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8)

作者:詹姆斯·乔伊斯    更新时间:2013-08-27 11:27:47

比方说,佃户被迫退租的问题当时刚刚冒头,引起民众极大的关注。不用说,他本人连分文也不曾捐赠给这一运动,而且其纲领也并非完全没有漏洞。他不能把信念绝对地寄托在上面。他认为佃户拥有耕作权符合当代舆论的趋势,起初作为一种主义他全面地赞成;及至发现弄错了,就部分地纠正了自己的偏见。由于他竟然比到处游说耕者应有其田的迈克尔·达维特的过激意见甚至还进了一步,从而遭到嘲笑。正因为如此,当这帮人聚在巴尼·基尔南酒馆露骨地讽刺他时,他才那么强烈地感到愤慨。尽管他经常遭到严重的误解,再重复一遍,他仍不失为最不喜欢吵架的人。然而他却一反平素的习惯,(打个比喻来说)朝着对方的肚子给了一拳。就政治而言,他对双方相互充满敌意的宣传与招摇所必然导致的伤害事件及其不可避免的结果——主要是给优秀青年带来不幸与苦恼——一句话,对适者灭亡的原则理解得再透彻不过

不管怎样,既然已快到凌晨一点了,权衡利弊,早该回家睡觉了。难题在于把他带回家去多少要冒点风险(某人有时会发脾气),可能闹得一团糟,就像他一时冒失,把一条狗(品种不详)带回翁塔利奥高台街去的那个晚上一样。记得非常清楚,因为刚好在场。狗的一只前爪破了(倒不是说二者情况相同或不同,尽管这位青年也有一只手受了伤)。另一方面,如果建议他到沙丘或沙湾去呢,那又太远,时间也太迟了。二者之间究竟该选哪个,他倒有点儿无所适从了。经过全盘考虑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对他来说,就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斯蒂芬给他的最初印象是对他有点儿冷淡,不大吐露心迹,但是不知怎地,他越来越被对方所吸引了。举例来说,当你向这个青年提个什么打算时,他决不会欣然接受,而使布卢姆焦虑的是,即使自己有个建议,也不晓得该怎样把话题转到那上面,或怎样确切地措词,诸如:倘若容许自己在据认为适当的时候为对方贴补点儿零用钱或在穿着方面帮对方一把的话,他会感到莫大的快乐。不管怎样,他打定主意这样了结此事:为了避免重蹈那只瘦狗的覆辙,当夜姑且让他喝上一杯埃普可可,临时打个地铺,再给他一两条围毯盖盖,把大氅折叠起来当枕头。起码让这个青年处在能够保障他的安全的人手里,就跟台架上的烤面包片那样暖烘烘的。他看不出这么做能有多大害处,只要确保决不会发生任何骚乱就行。该离开了,因为这位让老婆守活寡的快活的人儿好像被胶膘在这里了,他一点儿也不急于回到他那颇可怀念、眷恋的王后镇家中去。今后几天内,要是想知道这个形迹可疑的家伙的下落,老鸨搜罗几名年老色衰的佳人儿在下谢里夫街那边开起来的窑子倒是可以提供最可靠的线索。他忽而讲了一通发生在热带附近的六响左轮枪奇闻,打算把她们(人鱼们)吓得毛骨悚然,忽而又对她们那大块头的魅力加以苛刻的挑赐,其间还大杯大杯地畅饮私造的威士忌酒,兴致勃勃地胡乱开一阵心。到头来照例是自我吹嘘,说什么实际上我究竟是何许人也?正如代数先生到处所写的那样,让XX等于我的真名实姓与地址吧。就在这当儿,布卢姆想起自己曾怎样随机应变、巧妙地回击那个天主的血和伤痕的家伙,指出他的天主是个犹太人,于是大家就暗笑起来。人们要是被狼咬了,还能忍受,然而一旦被羊咬了一口,那就真正会被激怒。和善的阿戏留的最大弱点也是怕被人指出:你的天主是个犹太人。因为世人好像通常相信,天主来自香农河畔卡利克或斯莱戈郡的什么地方。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我们的主人公终于提议道,同时小心翼翼地把老婆的照片往兜里揣,“这里太闷热了,你干脆到我家去,一道聊聊吧。我就住在附近。这玩艺儿你可喝不得。[你喜欢喝可可吧?等一等,我来付帐。”

