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这样答复那封信的。那些人说我要是再到那带地方去,他们就要把我绞死;我也很相信他们一定会这么干。”
“唉,先生,当初我可不知道这会闯什么祸。我不过是要说服他们罢了。”
“啊!真是,你的确把他们说服了,我丝毫也不怀疑。你看,这儿还有另外一封宝贝信。我把内华达的几位先生寄来的一份请愿书交给你,他们请求我设法叫国会通过一个议案,批准内华达州的美以美主教派教会为法定团体。我叫你回信告诉他们,制订这种法案应该属州议会的职权范围;并且还要设法使他们明白,目前在他们那个新州里,宗教界人士力量还很薄弱,所以正式成立教会是否适当,颇成问题。你的回信是怎么写的呢?”
约翰·哈里法克斯牧师及其他诸位先生:
你们应该去找州议会解决你们那个投机事业——关于宗教的问题,国会是不闻不问的。但是你们也不要忙着去找州议会;因为你们在那新设的州里打算做的这件事情是不适当的——事实上,这简直是荒谬得很。你们那里信教的人实力太薄弱,无论在智能方面、道德方面、虔诚方面都不行——一切都差得远。你们最好放弃这个计划——这是行不通的。你们办这种团体,并不能发行债券——即令可以发行,那也会使你们经常为难。别的教派会攻击这桩事情,他们会“压低行市”、“卖空头”,使你们的债券垮台。他们会像对付你们那里的银矿那样,采取同样的手段对付你们——他们会想尽方法使大家都相信那是‘盲目的投机事业’。你们的计划只足以把一种神圣事业弄得声名狼藉,这种事情你们是不应该做的。你们应该自觉惭愧——这是我对你们的意见。你们的请愿书末尾是这样说的:‘我们一定永远祈祷。’我也认为你们要这样做才对——你们必须这么办。
参议员杰姆士××敬启,
马克·吐温代笔。
11月24日,于华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