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奥地利)斯蒂芬·茨威格    更新时间:2013-08-26 09:17:34

请原谅,我因自己这一发现而感到兴奋,因为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看见过扒手。或者也可以说完全照事实讲吧见过。那时我在轮敦念大学,为了提高英语的实践能力,我常去法庭旁听。有一回,我刚赶上,看见两名法警把一个红头发的、脸上长疱疹的小伙子夹在中间带到法官面前。桌子上放着一个作为物证的钱包。有几个证人在提供证词并起誓。然后,法官叽哩咕噜讲了一通英语。接着那个红头发小伙子给押走了如果我没有听错,判刑六个月。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这便是区别所在我无法断定那个人真的就是扒手。由于当时只有证人说他犯罪,我实际上只是听到案情复述而已,并未目睹作案。我只看到一个被告,一个被判决者,而不是小偷。小愉只是在行窃时才算是小偷,而不是在两个月以后,在因作案而站在法官面前的时候;犹如作家只是在进行创作时才算是真正的作家,而不是在譬如说几年以后在话筒前给听众朗读自己诗作的时候。作案者仅仅在作案的瞬间才是真实的。现在给了我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注定会在一个扒手最能显示特征的时刻,在像生育与分娩一样极难窃听得到的稍纵即逝的一刹那窥见他,窥见他那掩藏极深的本质真相。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我便亢奋起来。

当然,我打定主意,不放过这一次了不得的机缘,不错过作案准备和作案过程的任何细节。我马上离开了咖啡馆桌子旁边的靠背椅,坐在这里我觉得视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现在我需要挑一个能够一目了然的,一个不妨说能够移动的位置,从那里我得以毫无遮拦地窥探他。几经试行,我选定一个广告柱,柱子上花花绿绿地贴着巴黎各家剧院的海报。在这个地方,我可以不惹人注意地好像全神贯注在那些预告中,其实我是借这个圆柱作掩护,极其真切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于是,我以一股今天再难理解的韧劲看着这可怜虫在这里干那艰难而又危险的营生。我看着他,比我记忆所及在剧院里或看电影时注意某个演员更要好奇,他们的表演曾经吸引着我,是因为在他们将整个身心都投入的瞬间,现实超越和胜过了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现实永存!