离开这里显然是上策,随后就顺利了。他一边谨慎地往兜里收起照片,一边向棚屋老板招手,老板却好像没有……

“对,这样做最好不过啦,”他对斯蒂芬担保说;然而对斯蒂芬来说,黄铜头饭店也罢,他的家也罢,或任何旁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

各种乌托邦计划都从他的(布卢姆的)不停地转着念头的头脑中闪过。教育(真正的项目),文学,新闻,《珍闻》的悬赏小说,最新式的海报,到挤满剧场的英国海滨疗养地去做豪华的旅游,水疗、演出两不误,用意大利语表演二重唱等等,发音十分纯正地道。当然,无须乎向世人和老婆广泛宣传此事,说自己怎样交了点好运。需要的是早日动起手来。他已觉察出这个青年继承了乃父的嗓子,于是就把希望寄托在这一点上,认为一定能成功。所以只消把话碴儿引到那特定的方向去就成,反正也碍不着什么事,为的是……

马车夫看着手里的报纸,大声念了一段前任总督卡多根伯爵在伦敦某地主持马车夫协会晚餐会的消息。听了这条激动人心的报道之后是一片沉寂,随着是一两个哈欠。接着,坐在角落里的那个仿佛还剩有几分活力的怪老头读道:安东尼·麦克唐奈爵士从尤斯顿车站出发,前往次官官邸,或诸如此类的消息。人们对这条饶有兴味的消息的反应是同一声“为什么”。

“老爷爷,让咱瞅一眼那份报,”老水手略微显示出天生的急脾气,插嘴道。

“好的,”被招呼的老人回答说。

水手从随身携带的眼镜盒里取出一副发绿色的眼镜,慢悠悠地架在鼻子和双耳上。

“你眼神儿不好吗?”长得像市公所秘书长的那个人怀着满腔同情地问道。

“唔,”蓄着一副花白胡子的航海人回答说。这家伙略识几个字,就好像是正隔着海绿色舱窗向外眺望似的。“俺读啥的时候就戴眼镜儿。是红海里的沙子教俺养成的习惯。说起来,俺从前连在暗处都能看书。俺最爱读《一千零一夜》啦,《她红得像玫瑰》也不赖。”

于是,他用粗笨的手摊开报纸,用心读起天晓得什么玩艺儿:发现了溺尸啦;柳木王的丰功伟绩啦;艾尔芒格为诺丁独得一百多分,在第二场比赛中无一出局啦。这当儿,老板(丝毫不理会艾尔的事)正专心致志地试图把那双分不出新旧、显然穿着太紧的靴子弄松一点,并咒骂那个卖靴子的人。从那帮人的面部表情可以辨认得出,他们是醒着的,也就是说,要么是愁眉苦脸的,要么就讲上句无聊的话。

长话短说。布卢姆看明事态之后,生怕呆得太长,招人讨厌,就头一个站了起来。他信守了自己要为这次聚会掏腰包的诺言,趁没人注意就机警地朝我们这位老板作了个几乎觉察不到的告别手势,示意马上就付钞,总计四便士(并且不引人注目地付了四枚铜币,那诚然是“最后的莫希干人”了)。他事先瞧见了对面墙上的价目表上印得清清楚楚的数字,让人一看就读得出来:咖啡二便士,点心同上。正如韦瑟厄普过去常说的,货真价实,供应的东西有时竟值两倍的价钱哩。

