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

作者:(英)约瑟芬·铁伊    更新时间:2013-11-08 11:12:50

巴尔克总督察用他修剪平整的手指揿了一下桌边的象牙色按钮,手搁在上头等他的手下出现。

“告诉格兰特探长说我要见他。”他说。这名手下竭尽所能想让自己看起来对眼前的大人物毕恭毕敬,但这份善意却被他丰满的体态违逆,迫使他必须微微后仰以保持身体平衡,这么一来,他鼻子的角度刚好让他成了傲慢无礼的讨厌鬼。难堪地意识到自己的挫败,手下退出房间传达巴尔克的指令,同时将记忆中那些不被人同情却一再重演的糗事埋藏在心里。此时,格兰特探长进入办公室,愉快地向他的长官致意,然而他春风得意的长官根本无视他的出现。

姑且不论格兰特探长平素乐于牺牲奉献、睿智机警和勇气可嘉这些优点,他最令人激赏的一点就是:他怎么看都是一副标准的警察架式。高度中等,身材匀称,可以说是一短小精悍。我这么形容也许会让你觉得他像个蠢蛋,没法子将他与那些完美的人物联想在一块儿,但格兰特绝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你想像着一个短小精悍的人,但非驽钝愚蠢之辈,那准是格兰特没错。这些年来,巴尔克的风头都被他这位部下比了下去;巴尔克讲究穿着,但他的品位就像他对其他的事一样,都少了一根筋。

更糟的是,当他打算和别人一样铆起劲来认真工作时,大家都巴不得没有这个人存在。

他现在以赞赏有加的眼神看着他的得力助手,感激自己能在这个宜人的早晨——他前晚因坐骨神经痛,彻夜辗转难眠——来办公。

“高勃吉那边有麻烦了,”他说,“照目前的情况看来,高尔街那桩案子背后大有文章。”

“哦?有人在背后搞鬼?”

“不是。昨晚那个案子已经是他们局里这三天来接获的第五桩棘手的大案了。他们要把最后这个案子移交过来。”

“什么案子?剧院队伍那桩是吧?”

“没错,你身为刑事调查组探长,这件案子由你接手,你可以调威廉斯过去。我已经派鲍伯去伯克郡侦查纽勃瑞窃案了。我打过电话,那边只有一些琐事需要处理,鲍伯会比威廉斯更合适,就这样。你最好现在马上赶去高尔街。祝你好运。”

半小时之后,格兰特探长找高勃吉警局的巡警问话。

巡警表示,死者在送往医院前就已经断气了,凶器是把锋利的匕首。刀子用力刺入男人脊背左侧,鲜血仅从外套被刺破的伤口处微微渗出,没有流得到处都是。依他看,男人是在他突然倒下前和队伍向前移动的这段时间内——十分钟或更久——被移动的人群簇拥着。事实上,倘使当时人群真的如此紧密地挤成一团,要倒下

他认为男人可能没有发觉自己即将遇害,在当时的情况下不断被推挤,以至于他对突如其来的痛苦毫无预警。当时推挤的情形严重到可能多少都会造成意外伤害,所以死者没有痛苦地突然倒下时没有人注意到。

“凶手的情形如何?这件案子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没有。这家伙应该很壮,是个左撇子。”

“可不可能是女人干的?”

“不可能。得要有比女人腕力更强劲的力道,才能对刀的使用控制自如。你也知道,在那么拥挤的情况下,是没有空间能挥动手臂的。凶手一定是在静止的状态下出手的,所以不会是女人所为。是男人做的,而且还是个下手利落的男人。”

“告诉我死者的情况。”格兰特探长说。他喜欢听有科学根据的论点。

“所知有限。营养好——红光满面,我得这么说。”

“脑筋如何?”

“嗯,我想挺聪明的。”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指.他从事什么行业吗?”

“不,那个我会知道。我是说,他是个什么‘性格’的人?”

“我懂了。”巡警想了一会儿,狐疑地看着问他话的人。“很难说得很确切——你明白吗?”格兰特探长同意他的话。“我只能说,他是个‘注定失败的人’。”他扬扬眉试探着对方的意见,确定他了解后,接着补充说,“从相貌看来,他的阅历相当丰富;但他的手,却是一双梦想家的手。等你看过就会知道了。”

随后他们一起去看尸体。死者是个年约二十九、三十的年轻人,金黄发色,榛实色的眼睛,身材瘦颀,高度中等。医生特别指出他那双细长的手,像是从未干过粗活的手。“大概是站得太久了,”巡警盯着死者的脚说:“他走路时左脚趾得内弯。”

“你觉不觉得,攻击他的人,对解剖有点概念?”格兰特探长问道。仅此一个小小的伤口就能毙命,令人觉得不可思议。

“这并不需要外科医生就可以办到。任何一个战后幸存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解剖的常识,这是幸运的一刀——我只能这么说。”

格兰特探长向巡警道谢之后返回高尔街办公室。办公桌上的资料袋里装着死者少得可怜的资料,探长看完以后一阵沮丧。白棉布手巾、一小袋零钱(2.5先令银币两枚、6便士两枚、一先令一枚、4便士与半便士各一枚),还有.出人意料的——左轮手枪一把。包裹手枪的白手巾没有任何标签,左轮是满膛的。