这样,就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整整一个钟头,对我来说,真是过得像一瞬间那样,虽然或者倒不如说,因为这一个钟头充满了不断出现的紧张场面,难以什数的细小而激动人心的决断和意外事件。我可以用几个钟头的时间来描述它,这一个小时,它蕴涵着如此丰盈的心理潜能,它又有如此巨大的诱惑力量,因为在游刃自如中处处都隐伏着风险。直到那一天为止,我从来没有,一丁点儿都没有料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偷窃是一种何等艰难。几乎无法学会的行当不,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使人紧张得要命的技巧。直到现在我所设想的偷窍,只是同极其胆大妄为而又手法熟练这一模糊概念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我把这门手艺只看作指头功夫,近乎耍杂技、变戏法的熟巧。狄更斯曾在长篇小说《奥利弗-退斯特》中描叙一个窃贼头子如何向那些小男孩传授从别人的外衣掏取手帕而完全不被觉察的本领。外衣上部系了一个小铃。如果新手从口袋里怞出手帕的当口响起了铃声,那就说明这次出手不成功,太笨拙。便是狄更斯这点我现在才看出来一仅仅注意到进行此事的基础技巧,即指头功夫,可能他从未观察过正在活动的对象,大概他从未有过像我现在碰巧得到的机会得以发现:大白天下手的小偷,不但需要一只灵巧的妙手,而且还需要待机行动和自我克制的津神力量,需要一种训练有素的心理特征,既能保持冷静,同时又能疾如闪电。尤其需要一种非同寻常的,几近疯狂的胆量。现在我已明白:一个扒手学了六十分钟以后,必须具备缝合心脏犹豫一秒钟就会造成死亡的外科医生那种果断而敏捷的特点。但是在那个场合,做那种手术时,至少病人已经完完全全被麻醉,不会挪动,不会挣扎。而在扒窃时,即使下手轻巧而突然,总不能不触及一个人有正常知觉的躯体而正是小皮夹子旁边的部位,人们最为**。而且,扒手作案时,他那只手闪电般伸到下面时,就在这最聚津会神。最使人紧张的时刻,他还得同时完全控制他脸部的所有肌肉和神经,他得假装漫不经心,百无聊赖。他不能流露出亢奋的心情,不能像暴徒、凶手拿刀捅过去时那样在瞳仁里映现出行凶瞬间的恶狠狠的样子他作为小偷伸手时,必须以坦然、和善的目光盯着受害人,在碰撞的一刹那谦卑地用完全不动声色的口气说一句:“Pardon,Monsieur”他活动时一定要乖巧,警觉,灵活。然而,这还不够在他下手之前,他就得发挥才智,拿出知人的本领。就得像心理学家、生理学家那样摸准对象是否合适。只有那些心不在焉,缺乏警惕的人;在这些人当中,又只有那些上衣敞开,而不是扣住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就是说人们可以不显眼地靠上去的人才可以考虑。在那一个钟头里,我数了一下,一百个或五百个当中几乎不会有一个或两个以上进入射程以内。一个冷静的扒手只敢在极少几个对象身上施展功夫,而对这极少几个人的行动却又会由于无数偏偏凑在一起的偶然因素而未能奏效,往往功败垂成。干这个行当我可以作证不可或缺的是非常丰富的阅人经验,异乎寻常的警觉与自制能力,因为还有一点也要想到:小偷在聚津会神地选择与潜近对象以求一逞的同时,要一心二用,调动极度紧张的感官,以便做到自己不被别人盯住,注意街角有没有警员或警探,或者经常挤满在街上的数不清的好奇者中有没有任何一个在斜眼看着。所有这些都得随时留意。有没有在匆忙中被忽视的橱窗反映出他那只手,从而暴露了他?有没有什么人从一爿商店的里面或一扇窗子的后面监视着他的举动?由此可见,要作出多大的努力呀,而较之所冒的风险,却又几乎不成合理的比例。由于一次落空,一次失误,可能要付出在巴黎林荫大道上呆三年,四年的代价,由于指头的一次微微颤动,一个轻率的紧张的动作,可能会失去自由。现在我知道了:光天化日之下在一条林荫大道上扒窃乃是胆大包天的举动。从此我对报纸在各色作坚犯科者中把此类窃贼视为无足称道者,在一个小栏目里,以三数行打发了事,简直觉得有点不公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手艺中,无论是正当的或者是非法的,这是困难,风险最大的行当之一。这个行当的最高效能堪称艺术而当之无愧。我可以这样说,我能够为此作证,原因是:我曾经,也就是在那四月里的一天目睹了和共同经历了这件事。

