豪宅后,会再习惯这么简陋的公寓,实在是一个谜。
公寓是一居室。起居室里的家俱简单、廉价,像临时的道具,曲散幕落时,会被主人毫不犹豫地抛弃。不过奶油色手钩花的桌布和暗红色双面绒的沙发套,遮盖住寒酸,倒装点出几分靓丽。沙发上摆着一个粉红书包,书包上整齐地叠放着一套同样颜色的小女孩裙装。那该是雪兰给凯莉准备的上学礼物。他拿起书包,看到上面绘有小美人鱼的图案。他给凯莉读过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凯莉喜欢小美人鱼,甚至也喜欢王子,但雪兰说童话都是骗人的,世上有几个人能为爱情忍受痛苦和委屈?他还注意到书包旁有一个拆了封的邮包,里面装着十盒专治癌症的“易瑞沙”。这是给谁买的呢?一定是给关系密切的人,不然雪兰不会买这么昂贵的药品。
一张大床几乎占据整间卧室,床上暗红的丝绸被子,缝入一层层的东方诱惑。丹尼斯想象雪兰玉体横陈的样子,嫉恨就像爆竹的火捻开始滋滋作响。他突然想放一把火,把这间卧室点燃。他似乎看到雪兰裸身跳入火中舞蹈,火焰开始舔舐她的长发和肌肤,她却兴奋起来,扭动得越发恣意,而她的红唇是开放得最为绚丽的一朵火焰:
“红唇烈焰极待抚慰
柔情欲望迷失得彻底……”
她引火烧了身,倒不觉得煎熬,直到燃成灰烬,永远沉入黑暗……
丹尼斯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找到一堆照片,其中一张合影引起他的注意:一对年纪相仿的男女相依站在一条江边,那女人是雪兰。男人有一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比雪兰高出一头。根据雪兰的面容,可以推断照片是最近一两年拍的。他想象过雪兰会有新情人,但想象中的人物总有些抽象,落实到照片上,便具体清晰,甚至还会活动起来,在眼前晃来晃去,直晃得让人厌烦。
丹尼斯走出卧室,问威廉照片上的男人是谁,威廉已经拿到一张相似的合影,刚开始调查,但雪兰的邻居都说从来没见过他。如果他住在中国大陆,碍于距离和语言,调查难度会大得多。
丹尼斯委婉地问:“是不是找个华裔刑警,协助你调查雪兰的案子,更合适些?”
“刚出了一个大案,两个**团伙火拼,一个华裔团伙,一个越裔团伙,死了好几个人,还查出大宗毒品、假货……华裔刑警都没有空……”威廉说,“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我会尽力。”
丹尼斯带上书包、裙装、装药品的邮包,还有雪兰和陌生男人的合影,离开雪兰的公寓。
“其它的东西,都不保留了吗?”威廉问。
丹尼斯摇摇头,心想,尤其是那床暗红色的被子,尽快把它丢进垃圾箱吧。
在楼门口分手时,威廉递给丹尼斯一张自己的名片,说:“想起什么线索,请打电话给我。”
丹尼斯来到“亚洲宾馆”,给自己要了一个房间。进了房间,一头便跌倒在床上。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竟置身于斯坦利公园的森林中。他在裸露的树根之间磕磕绊绊地走着,凭对照片上雪兰死亡现场的记忆,试图寻找她被杀害的地点。到处都是相似的树、相似的草,地上没有人的足迹。他迷路了,东奔西突,心被恐惧钳得紧紧的。突然,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猛转过头,看到雪兰嘟着红唇向他挥手,他惊喜地向她奔过去,可她却掉头离开。他气急了,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加快步伐,瞄准她的头掷过去,她无声地倒在地上,血从她的头上汩汩涌出。他哭喊着跑近她,抱起她的头……这时公园里的一根巨大的印第安图腾柱倒下来,正砸中他的身体,他发出一声惨叫……
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没脱衣服睡在宾馆的床上,手上并没有一丝血迹。
3.
