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 (1)

作者:(美)埃德加·爱伦·坡    更新时间:2013-09-09 11:15:18

一、香水女郎
  能使有头脑的人是不会相信巧合的。但是世上确有奇妙巧合,能使最有头脑的人也为之震惊,从而对超自然的存在拍案叫绝。人们这种半信半疑心态只有靠“偶然性”学即“或然率微积分学”推证,才能扫除。至于这种微积分学,其实是一种纯数学,在此我们把最严谨的科学方法用于思维来分析最难解释的幻影与幽灵现象。
  我应大家要求将公布于此的奇案,按照时间顺序,一条主线贯穿于一连串不可思议的“巧合”中。而它的另一条线,则是最近发生在纽约的“玛丽·罗杰凶杀案”。
  一年前,我曾在《莫格街凶杀案》一文中讲述了我的朋友杜邦是如何聪慧过人,善于分析。当时我没想到会再写他的破案故事。然而,最近发生的惊人事件使我不得不再次将其付诸纸笔。由于我近来听到了种种事情,如果我仍对以前耳闻目睹保持沉默,那反倒不合常情了。
  杜邦破莫格街凶杀案后,立刻将其抛诸脑后,又恢复了过去那种沉思冥想的老习惯。他整天茫然出神,我与他气味相投。我们仍住在圣日尔曼区的房子里,将身边的平凡世界编织成梦幻。但我们的梦并被打扰。由于杜邦在莫格街凶杀案中的出色表演,巴黎警察局对他颇为另眼相看。杜邦之名变得家喻户晓,他解开那桩谜案的方法其实极为简单。这一点他从没向警察局长说过,除我之外,可以说谁也不知道。这样一来,难怪大家都觉得那是奇迹一桩,认为他的分析能力之所以高,是因为有超人的直觉。杜邦诚实但白,本可以把事情讲明,但生性懒散,事过之后就兴趣顿失,懒得旧事重提。因此他在警方眼中成了热门人物,巴黎警察局有不少案子想请他帮忙。其中最重要的一起便是一个名叫玛丽·罗杰的少女被杀的案子。
  这事发生在莫格街凶杀案两年之后。玛丽·罗杰是寡妇爱丝黛·罗杰的独生女。她幼年丧父,自父亲死后,母女俩一直住在圣安德烈街。母亲经营家庭客店,玛丽给她帮忙。姑娘出落得仪态万方,22岁时,美貌引起了一个名叫拿布兰克的香水商的注意。拿布兰克先生在皇宫街地下室开店,顾客是那一带的投机商,拿布兰克先生非常清楚,让漂亮的玛丽替他卖香水,肯定生意兴隆。于是他重金相聘,玛丽欣然接受,只是母亲不大愿意。
  香水店老板的预料果然变成现实,金发女郎的美貌使他的店铺名声大噪。姑娘在店里干了一年多,有一天忽然失踪,弄得那帮给她捧场的老主顾困惑慌张。拿布兰克先生也说不清楚她去了哪里,罗杰太太急得六神无主。报界立刻将此事大肆渲染,警言也准备立案调查。可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失踪了一个星期的玛丽又忽然回到香水店站柜台。她身体健康无恙,只是稍带愁容。当然了,除了亲友的问安外,谁来询问她都一概不答。拿布兰克先生同以前一样,什么都一问三不知。而玛丽和她母亲的口径是她在乡下亲戚家住了一个星期。于是事情平息下来,为人淡忘。而姑娘显然为了摆脱流言和大家对她的好奇,不久后向老板辞职,回到圣安德烈街她母亲那里去了。
  回家后大约过了五个月,姑娘忽然再度失踪,这不禁又引起亲友们的一阵惊慌。三天当中她杳无音讯,第四天有人发现她的尸体漂在塞纳河上,就在圣安德烈街那一区对面的岸边,离僻静的圆木门一带的荒郊不太远。