“来吧,”他建议结束这场集会。

他们看到计策奏效,时机成熟,就一道离开了那座马车夫歇脚的棚屋或下等酒馆,告别了聚在那里的、身着防水服的名流人士。除非闹场地震,这帮人是决不会从这种什么也不干是美妙的境界中脱身的。斯蒂芬承认他还是不舒服,筋疲力竭,并在门口伫立了片刻。

“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明白,”他心血来潮,说了句意想不到的话,“为什么在咖啡店里,晚上他们总是把桌子翻过来?我的意思是说,把椅子翻过来放在桌上。”

永远难不倒的布卢姆对这句抽冷子提出的问题毫不迟疑地回答说:

“早晨好扫地呀。”

这么说着,他出于体贴就矫健地蹿到伙伴的右侧,并且真心实意地为自己这一习惯表示歉意,因为照古典的说法,右边是他像阿戏留那样易受损伤的部位。尽管斯蒂芬的腿有些发软,眼下夜晚的空气确实令人觉得爽快。

“那(指空气)对你会有好处的,”布卢姆说,一时指的也包含散步。“只要散散步,你就会觉得换了个人似的。不远啦。靠在我身上吧。”

于是,他用左臂挽着斯蒂芬的右臂,就这样领着他前行。

斯蒂芬含含糊糊地“唔”了一声,因为他感到一个陌生而软塌塌、颤巍巍的肉身挨近了他。

不管怎样,他们从摆有石头和火钵等的岗亭前面走过。那里,当年的冈穆利——如今落魄成市政府的临时工——正如谚语所说的,依然被搂抱在睡神怀里,睡得正香,沉浸在绿色田野与新牧场的梦中。说到塞满石头的棺材,这个比拟是蛮不错的。因为他确实是被人用石头砸死的。闹分裂的时候,八十几名议员中竟有七十二个倒了戈。主要是他曾经大捧特捧的农民阶级,大概就是被剥夺了佃耕权后,他替他们收回来的那些佃户哩。

这样,二人就挽着臂,穿过贝雷斯福德广场,一路上布卢姆闲聊起自己无比热爱可又纯粹是个外行的艺术形式——音乐。瓦格纳尽管自有其众所公认的雄伟气魄,然而对布卢姆来说,却有点太沉闷了,一开始就难以理解。但是他简直迷上了梅尔卡丹特的《胡格诺派教徒》、梅那贝尔的《最后的七句话》和莫扎特的《第十二弥撒曲》。他认为后者的《荣耀颂》乃是第一流音乐中的登峰造极之作,真正能使其他一切音乐黯然失色。他非常喜爱天主教宗教音乐,那远远超过其竞争对手在这方面所能提供的穆迪与桑基圣诗或“嘱我活下去,我就做个新教徒”。他对罗西尼的《站立的圣母》的称赞也绝不落在任何人后面。这确实是一首充满了不朽的节奏的乐曲。有一次在上加德纳街耶稣会教堂举行的演奏会上,他的妻子玛莉恩·特威迪夫人就演唱过它并博得好评,真正引起了轰动。他可以把握十足地说,在她已享有的声誉上,更增添了光采,使所有其他演唱者均黯然失色。为了聆听夹在演唱家或毋宁说名手当中的她的演唱,听众甚至把教堂门口都挤满了。大家一致认为没人赛得过她。在平时唱诵圣乐的礼拜堂里,人们普遍发出“再唱一遍”的呼声,这就足以证明她受欢迎的程度了。总之,他爱听莫扎特的《唐乔万尼》那样的轻歌剧,而《玛尔塔》是这方面的珠玉之作。尽管他对门德尔松这样严格的古典派只具有点皮毛的知识,却也怀着强烈的爱好。说到这里,斯蒂芬想必是知道那些大家所爱唱的歌曲的,他特地举了莱昂内尔在《玛尔塔》中演唱的插曲《爱情如今》为例。说也真巧,昨天他听到这支歌曲,说得更确切些,是无意中传到他耳中的,他觉得十分荣幸。尤其令他感到高兴的是演唱者正是斯蒂芬的父亲大人。音色圆润,技巧完美,对作品的诠释的确使其他一切人甘拜下风。对于这非常文雅的提问,斯蒂芬回答说“他并没有”,却开始赞美起莎士比亚的——至少也是那个时代及其先后时期的歌谣来了。又谈起住在费特小巷、离植物学家杰勒德不远的古琵琶演奏家道兰德;我成年弹奏,道兰德。他怎样打算从阿诺德·多尔梅什那儿买一把古琵琶,价钱是六十五基尼。这个名字布卢姆听上去确实挺耳熟,只是记不大清楚了。还有在对位法的先导主题与应答主题上下过功夫的法纳比父子。此外就是伯德(威廉)。斯蒂芬说,此人不论是在女王小教堂或任何其他地方,只要看到了维金纳琴就非弹上一通不可。还有个姓汤姆金斯的,作过诙谐的或庄重的歌曲。再就是约翰·布尔了。