丹尼斯吃力地睁开眼,看看床头的闹钟,吃惊地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他模糊地记得昨夜做过噩梦,梦醒后在床上躺了很久,一分一秒地捱着五脏俱焚般的疼痛。在晨光乍现的时候,他才再次入睡。
起床后,他没有任何食欲,只在宾馆的餐厅里点了一杯法国咖啡。他像往常一样,给咖啡加两小勺糖,一小勺半牛奶,他尝了一口,又点入两滴牛奶。咖啡的味道终于恰到好处。
他对咖啡的味道,像对女人一样挑剔。在离婚后,他还没有约会过一次,倒不是缺乏自信,而是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合口味的女人,或者说,雪兰使其他女人变得索然寡味。
离开宾馆,他便去唐人街附近的“舒坦按摩院”找红丫。按摩院的老板娘高颧骨、厚嘴唇,说一口广东话。原本对丹尼斯笑脸相迎,但当听说他是来找红丫的,脸色便阴下来,说,自从雪兰出了事儿,红丫就不在这儿做了,到“二埠”的红灯区去找她吧。
“雪兰她,”丹尼斯问,“在这儿得罪过什么人吗?”
“她什么事都要拔头筹的,慷慨的客人都让她抢去了,还专泡有妇之夫,能不得罪人吗?泡有妇之夫,不用担责任,这是她的想法,但她从来不替别的女人想想……”
“你知道那些有妇之夫的名字吗?”
“我不会告诉你,我可不想惹那么多麻烦,还想多活几天。”说罢,老板娘便扭身走开。
丹尼斯打出租车来到红灯区。红灯区座落在一条局促的小街上,比起大陆的一些容忍同类交易的豪华宾馆,这里的店铺不免落伍、寒酸。刚到营业的时间,各家店铺把遮挡橱窗的帘子一一撩开,于是橱窗内的各色身体:牛奶色的、黑巧克力色的、麦芽色的……都展露出来,引发的却是另类的“食欲”。
丹尼斯端详了橱窗里的每一个女人,但没有找到红丫。他失望地准备离开,却发现红丫正站在街口处,和一个光头的墨西哥裔男人讨价还价。
红丫看到丹尼斯,打发掉墨西哥裔男人,来到他的身边,眼睛里立即涌出泪光。她穿黑色紧身衫,红黑格超短裙,粗看依然娇小,还有几分诱人,但对比在深圳的时候,已是昨日黄花,丹尼斯想,这些年她一直让男人消费自己,可没有哪个男人会呵护她的容颜。
“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红丫问。
“你是雪兰的朋友,我当然要来找你。”
“这样的事儿出在雪兰身上,让我真受不了……”
“你最后一次见到雪兰,是什么时候?”
“两个星期前,她那时候刚从大陆结婚回来,容光焕发的……”
“和谁结婚?”
“小梁!那个和她青梅竹马的!”
丹尼斯一直以为雪兰只迷恋放纵的生活,让一个又一个男人神魂颠倒,没想到她竟尘埃落定,回归二人世界!他从口袋里掏出雪兰和“国字脸”的合影,问,”这个人是小梁吗?”
红丫点点头,“是他!雪兰给我看过这张照片。谁能想象雪兰会再婚?对做我们这行的,有几个男人能有真心呢?”
丹尼斯的目光突然变得凌厉起来。
红丫意识到自已的话有些不妥,急忙说,“我知道你是真心的。”
“你有小梁的电话吗?”
红丫在自己的手机上查了一会儿,给了丹尼斯一个电话号码,“雪兰在大陆家里的电话,你打这个电话应该能找到小梁。小梁本来不肯放她再回温哥华,但她想再赚些快钱。她总说,这年月,有钱傍身才最安全……”
丹尼斯问起雪兰的熟客。他把红丫说出的几个名字,都录入自己的黑莓手机。红丫说其中那个叫汉克的,有点怪,但雪兰喜欢他,因为他出手最大方。
“出手最大方?”丹尼斯在心里不屑“哼”了一声,能在雪兰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男人,哪一个出手不大方?随后问:
“那个汉克姓什么?”