格兰特在恼人的寂静中检视那把枪。“衣服上有没有什么标签?”他问。

没有,什么都没有。

没有人能够告诉他吗?没人打听得出来吗?没有,没有人,除了一个发狂的老女人对他撂下话说,警察能查的都查了。

好吧,他要亲自检查死者的衣物。帽子和鞋子均已经被磨得发亮。原先缝在鞋内衬里的商标字样已褪去;帽子则是从伦敦或外地自产自销的工厂买来的。两样东西都陈旧不堪。蓝色西服外套剪裁合体,灰色的大衣也很合身。

男人的衣着是上等而不贵的亚麻质料,衬衫款式极为普通。从全身行头看来,这男人要么是个讲究衣着的人,要么是个习惯在上流社会走动的人。可能是男性服装推销员。高勃吉那边的人说,他们没看到洗衣标签。死者无非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再不然就是他一向自己在家洗衣服。答案若是后者,没有洗衣标签的解释相当合理。西服外套上,裁缝师的名字被刻意除去。除此之外,怪的是,连死者贴身衣物都显示出他欲掩饰身份的意图。

最后一样——就是那把匕首。一把邪恶精巧的武器,银制把柄,约三英寸长,外型高贵,锋利,耀眼,明亮朴直的外观像是天主教国家的圣物。应该是来自意大利或西班牙南部沿海。格兰特探长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把匕首。

“有多少人碰过这玩意儿了?”他问。探员说,这把短刀在死者被送至医院后才取下,直至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动过。指纹检验显示结果是白忙一场,探长脸上深表满意的表情又消逝无踪。圣洁闪亮的刀柄上,居然半点印子也没有。

格兰特说:“我把这些东西带走了。”他指示威廉斯在采集完死者的指纹后,破例将枪送去检验。在他看来,这把左轮就像上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家家户户必备的老爷钟一样,是个再寻常不过的东西。然而,诚如先前提到的,格兰特探长只信有凭有据的论点。他招来一辆计程车,打算用这天剩下的时间挨家挨户探访案发当时离倒下的死者最近的七个陌生人。

计程车四处兜转之际,他让自己在脑子里重复排演案发当时的情景。他并不奢望访问这些人会对他有什么帮助。这些人在初次接受讯问时多半不太愿意承认他们知道些什么,现在更不可能改变心意。排在死者跟前或当下发现苗头不对的人,都准备得太好,等于什么也没说。根据格兰特探长过去的经验,一百个人里面九十九人提供的资讯都毫无价值,惟一知情的人却往往默不作声。医生表示被害者是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遇刺的,凶手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还留在被害人附近等着被发现。就算凶手是个胆大包天的人,有机会挤到死者身边,**的人不可能完全没有提防到——有自我防卫意识的人,随时都会提高警觉。不可能,凶手应该在尸体被发现前就脱队了。格兰特必须找到在死者遇害前就注意到凶手的人,或是曾经看到凶手与死者交谈的人。说不定,这两个人根本没有交谈,凶手直接站到死者的身后,下手后,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他必须找到这个案子的目击者,看见这个中途离队的人。这应该不难。媒体方面想必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天马行空地想着:凶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英国人不会使用这种武器。嗜用钢刀的人会干脆拿把剃刀割人的喉咙。他自己可能使用的武器是棍棒,没有棍棒的话,他会用枪。这是桩经过巧思策划的计谋,外来的作风挑衅着英国人传统的思维。有可能是人们所称的黎凡特人(Le—vant,地中海东部诸国沿岸地方。),或者是生活方式和黎凡特人相近的人所为。是船员,也许是常跑地中海沿岸港口的英国船员。但是,一个船员可能会想到要混迹在队伍里行凶吗?夜晚守候在杳无人迹的暗巷中伺机而动比较像是英国人的作风。而且,英国人最热衷的挑衅方式是殴打,这种放暗箭的行径他们想都不会去想。

这倒让格兰特联想到凶手的动机。他过滤着几个常见的动机:偷窃、报复、忌妒、恐惧。第一项排除,随便一个职业医生或律师口袋里的钱都比死者多至十二倍以上:况且,凶手犯不着在光天化日之下采取如此强烈的暴行。

比较有可能是出自报复或忌妒——黎凡特人最闻名遐迩的就是他们的情绪化。被侮辱时他们会积怨在心;高兴的时候,不经意间的微笑就能让他们欣喜若狂。死者是不是曾在某个黎凡特人和他的女友面前,用榛实色的眼睛展现过自己的魅力?无论格兰特探长怎么想,就是找不出半点理由。他无时无刻不在针对各种可能性设想,但是——他就是不认为情况会是如此。剩下的最后一个动机是“恐惧”。满膛的左轮,是不是死者早准备好要偷溜到手持银制匕首的凶手身后?死者是否曾企图用枪瞄准黎凡特人准备射击?凶手曾发现自己深陷危机之中,还是他别有所图?随身携带自卫武器的死者最后为什么没有用上这把枪?身份不详的死者似乎打算要掩饰自己的身份,难道说,上满子弹的左轮是为了自尽?倘若他真的要自杀,为何在前往看戏的中途暂缓了这个念头?有什么其他的动机让死者必须隐藏自己的身份?怕被警察逮捕?他意图杀害某人,怕一时失手,所以掩饰身份?这点倒是合情人理。


版权方授权华语文学发布,侵权必究
(快捷键←)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