  这显然是一起谋杀,由于此案的残暴性质,由于受害人的年轻美貌,特别是她以前的名气,**的巴黎人不禁对此案极感兴趣。我真想不起来有哪件类似的事情曾产生过如此广泛的强烈影响。人们一连好几星期都谈论着这个热门话题。警察局对此案特别卖力,巴黎的全部警力当然发挥到最大的程度。
  警方认为凶手不会逃得很远,因为一发现尸体警方就开始了侦破。可一个星期过去,凶手仍逍遥法外。这时警方认为有必要悬赏通辑,赏金是1000法郎。与此同时,漫天撒网的调查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警方毫无目标地传讯证人。由于此案没有线索,公众反而变得愈发好奇了。过了十天,有人建议应将奖金加倍。两个星期过去了,案情仍毫无进展,于是巴黎人对警方固有的成见便通过几次骚动发泄出来。警察局长见状亲自宣布,“擒得凶手者,赏金2万法郎”,或者,如果凶手不止一人,则“每擒一名凶手,赏金2万法郎”。同时还宣布,同谋犯若出面检举,可获全赦。公告正文以外,还附有一个市民委员会的私人悬赏,说:除警方的悬赏外,该委员会另赏1万法郎。这样一来,全部赏金至少已是3万法郎了。那姑娘本是一个平民,这样的赏金算是破格的高了。
  二、围绕着尸体
  人人都认为这起谋杀案会马上侦破。警方也逮捕了几名嫌疑犯,案子看上去确有希望,但审讯之后,发现所捕者均与此案无关,只好予以释放。说来也怪,案发三个星期后侦破工作仍一筹莫展,弄得谣言四起,事情也传到我和杜邦耳朵里。我俩当时差不多一个月;没怎么出门,报纸很少看,首先把这起凶杀案告诉给我们的是警察局长。他于7月13号下午登门造访,一直和我们谈到深夜。为了将凶犯绳之以法,他已使出浑身解数,但终告失败,因此颇为气愤。他带着巴黎人特有的神气说,此事关系到他本人荣誉,公众都在看他,只要能解开疑案,任何代价他在所不惜。他最后以半开玩笑的口气恭维了杜邦一番,说对杜邦的“杰出才能”敬佩之至,并提出一笔优厚的酬金。
  我的朋友没有接受局长的恭维话,却欣然接受了酬金条件,虽然要到破案之后方可兑现这笔酬谢。条件谈妥,局长立刻言归正传,解释了自己的看法,并发表冗长评论,好不有板有限。杜邦稳坐在他常坐的那把靠背椅里,一副洗耳恭听模样。他始终戴着一副墨镜,在局长长达七八个钟头的大侃之中,杜邦偶尔顺着墨镜底下往外瞟上一眼,从他的目光不难看出,他这个瞌睡睡得还真够甜的。
  第二天早上,我去警察局调出全部证词的详细笔录,又到备家报社,将所有刊载此案的报纸各取一份。我剔除掉那些不真实的消息后,这批资料的内容是这样的:
  18XX年6月22日,星期日,上午9点钟,玛丽·罗杰离开圣安德烈街她母亲的住所。出门时她与一个名叫雅克·圣尤斯达西的先生打了个招呼,说她要到德罗姆街的姑妈家待一天。德罗姆街是一条又短又窄、人口稠密的街道,离塞纳河不远,从罗杰太太家去那里,抄近路只有两英里。圣尤斯达西是罗杰太太家庭客户的房客,也是玛丽的男友。他说好晚上去接玛丽,陪她回家。可那天下午下起大雨,他认为玛丽可能会在姑妈家住一宿,所以没如约去接。晚上,年愈七十、体弱多病的罗杰太太念叨说她恐怕“再也见不到玛丽了”。不过当时她这句话并没有引起人们注意。
  到了星期一,才知道姑娘根本没去德罗姆街。一天过去,仍无她的音讯,于是大家各处寻找。到她失踪的第四天,才有了她的确切下落。那天,即6月25日星期三,一个名叫博韦的先生同一个朋友一起去圣安德烈区河对岸的圆木门一带寻找玛丽,在圆木门他们听说塞纳河上渔夫发现水中漂着个女尸。拖到河边,博韦先生一看尸体,就认定这是“香水女郎”。而他的朋友第一眼就将死者认出。