“姓基尔,和电影明星理查德·基尔的姓一样,所以我记住啦。”
丹尼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钞票,递个红丫,“一点小意思。”红丫接过钞票,塞进自己的小挎包,
这时路边的两个健壮的西裔男人突然围过来,其中一个掏出手铐,不由分说就给丹尼斯戴上。他们显然是便衣警察。
其中一个警察翘起小胡子,问:“你知不知道嫖娼是犯法的?”
丹尼斯叫嚷起来,“你们搞错了,她是我的朋友!”
小胡子警察嘲笑起来,“所有的嫖客都这么说!”
红丫向丹尼斯挥挥手,“我不能陪你了。你是大律师,会替自己辩护!”说完就离开了。
红丫当妓女,受法律保护,他拿钱给妓女,却犯了法。丹尼斯望着红丫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
小胡子警察对丹尼斯还算手下留情,念他初犯,责令他自费进入温哥华的“嫖客学校”受教育,也免得上法庭留下犯罪记录,断送律师前途。丹尼斯没有心思打官司,况且打也未必能赢回清白,“嫖客学校”两天后开学,课程不过一天而已,索性办了入学手续。
晚上回到旅馆,他给“丹顿律师事务所”的秘书、黄钰和女儿打了电话,告诉她们自己要在温哥华多住几天。
他犹豫再三,最后拨通了小梁的电话。小梁的声音沙哑,却分明在喊,腔调很不耐烦,显然不善温文尔雅的交谈。小梁听到丹尼斯的自我介绍,似乎大吃一惊。丹尼斯尽量把语气调整得自然,问小梁是否知道雪兰的事,小梁说在网上看到了。丹尼斯想安慰他几句,但一想到没有人会安慰自己,便赌气地咬住舌尖,把安慰话又吞回去。
丹尼斯接着问小梁雪兰有没有新遗嘱。小梁回答没有,活着的时候写遗嘱多丧气。他同意雪兰火化,但希望保留骨灰。丹尼斯立即说,正巧自己下星期要去江天市出差,可以把雪兰的骨灰顺便带给他。他同意了,并给了丹尼斯自己家的地址。丹尼斯这么迅速地找到一个借口,连自己都感到惊讶。他对雪兰和小梁的生活好奇,这种好奇心足以驱使他远行万里。
丹尼斯还说雪兰买了一些“易瑞沙”,大概是给小梁的,他也可以带过去。小梁告诉丹尼斯得癌症的是他爸爸,这时他的声调变得更沙哑,爸爸还在,雪兰却不在了。电话里出现了一刻沉默。两个男人隔洋立在沉默的两端,却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牵扯着……
丹尼斯终于挂断电话。
雪兰在温哥华公寓里的生活,并不是她在离开多伦多后的全部生活,在中国的江天市,她还有另一重生活。此刻对于丹尼斯,最可怕的已不是她的背弃,而是她在重重迷雾中依然诱惑自己……
丹尼斯走进“嫖客学校”的教室,看到里面已坐了二十几个人,大部分是男人,年龄从二十到六十不等。轮到每个人做自我介绍时,一位年长的白人说他名叫汉克·基尔。
丹尼斯心一惊,这个人和雪兰喜欢的那个嫖客同名同姓!
汉克头大肩宽,皮肤被太阳晒得发红,让人联想到整日耕作的农民,但他穿着讲究,流露出生活得意者的傲慢。他似乎感觉到丹尼斯的注视,神情有些尴尬,却仍挺直腰板,目不斜视。
讲课人先是一位白头发的护士。女护士在医院里工作多年,接触过很多艾滋病患者。她在大屏幕上一张张展示艾滋病患者的图片。这些人因**染上爱滋病,接受五花八门的治疗,仍在死亡线上挣扎,无不满面痛苦和悔恨。随后走上讲台的是小胡子警察。他讲述城市里有组织的犯罪集团的内幕,诸如犯罪集团的成员强迫妓女站街**,甚至侮辱凌虐她们。坐在后排的一个俄国妓女站起来,走上讲台,脱下衬衣,露出身上被鞭打留下的伤痕。
学员们都惭愧地低下了头。
丹尼斯想到雪兰在深圳时被虐打的经历,心痛起来,随后又羞怒,因为他成了被教育者。羞怒像火,快速地蔓延,把他的情绪烧得乌焦。姐姐黄钰一向反对他娶雪兰为妻,因为雪兰把他卷入底层的泥沼。他完全有机会过另外一种平静的、干净的生活,但他一意孤行,因此坐进这间耻辱的课堂,不久还要处理雪兰那被尖刀刺得触目惊心的尸体……
课间休息时,丹尼斯看到汉克向自动售货机走去,便跟随过去。汉克买了一罐可乐,飞快地撕开封口,仰起脖子,把半罐直接倒进喉咙里。丹尼斯在口袋里摸了半天,竟找不出硬币来。
汉克拿出几枚硬币,问丹尼斯,半揶揄半自嘲,“同学,你想喝什么?”
