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尸二则

作者:(清)袁枚    更新时间:2013-09-11 11:10:06

平湖南门外某乡掘出三穴,二穴已空,中一穴棺木依然,砖书“赵处士之墓”。尸年四十许,貌如生,穿云履,蟹青纟由袍,纟由如一钱厚,不坏。掘者马某覆出其尸而焚之,火不能旺,乃投诸水。是夜,鬼大哭,一村皆惊。好事者为扛起残尸,血缕缕如注,乃仍纳棺中,加土葬之,是夕遂安。马姓至今无恙,为典史皂役。


  平湖小西溪之西蒋姓,田家也,冬至前一日,日方西,烧父尸。方开棺,尸走出;追之,蒋击以锄,尸倒地,乃焚之。晚归,闻其父骂曰:“汝烧我甚苦,何不孝至此!”其人头肿如匏,及午而死。张熙河所目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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