“共同经历了”:我这么说,并非言过其实,因为只是开始时,仅仅在最初的几分钟里,我做得到完全客观冷静地注视这个人干他的营生。但是兴味盎然地看着看着,便不可抗拒地会激发出情感,而情感又使人对此欲罢不能。于是我不知不觉地,亦非所愿地逐渐同这个扒手两心相通,似乎化为他的躯体和两手。我已从一个单纯的旁观者在心灵上变成他的同谋者。这一转换过程是这样开始的:观看一刻钟以后,我已在打量所有的行人,看看谁可偷谁不可偷,看看他们的上装是扣住还是敞开,看看他们的目光显示出麻痹大意还是保持戒备,看看是否可望从他们身上获取鼓鼓囊囊的小皮夹子,简言之,看看他们是否值得我这新交的朋友去处置。很快我便不得不承认:在这场正在开始的搏斗中我早就不再保持中立了。而是由衷地迫切希望他最终得以下手而获得成功。我甚至不得不几乎是强迫自己才压抑住想在他动手时帮助他的冲动。正如旁者受到强烈的诱惑,想用胳膊时轻轻捅一下当事者,想怂恿他打该出的牌。每当我这位朋友忽视一次良机,我也同样急不可耐地想对他使眼色:朝那儿那个靠上去!那儿那个,那个胖子,臂弯里抱着一大束花的那个。还有,有一回,当我这位朋友又一次混入拥挤的人群,街角却蓦地闪出一个警员的时候,我便觉得非提醒他不可,因为我吓得退都软了,仿佛我自己会被抓走似的。我感觉到好像警员那只粗重的手已经搭在他的,也等于我的肩膀上。嘿!没事!那瘦子已经洒脱地、清白地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溜出来,在那危险的公职人员身边走过去。这一切都非常紧张,但对我来说还不止是这样。我对此人的特点体会越深,根据他迄今已有二十次劳而无功的接近尝试,开始对他的行当越了解,我也就变得越焦急:怎么还不动手!怎么老是只摸一下,试一下呢?看他笨手笨脚,犹犹豫豫,一个劲儿地退避躲闪的样子,我真是非常生气了。真要命,总要像样儿地干它一家伙嘛!这么胆小!多拿点勇气出来嘛!要那儿那个吧,那儿那个!早晚总要出手嘛!

幸亏这位朋友对我这种他并不需要的关切一无所知,丝毫没有受到我急不可耐的情绪影响。当然,在真正的成功的艺术家和初出茅庐者、业余爱好者、一知半解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艺术家经验丰富,懂得在每次真正取得成功之前,注定先要有一个必然徒劳无益的过程;艺术家在耐心等待那最后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时机方面是老手。正如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无动于衷地放过了上千个看来是诱人而有用的想法(只有半瓶醋才会马上冒失地抓住不放),以便积蓄所有的力量,最后将它投注于笔墨间。这瘦小、虚弱的人也同样一次又一次放弃上百个机会,而我对这个行当只有一知半解和业余爱好,却认为它们会带来成功。他在探在摸在试,他挤到跟前,肯定有无数次把手放在别人的口袋和外套上,但从不掏取,而是有无限的耐心,始终伪装得非常巧妙,因而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在离开橱窗三十步的地方反复来回走动,同时总是用警觉的斜视的目光,将所有的可能性都加以衡量,并把它们同我这个门外汉根本无法觉察的危险性进行比较。在这种具有从容沉着特点的、闻所未闻的坚韧不拔津神中隐寒着某种因素,它使我感到兴奋,尽管我急不可耐;它也给我以保证:他最终必能成事。正是从他那锲而不舍的活力可以窥见:他不达目的,决不会罢休。同样地,我也铁了心,即使等待到午夜,也要目睹他取胜,否则决不提前离场。