丹尼斯也要可乐,尽管他并不喜欢,“算我欠你,没准儿下课后我可以请你喝一杯?”
汉克点点头,“上完这么痛苦的课,我们必须喝一杯!”
两人碰了碰手中的可乐罐,不约而同地说:“一言未定!”
一天的课程终于结束,丹尼斯随汉克来到市中心一家名叫“蜘蛛城”的酒吧。“蜘蛛城”的建筑已有百年历史,但不久前内部被装修成现代风格:真皮沙发,高背吧椅,不锈钢吊灯……墙上的巨幅油画,出自抽象派画家的手笔,画面远看似乎是一位丰腴女人的胴体,近看只是一团浓重的色彩。这家酒吧是汉克选的,看得出他是个懂得享受的人,即使谈女人,都要挑选合适的地点,丹尼斯想。
在吧台旁,两人各自要了一杯威士忌。两人在聊过了天气、温哥华冰球队、税收等等之后,丹尼斯问:
“你大概也是初犯吧?”
汉克抽动一下嘴角,似笑非笑,“初次被逮上……以前我有一个固定的……”
“她叫什么名字?很火辣吧?”丹尼斯表现出十足兴趣。
“她叫蜜雪儿,像上好的白兰地,白兰地的最佳酒龄三十年左右,蜜雪儿三十多岁,风情浓郁。她要芬芳,就绽出微笑;要诱惑,就露出冷艳;要浓郁,便透出狂野……”
汉克总在大东亚宾馆会见蜜雪儿,永远预定九层走廊尽头的房间。房间面向海湾,而海湾连接青山。他提前半小时进入房间,把身上的西装脱下来,小心地挂到衣架上,把裤子顺裤线折好,搭到衣架的横梁上,然后换上浴衣、拖鞋,给自己点燃一支雪茄,坐到窗前的扶手椅上。随后蜜雪儿会敲门,他给她打开门,然后又坐回到扶手椅,隔一小段距离欣赏她。他不再束手服从荷尔蒙的控制,不会见到心仪的女人就饿狼般扑上去,从保持距离到消除距离的过渡让他陶醉。接近晚年,陶醉比宣泄更有吸引力。
汉克在一家制药公司当总裁,事业上可谓一帆风顺,家庭也几乎完美。妻子玛莎出生于医生家庭,受过良好教育,在一家救助儿童的慈善机构工作了三十年,退休后仍热衷于慈善事业。她心地善良,但善良得像超级市场里过了期的薄饼,不免枯燥。她喜欢种草养花,烘烤香草味的奶油蛋糕。他们有正常的**,彼此并没有抱怨,但没有抱怨并不等于满足和喜悦。人生苦短,汉克不想一辈子吃同一种口味的蛋糕。
“其实,很多男人都幻想成为Hugh Hefner(休·海夫纳)!” 汉克感慨地说,“《花花公子》杂志的创办人!他说文明社会的三大发明是火、轮子和《花花公子》杂志。你必须承认他对北美文化和性自由的影响。八十多岁的人了,还和一群二十几岁的金发美女同居!他过得多快活啊!这还不算,他买的墓地,紧挨着玛丽莲·梦露的墓地!他即使死了,也还有‘性感女神’作伴儿!”