  死者的脸上满是污血,有些血是从嘴里流出来的。溺死者大都口吐白沫,可这个死者脸上没有白沫。死者的皮肉尚未变色,喉部有青紫印记和指甲痕。双臂弯于胸前,已经僵硬。右手紧握成拳,左手半张。左腕有两圈擦伤,显系绳索勒系所致。右腕亦有部分擦伤,背部满是伤痕,以肩胛骨一带为最严重。渔夫们是用绳子将尸体捆住拖上岸的,但并没有因此而造成擦伤。死者的脖子肿得很厉害,未见刀口,亦未见任何硬伤。她的颈部紧勒着一条花边带子,带子已勒入肉中,几乎看不见,在右耳下方打了一于死扣。法医检查后认定死者已不是处女,曾遭暴力奸污。尸体被发现时状况完好,所以不难被亲友认出。
  死者的衣服很零乱,被撕破过。外衣上有一道30成公分宽的口子,从臀部往上撕到腰间,不过没有撕断。这条布在腰间绕了三圈,在背后打了个扣结系住。外衣下面的衬衣为麻纱质地,撕了一道半米长口子,撕得非常均匀,看来撕的时候很小心。撕下的那一条,松松地绕在她的脖子上,打着一个死结。这条麻纱和那条花边带子之间拴着一根帽带,帽带上连着顶无边女帽。帽带打的不是女人们通常打的那种结扣,而是水手常打的滑结。
  认尸之后,尸体并没有按例送至停尸所(因为这样做已是多余),而在岸边不远的地方草草埋掉。博韦没有声张,尽量将此事掩盖起来,直到好几天后,公众才有所知晓。但是,一家周报把这件事宣扬开来,于是警方将尸体挖出,重新检验。结果,除了上述情况外,什么也没验出。警方把衣服拿给死者的母亲和朋友们看,他们都证实说这正是姑娘出门时穿的。
  这时,公众的好奇心越来越大。警方逮捕了几个嫌疑犯,又统统放掉。圣尤斯达西特别受到怀疑。一开始他说不清楚玛丽出门那天他在什么地方,后来又交给警察局一份具结书,把那天每个钟头干什么都列得详详细细。时间一天天过去,案情仍无进展,于是无数相互矛盾的谣言迅速传开,新闻记者们也忙于推测分析。在这些推测分析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认为玛丽·罗杰仍然活着——河中捞到的尸体是另外一个不幸者。我看不妨把这些推测摘给读者,以下几段就是从一家名叫《星报》的报纸上摘录下来的:
  18XX年6月22日星期天早晨,罗杰小姐离开母亲家,说是到德罗姆街去看姑妈,或别的亲戚。从此以后,再没人看到她了,她踪迹全无。到目前为止,尚无人声明在她离开母亲家后还见到过她。我们没有证据说6月22日星期天上午9点钟以后玛丽·罗杰仍在人世,不过我们却有证据可以说,直到那天上午9点钟她还活着。星期三中午12点,圆木门附近的河岸处漂浮一具女尸。如果假设玛丽·罗杰离开母亲家三小时即被人抛入河中,那么从她离家到尸体出现,也只有三天——三天还差一个小时。但是如果玛丽果真惨遭杀身之祸,那么认为凶手动手很早,得以在午夜前将尸首抛入河中,是讲不通的。杀人犯通常选择月黑风高行凶,不会在光天化日动手。推而论之,如果河中女尸确系玛丽·罗杰,那么死尸在水中也只泡了两天半,充其量不过三天。经验证明,溺水者之尸体,或者暴力致死后立即抛入水中的尸体,需要六至十天才会严重腐烂而浮出水面。即使用一门大炮轰击一具浸在水中不足五六天的尸体,强迫使其浮出,事过之后,它也会重新沉下。因此我们不禁要问,在此案中,是什么力量使尸体违反自然规则,提前浮出水面呢?如果死者遇害,尸体一直放在岸边,一直放到星期二晚上才扔下水,那么在岸上就可以发现凶手的痕迹。此外,即使是人死两天后扔下水,尸体也未必那么快就浮上来。何况,如果是桩凶杀案,杀人凶手也太蠢了些,抛尸时居然不系重物。在当时系重物本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
