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我坐在小房间里看校样。过一两天喀布尔人就要回国了。天气很凉,使人有些颤栗。阳光透过窗户照到我伸在桌下的脚上,使人感到温暖和舒适。8点钟左右,早出做生意的小贩都蒙着头,缩着脖子回家了。就在这时候,忽然街上传来了一阵喧哗声。
我朝外一看,见罗赫莫特被两个警察绑着走过来。后面跟着一群看热闹的孩子。喀布尔人的衣服上血迹斑斑。一个警察手里拿着一把带血的刀。我走出家门,叫住警察,打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众说纷纭之中,我从警察和罗赫莫特那里得知:原来是我们一位街坊邻居欠了喀布尔人一条拉姆普尔出产的围巾钱,但他不认帐,引起一场争吵,对骂起来。罗赫莫特刺了他一刀。
喀布尔人正在盛怒之下,痛骂那个赖帐的邻居。米妮从屋里走出来叫着:“喀布尔人,啊,喀布尔人!”
罗赫莫特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肩上没有大口袋,自然米妮不能与他谈论早就习已为常的口袋里装象之类的话题。于是米妮问道:“你去公公家里?”
喀布尔人笑了笑,说:“是的,我正要到那里去!”
看到自己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便举起了被铐着的双手,说:“要不然,我会揍公公的。可手被铐住了,有什么办法呢!”
由于造成致命伤害,罗赫莫特被判处几年徒刑。
他被人忘却了!我们仍在原来的房间里坐着,做着原来的事情。时间一天一天地流逝,我们却想不起那个曾是自由的,而现在在监狱里度日如年的喀布尔山民了。
活泼的米妮,交了一些新朋友,完全忘记了那位老朋友。我作为她的父亲,也不得不承认,她这种交新忘旧的行为是十分令人羞愧的。后来,她日渐长大,再也不跟男孩子玩耍,只与女朋友在一起。甚至在我的书房里,也很难见到她。我和她也疏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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