一年前,汉克开始背着玛莎找妓女。每个妓女都像不同口味的蛋糕,吃第一次感觉甜美,但不足以让他反复品尝,直到遇见蜜雪儿。他在一家寻芳网站上第一次看到蜜雪儿的照片。一个黑头发的犹太人买蜜雪儿的钟,先付一半的钱,完事后声称对蜜雪儿的服务不满意,拒付另一半,被蜜雪儿打了一拳,打得右眼青肿。他回到家立即把蜜雪儿的照片贴到网上,警告广大嫖客“不要接近凶蛮妓女”。照片上的蜜雪儿眉目含情,红唇烈焰,还有几分侠气,让住家男都动心,何况那些四处拈花惹草的男人?蜜雪儿由此一夜成名,几日间手机便被打爆。汉克出到三倍的价钱才约到她。初次见面,便给她一条钻石项链,此后还接连不断地奉送礼物,毫无疑问地成了她“最喜爱的顾客”。
如果嫖客对妓女有忠诚的话,那么汉克把忠诚奉献给了蜜雪儿。蜜雪儿拥有东方女人的精致五官,同时拥有西方女人的高挑身材和丰满胸脯。他喜欢她牛奶糖颜色的细腻皮肤,比白皮肤更丰富,比黑皮肤更含蓄。他平均一个月和蜜雪儿见两次面,把她当作自己最隐秘的享受。他们常玩“角色扮演游戏”。有时,她会穿着一身雪白的护士服飘然而至,不过裙子比真正的护士服短得多,他则扮演渴望安慰的病人;有时她会摇身变成斯文的女秘书,而他是飞扬跋扈的老板……当然他最喜欢当逃犯,让她扮警察,用假警棍一次一次击中他。她穿上警服既英武又性感,抽打他时还忍不住朗声大笑……没有哪个女人能像蜜雪儿那样刺激他的兴奋神经,让他把男人做得淋漓、彻底。
他是个生活得极有规律的人。他一旦把蜜雪儿纳入生活规律,就不能容忍任何人打破。他六十岁的生日是在八月底,他计划在生日前一天和蜜雪儿一起庆祝。五月时蜜雪儿说要回中国老家定居,不准备再回温哥华,他失望至极。他出价一天五千加元,让蜜雪儿动了心,答应他赶回来赴约。距离约会日期还有三天,他打通了蜜雪儿的电话,得知她已回到温哥华,到时一定赴约,心里才有了着落。
那天,他照例坐在大东亚宾馆九层走廊尽头的房间等待。再过一天就六十岁的了,却被思念的雾缭绕,他不禁有些自嘲。
蜜雪儿失约了。
他坐在扶手椅上,忍受着种种刑罚的折磨:等待、委屈、愤恨、绝望……到了午夜一点,他疲惫万分,慢慢地从椅子上滑下来,躺到地毯上,昏沉沉地睡去……
丹尼斯端详着汉克的脸,似乎要找出一条杀手的皱纹来。因为蜜雪儿失约,汉克会不会恼羞成怒?蜜雪儿将永久居住大陆,他再也不能染指,索性杀了她。既然他得不到,也不想让别的男人得到……
想到这里,一股寒气便从丹尼斯的脖后升起来。
几杯酒下肚,汉克感伤起来。当他从报纸上看到蜜雪儿被杀害的消息,他的心碎了。他雇人送鲜花到蜜雪儿的公寓,还给她发过短信。他抗拒不了对她的思念,希望能在短时间里找到一个替代品,于是根据广告找到另一个中国妓女的家,结果被守在门口的女警察捉获……他的妻子得知他进“嫖客学校”,震惊得全身毛发颤动,连夜赶到牧师那里忏悔。他相信玛莎不会放弃他,因为放弃他,就等于把他放逐给魔鬼,同时承认自己的失败;而如果她拯救他,她还有机会挽回面子,保持家庭的完整。
丹尼斯和汉克离开“蜘蛛城”酒吧,替汉克叫了一辆出租车。汉克像头醉熊似的钻进狭小的出租车,大口地喘着粗气。他把头探出车窗,伸出宽大的手掌向丹尼斯无力地挥了挥。
那一刻,丹尼斯从汉克挥手的姿式中看出苍老和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