他们边聊边穿过广场,走近车行道。只见链栏后面有一匹马拉着扫除器正沿着铺石路走来,一路扫拢着长长的一条泥泞。一片噪音,布卢姆简直闹不清关于六十五基尼和约翰·布尔的引喻自己是否听真切了。他觉得有这么两个完全一样的姓名是个惊人的巧合,就问了声那指的是否那位同名同姓的政界名人约翰牛。

马在链栏那儿慢慢掉过头去拐弯。布卢姆照例是留神提防着的,看到马这样,就轻轻拽了拽斯蒂芬的袖子,用诙谐口吻说:

“今天夜里咱们有性命危险。可得小心蒸气碾路机呕。”

于是他们停下了脚步。布卢姆凝视着那匹马的脸,怎么也看不出它能值六十五基尼。由于是在黑暗中突然出现在挨得很近的地方,它就好像是个由骨骼甚至肉组成的与马迎然不同的新奇的东西了。这显然是一匹后腿朝前迈,一路倒退着的四肢不协调的马,半边屁股略低,臀部是黑的,甩着尾巴,耷拉着头。这当儿,牲口的主人正坐在驭者座上,忙于想心事。这是一头多么善良懦弱的牲口啊,可惜他身上没带着糖块儿,然而他又明智地仔细想道,人生在世,总不能对所有可能突然发生的事都做好准备呀。它只不过是一匹大块头、笨拙而神经质的傻马罢了,活在世上无忧无虑,他又寻思,甚至于狗,比方说,巴尼·基尔南酒馆那头杂种的吧,要是个头也有这匹马这么大,碰上它可就够吓人的了。然而它长成那个样子可不能怪它呀。就拿骆驼(那是沙漠上的船)来说吧,在它的驼峰里可以把葡萄酿成酒。动物中十之八九可以关进栏里,或加以驯服。除了蜜蜂而外,再也没有人类这么心灵手巧的了。对鲸要使用标枪上的夹叉,对短鼻鳄鱼只要挠挠腰部,它就会懂得开玩笑的滋味了。在雄鸡周围用粉笔画个圈儿。老虎呢,我那老鹰一般锐利的目光。尽管斯蒂芬的话使布卢姆多少分了神,正当这艘马儿船在街上活跃的时候,他脑子里却满是关于野地走兽的正合时机的考虑。斯蒂芬依然继续谈着饶有趣味的往事。

“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哦,对啦!我老婆,”他直截了当地说,“她要是能够结识你,会非常高兴的。因为她对所有的音乐都是倾心的。”

他从旁边亲切地望着斯蒂芬的侧脸:他长得活脱儿像他母亲,然而丝毫也没有通常那种必然会使女人着迷的小白脸儿恶少气,兴许他生来就不是那号人。

可是假若斯蒂芬继承了他父亲的天赋(布卢姆相信是这样),这就在布卢姆心中展开了新的前景:例如参加芬格尔夫人为了开发爱尔兰工业而于本周的星期一举办的那种音乐会啦,出入于一般上流社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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