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以前就想把这本乔治·莫尔的代表作翻译出来,但由于种种原因未下决心开译,主要不外两方面,一方面是主观原因:自身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的不稳定和不成熟;另一方面是客观原因:当时学界和出版界还未从随着开放而涌入国门的新潮或新方法的冲击下缓过神来。
当然,有这个思想还得从怎样得到这本书的版本说起,大概是1986年、1987年之间,我们正在为硕士学位而奋斗,同时也在合作写一本西方文学思潮的书,学习写作之余常抽空跑跑上海的各大书店,有一天我和有元兄来到了福州路中段的一个专卖旧外文书的书店(靠近山东路,即现在“杏花楼”酒家的正对面),由于当时我正在写自然主义这一章,所以对乔治·莫尔及其作品比较熟悉,因此居然在类目不分、各体杂陈的书架上一眼看到了此书,这也正是缘分了。有元兄也在此书的边上看中了莫尔的“Avowals(直言篇)”。我当时虽知《伊丝特·沃特斯》是莫尔久享盛名的代表作,且国内无译本,但对自己是否有能力和精力翻译此书心中是没把握的,但听有元兄在那儿连声说他手中的“ Avowals”是本好书,“里面涉及到许多西方著名作家作品!”于是,在他的这番情绪鼓舞下,我们一人买了一本莫尔的原版书。
回来一翻,我的那本扉页上有蓝墨水钢笔署的英文名:“Anne Koopman”(花体英文,大概如此);有元兄的那本扉页则直式写了三行繁体中文字:“二十五年十一月读时(不知是第几次了)加===线号以示思想之改变(或不改变)。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八日起重读。加曲线~~~以示区别。”近来,我想挟翻译之余勇好好介绍和评论一下莫尔及其《伊丝特·沃特斯》,又烦有元兄从长沙把“Avowals”复印一份过来,看到书中有不少或英文或中文的批语,如当莫尔说到“The works of our successful authors do not allow us to believe that they wrote to please themselves, and to do them justice they do not pretend that their works could interest anybody who is not more debased than themselves.(我们的那些作品成功的作家不准我们相信他们是为自娱而写,但恰恰是这一点,他们不能自称别人对他们的作品兴趣不及他们自己。)”时,边上的批语则写“中国旧小说家也似乎有这种情形。”想来,此书的原来主人是一位我们不知姓名的老前辈。而令我不胜感慨的是,当代中国知乔治·莫尔者尚且寥寥,而我们的前辈,已“不知是第几次”读他的其中一本书了!对此我只有汗颜的份儿。而当我写论文收集资料时知道早在五四以后不久,像郁达夫、徐志摩、邵洵美等名家就已关注、介绍过莫尔时,我翻译《伊丝特·沃特斯》最后的一点沾沾自喜也已经荡然无存。决不是因为个人微不足道的功过是非,而实在是有感于文化生态环境常常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肃杀和严酷!
人海茫茫且世事沧桑,“Anne Koopman”今在何处?对“Avowals”读了许多遍的老前辈今又何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你们的书到了我们的手中,对你们来说也许是一次像文革初“扫四旧”那样的灾难所致,而对我们,无疑是在不经意中接受了一项文化传承的任务。把人类的文明和文化遗产一代代地传下去,这是一个教师和每个文化人义不辞的责任。如果说,当初我的这种意识还是朦胧的,而当现在一切已明明白白地放在面前时,不由得不使我感到惶恐。书的原主人能见到此书吗?我完成了任务吗?完成得如何?自己尽了力,但限于水平,错误和缺憾一定不少,还祈前辈和方家不吝指教了。
谨以此记录一段往事,并为书的缘分和译事难免的遗憾向不相识的书的原主人致谢和致歉!向吾兄刘有元先生致谢!
张介明
2002年8月13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