  编辑进而推论说,尸体泡在水中一定不止三天,至少15天,因为尸体已经严重腐烂,连博韦都辨不出了。接下去他的笔锋一转,开始对博韦发难。文章如下。
  那么,博韦先生根据什么事实确信那就是玛丽·罗杰的尸体呢?他一撕开衣袖,就说发现记号,证明死者是玛丽。大家普遍认为,他所说的“记号”一定是疤痕之类的东西。其实他只摸了摸死者的胳膊,摸到了上面的汗毛——这也有点太玄了。博韦先生当天晚上没有回来,7点钟才捎话给罗杰太太,她女儿案子仍在调查之中。退一步说,罗杰太太上了年纪,悲伤过度,无法亲临现场,当尸体辨明是玛丽的时,也总该有个亲朋好友去现场了解一下验尸情况。可是竟没人出这个头。圣安德烈街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就连寓居在罗杰太太家的房客都一点消息也没听到。玛丽的未婚夫圣尤斯达西先生也是房客之一,他供称,直到第二天早上博韦先生到他房里,他才知道找到了尸体。人命关天的大事,大家竟这样淡漠侍之,真使我们惊讶。
  这家报纸刻意描述玛丽亲友那种无动于衷的态度,暗示他们并不真认为尸体是玛丽的。文章寓意不言自明:因有人指责玛丽失贞,于是玛丽便在亲友的帮助下,离开本市前往它处。塞纳河捞出的女尸有点象玛丽,于是亲友便借此机会,使公众相信她死了。不过《星报》未免结论下得过早。事实上,亲友们对玛丽之死并不那么冷淡。老太太本已身体极弱,加上这么一刺激,当然无法前往现场。而圣尤斯达西呢,他悲痛欲绝,弄得激动异常,神智昏乱,博韦只好找来一位亲友照顾他,并严禁他去参加开棺验尸。此外,尽管据《星报》说,重新下葬是公家花的钱,说死者家属力拒私人赠送购置坟墓厚礼,说没有一名死者亲人参加葬礼,可全部被事实推翻。后来,《星报》又撰文,企图将脏水泼到博韦身上去,该文说:
  现在此案又发生了新变化,据说,有一位B太太去罗太太家,正赶上博韦先生要出门。博韦先生对B太太说,过会儿有个警察来。他嘱咐B太太,对警察什么也不要说,等回来后由他来说,由此可见,博韦先生显然知道些不为人知的情况。没有博韦先生,案子就一筹莫展,不管你从哪里下手,都要先攻开博韦先生。出于某种原因,他决心自己独揽此案进程,不容别人插手。据某位当事人说,他巧妙地将死者的男性亲属挤出此案调查。看来他极为反对家属看尸体。
  文中又举了一例,使博韦先生显得更加可疑。姑娘失踪前几天,有个人造访博韦先生办公室,恰值博韦先生不在。此人发现房门的锁孔上插着一朵玫瑰花,旁边还挂着一个小留言牌,上书“玛丽”二字。
  到目前为止,我们从各报得到的印象是玛丽为一帮流氓所害,他们把她劫过河去,糟蹋了她,然后杀死了她。然而,颇有影响的《商报》却竭力反对这一流看法,我在此引述几段它的文章:
