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德)托马斯·曼    更新时间:2013-11-07 15:17:35

“勒林,你真讨人厌!” 
  也许是勒林泄露了秘密,也许是由于我们的主人公完全疏远了熟人,彻底改变了以前的生活习惯,他那风流韵事再也不能保住秘密了。不久,城里的入就沸沸扬扬地说开了;歌德剧院的那位韦尔特纳小姐已经“搭上了”一个年少气盛的大学生,人们还振振有词地说,这个大学生为人十分正派,正派得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不错,他对大伙儿都疏远了。村界在他周围沉没了,他陶醉于粉红色的云雾和洛可可式的小爱神之中,每星期都显得乐不可支。时光不知不觉地流逝,他无时无刻不拜倒在她的脚下,向她凑过头去用嘴吮吸她的气息——他的全部生活就是这样度过的。现在,对他来说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书本中写的“爱情”这一陈腐透顶的词儿。 
  上面所提到的伏在她脚下的那种情况,对两个年青人的关系来说具有特征性的意义。事买很快地证明;一个二十岁的女人,在社会上比同样年龄的男子占优势。向她讨好始终是他的本能要求,为了对她曲意奉迎,他不得不在言词上和行动上处处留神。除了他在谈情说爱的场面中能自由自在的献身外,他在与她交往过程中不得不畏首畏尾,拘拘束束。他这么迁就她,部分原因当然是由于他全心全意地爱她,但主要却是因为他的社会地位比她低下,象一个受她呵斥的孩子那样,挨骂以后,又低备下气、可怜巴巴地要求她原谅,最后他只得把脑袋紧靠在她的怀里.让她象母亲一样怀着温柔的同情心热情地爱抚他。他伙在她脚旁仰头望着她,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去,一切都要听她的便;她的脾气喜怒无常,他也只好事事顺从。她确实发过脾气。 

“克莱纳,”勒林说,”我看,你倒是一个怕老婆呐。你们这对野鸳鸯啊,依我看,你对她显得太温良了!” 

“勒林,你真是一头蠢驴。这点你可不懂,也不了解。我爱她,这就是一切。我爱她不仅仅在于……哦……哦……而是因为……我就是爱她,我……哎,这是没法说清楚的……!” 

“你简直是一个妙不可言的小伙子。”勒林说。 

“咳.胡说八道!” 
  咳,胡说八道!什么“怕老婆”,什么“大温良了”这种话,只有勒林才会再说出口来。他对这件事实在什么也不懂。他声己又算得什么?他又算是怎么一号入呢?这种关系其实是多么简单,多么正确。他不过把她的两只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反反复复对她说:哎,你爱我吧,你对我稍稍亲切些吧,我又是多么感激你啊! 
  在一个美妙和煦的夜晚,当他在街上蹈蹈独行时,又作了一首诗,使自己也深为感动。诗的内容是这样的:

 
             当落日的霞光渐渐熄灭 
               白昼静静地消逝 
              你就虔诚地合起双手 
               抬头望着上帝 
               莫非他那忧伤 
                正注视着我 
             而他那默默无言的目光 
             诉说幸福总有一天消失。 
              莫非一旦春天消逝 
             萧瑟的冬季又将来临; 
              莫非生活的严酷之手 
              使人一再陷入迷津了 
             不,别把你那甜蜜的脑袋 
            化。心忡忡地倚在我的上面, 
             树叶繁茂,阳光明媚的 
              春天,还笑得正欢! 
             别哭!痛苦在远处沉睡 
            啊,来吧,快来到我的脚旁! 
             爱情用雀跃而感激的心情 
              正朝着天空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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