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谕纪鸿儿:
接尔澄叔七月十八日信并尔寄泽儿一缄,知尔奉母于八月十九日起程来 皖,并三女与罗婿一同前来。
现在金陵未复,皖省南北两岸群盗如毛,尔母及四女等姑嫂来此,并非 久住之局。大女理应在袁家侍姑尽孝,本不应同来安庆,因榆生在此,故吾 未尝写信阻大女之行。若三女与罗婿,则尤应在家事姑事母,尤可不必同来。 余每见嫁女贪恋母亲富贵而忘其翁姑者,其后必无好处。余家诸女当教之孝 顺翁姑,敬事丈夫,慎无重母家而轻夫家,效浇俗小家之陋习也。三女夫妇 若尚在县城省城一带,尽可令之仍回罗家奉母奉姑,不必来皖。若业已开行, 势难中途折回,则可同来安庆一次。小住一月二月,余再派人送归。其陈婿 与二女,计必在长沙相见,不可带之同来。俟此间军务大顺,余寄信去接可 也。
此间一切平安。纪泽与袁婿、王甥初二俱赴金陵。此信及奏稿一本,尔 禀寄澄叔,交去人送去。余未另信告澄叔也。
涤生手示八月初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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