这就到了中午时分,那是一个洪水奔流的时刻。转眼间,所有的大街小巷、楼梯庭院都被许许多多细小而湍急的人流所淹没,这一条条激流都汇到林荫大道这一宽阔的河床上。从制作室、车间、办公窄、学校、机关一窝蜂拥出许多人,无数在三、四、五楼紧挨在一起的地方做着各自的事情的工人、缝纫女工和售货员都奔到露天里。然后,犹如一团浓黑的正在飘散的烟雾,人群四散分开来到大街上:穿白色短上衣或工作服的工人,三三两两、叽叽咕咕地互相挽着手臂、连衫裙上别着欧紫罗兰束的少女,穿着已经磨得发亮的男式小礼服或者挟着不可离身的皮包的小公务员,搬运工人,一身天蓝色军装的士兵,所有参与大都会无形和隐蔽的繁忙活动的数不清,道不明的诸色人等。所有这些人在空气混浊的屋子里已经坐了好久,坐得太久。现在他们要伸伸退,四处乱跑一气,张着嘴大口吸气,点燃了雪茄吞云吐雾,拥挤着出出进进。由于他们在同一时间涌出来,因而大街上增添了不少欢快的生气,达一个钟头之久。但也只有一个钟头,随后他们又得上去,在关闭的窗子后面旋制或者缝纫,在打字机的键盘上敲打;或者在数目栏中累计;或者印刷,或者做衣服或鞋子。躯体里的肌肉和肌腱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们那样乐意和有力地紧紧绷着;同时心灵也体会得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它那样酣畅和充分地享受这有限的一个钟头,好奇地寻求明亮和轻松,它觉得一切都令人感到愉悦,可以痛痛快快地说笑话,随随便便地寻开心。无怪那猴子橱窗从这种不花本钱找乐趣的意愿中格外获益匪浅。人们成群结队地聚集在大有看头的窗玻璃旁边,在前面的是姑娘们,她们唧唧喳喳地说着话,伶牙俐齿,听起来仿佛鸟笼里在吵架。而挤到她们身边的则是那些嘴不干净,手不老实的工人和街头闲人。看爇闹的紧紧挤成一团,人群愈是密密层层,我那穿栗黄色外套的朋友小金鱼似的游得愈欢愈快,穿行在推推搡搡的人丛中,一会儿出现在这里,一会儿出现在那里。现在我这消极观看的位置己留不住我了现在须得从旁密切注视他的手指,以便看清这一行道的真正关键手法。这可是一件很费劲的事。这条老到的猎犬练就一种特殊的本领,能够使自己滑开来,像鳗鱼一样,从人群中最细小的缝隙迂回曲折地钻过去譬如他刚刚还站在我的身旁从容地等待时机,可现在却突然又杳无踪影了,而在同一瞬间他已经远远地到了前面橱窗玻璃旁边。他必定一下子挤过了三四道人墙。

当然,我也跟着挤过去。我担心,等我到达前面橱窗的旁边,他可能又已经以他特有的潜行方式在左边或者右边消失了。可是他并没有离开。他非常沉静地在那里等待,沉静得出奇。注意!其中必有缘故。我这样对自己说,同时打量他周围的那些人。在他旁边站着一个胖得离奇的女人,显然是一个穷人。她疼爱地用右手牵着一个大约十一岁的脸色苍白的小女孩,在左臂弯里挎着一个张开着口的劣质皮购物袋,袋子里的长条法国白面包当中有两个好像不知处境危险似的露在外面。很时显,这只提袋里装着她男人的午餐。这个普通的老实妇女没有戴帽,缠着一条颜色刺目的围巾,身穿一件自己缝制的粗布格子连衣裙在看猴子戏,那高兴的样子简直无法加以描摹。她笑得整个宽阔的有点虚胖的身体都在抖动,连那些白面包也在来回晃荡。她一次又一次欢叫,纵声格格地笑着,很快她给旁人的乐趣完全同一只猴子那样多。她带着造化赋予人类的纯任自然的原始意兴和所有清淡度日的人们那种满足而赞许的心情,欣赏着这难得一睹的演出:唉,只有贫穷者才会如此真诚地啧啧称羡,只有他们。对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无须花钱而得以赏心悦目,犹如上苍的赐予,那么这便是乐事中之至乐者。在这中间,这个善良的女人不时弯下身子问小孩有没有看清楚,是不是没有漏掉任何一个逗人发笑的动作。“好好儿看吧,玛格蕾特!”她带着元音拖得很长的南方口音,一再叫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姑娘仔细看。这孩子在这么多陌生人当中很羞怯,心里高兴,但不敢吱声。看着这个女人,这位妈妈,使人感到意趣无穷她,属于土地的本系。是一个地母之女,是法兰西民族一个健硕的充满活力的果实。她那爽朗、轻松、无忧无虑的欢笑声,几乎使人不禁要去拥抱她,这女中可人,但是突然我感到有点害怕了。我看见那件粟黄色外套的一只袖子晃荡晃荡地越来越挨近那个购物袋,袋子还是张开着口,虽然危险已近在眼前只有贫穷者才会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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