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沅两弟左右:
六月十八日刘得一归,寄一信。二十四派吉中营二人送信。计皆当有复 信,而至今未到,颇为悬系。伍少海人来,接澄老十七夜信,知宝庆解围, 团勇当撤,贼窜祁、衡,吾邑遂可驰防乎?
子在湖口住十日,八月初一日开至浔阳。因等候送者耽搁二日,初四五 本可开行,又以阻风不克成行。好在上游无事,贼不入蜀,余行虽迟滞,尚 不误事。日内守风此间,可游览庐山近处胜景。朱品隆等各营已由陆路先至 黄州。季弟奉胡中丞礼,募勇千人,闻初四日自黄州起行归湘矣。吉字中营 之饷,到黄州再派人起解;如已开船北来,则不远解亦可。
先考妣改葬之期已近,果办得到否?须略置墓田,令守墓者耕之。凡墓 下立双石柱,方柱圆首。柱高而远不刻字者,谓之华表;柱矮而刻字者,谓 之阙。四柱平立,上有横石二条,谓之坊。凡神道,有上覆以亭者 (陵上圣 德神功碑之亭,四面皆有拱门,民间亦有用此式者);有左右及后面皆以此 砖石贴砌,上盖圆筒瓦者(北道上多有);有露立全无覆盖者(不耐风日)。 三者随弟斟酌。要之上用螭首,下用龟跗,则一定之式,不可改易。公卿大 夫之家有隆礼者,于墓门之南 (专指向南者言之)立墓表碑(上刻文章), 又于极南远处立神道碑 (上刻大字,某官某人神道碑。不刻文)。稍简者仅 立一碑。二者听弟斟酌。要之宜立于墓门之外。江西立于坟堆之趾,湖南立 于罗匡之头,皆非古法,亦欠大样,不可学也。至筑坟结顶,上年周璧冲结 顶最合古法。今京师王公贝勒及品官之家坟莹多用此式,勿以其为吾乡所创 见骇闻而不用也。吾之所见如此,望弟细心详酌。
吾于祖父坟墓祠庙皆未尽心,实怀隐疚。今沅弟能力办之,澄弟能玉成 之,为先人之功臣,即为余弥此阙憾,且慰且感。余此次在外专了从前未了 之事,而弥缝过失,亦十得七八耳。顺问近好。
兄国藩手草 八月初八日于九江舟次
去年曾托雪琴一保胡维峰,以答其数年之殷殷,兹雪琴禀官帅保举。原 札寄归,望交维峰也。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