  我们认为,侦查工作已误入歧途,因为侦查目标始终是河对岸的圆木门荒郊。玛丽是一个大众认识的女子,所以如果她走过三个街区,就不会没人看到她。不论是谁,只要是看到她,就会记住她,因为每个认识她的人都对她感兴趣。她离家出门,正是街上人多时。……若是她跑到圆木门或德罗姆街,一路至少有十几个人认出她来。但是,至今尚无人呈报说她出门后见过她,而且除了有关人士提供的“他说她要出门”的证词外,再没有一样证据证明她确实外出了。她的衣服被撕破,缠在身上,又打了结,这样一来,尸体就成了一个可以拎提的包裹。如果凶杀确实发生在圆木门荒郊,凶手就不必这样做了。尸体的确是在圆木门一带的水面上发现的,但这并不足以证明凶手是在那里弃尸的。……凶手将这个可怜姑娘的裙子撕下70公分长、30公分宽的一条,绑到她的下巴底下,绕到脑袋后面,可能是为了防止她喊叫。由此看来,凶手是没有带手帕的。
  然而,就在警察局长拜访我们之前的一两天,警察局得到一则重要情报,这则情报可以将《商报》的主要论点推翻。德吕克太太的两个小男孩在树林玩耍时,偶然走进了密林深处一处有脚凳的座位,发现状似靠背的石头上有一条白裙子,状似座位的石头上则放着一条丝围巾。地上有践踏的痕迹,矮树枝条折断了,肯定是搏斗所致,在密林与河流之间,还发现一处被弄倒的篱笆,根据地面的状况可以看出,有人拖着重物打此经过。
  一家名叫《太阳报》的周报,对这一发现作了如下评论——
  这些物品在那里至少三四个星期了,都己因雨发霉,板结成硬硬的霉块。有几件物品的周围长了草,甚至物品上也生了草;阳伞的绸面质地结实,里面的丝线却缠在一起。阳伞是折叠式的,上部已发霉腐烂,一撑开就破。……被矮树丛扯下来的布条均为10公分宽20来公分长。有一条是上衣的衣襟,缝补过。还有一条是从裙子上撕下来的。它们挂在离地一尺来高的荆棘上,像是扯碎的布条条。……因此,现在可以肯定地说,凶手现场已被找到。
  紧接着这个重大发现后,又出现了新证据,德吕克太太称,她在离河岸不远的地方开了一个路边小酒馆,正对圆木门荒郊。那一带人迹罕至,十分荒凉。一到星期天,城里的流氓们就乘船过河,来此胡闹。在出事的那个星期天的下午3点来钟,一个年轻姑娘和一个皮肤黝黑的青年来到酒馆。他俩在这儿待了一会儿.就顺着小路往密林的方向走去。姑娘身上的衣服引起了德吕克太太的注意,她特别注意到了那条围巾。两人走后不久,就来了一群流氓。他们大吃大喝,吵吵闹闹,吃完了一抹嘴,连钱都不付就顺着那对青年男女所走的路走去,他们快天黑了才回来,匆匆地过河离去。
  这天晚上天刚刚黑下,德吕克太太和她的大儿子听到附近有女人的尖叫声,声音凄厉短促。德昌克太太不仅认出了在密林发现的那条围巾,而且也认出了死者身上的衣服。一个叫瓦朗斯的公共马车车夫现在也供称,出事的那个星期天,他曾看见玛丽·罗杰和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一起乘渡船过塞纳河。瓦朗斯认识玛丽,所以不会看错。密林中发现的物品,经玛丽的亲属辨认后,认明全部系死者之物。
  我根据杜邦的建议,从报纸中收集了许多证据和情报。它们除了上述内容外,还有一则极为重要。发现玛丽那些衣物后不久,又发现玛丽的未婚夫圣尤斯达西奄奄一息地躺在那被认为的凶杀现场附近。他的身边有一个空瓶子,上面标有“鸦片酊”字样。从口中呼出的气息中可以闻出,他服了毒。他一句话没说就死掉了,在他身上找到一封信,简短地说,他深爱玛丽,所以决计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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