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究竟,那件“千结衫”去了哪儿?

作者:吴正    更新时间:2013-08-21 13:26:29

  当灯光渐渐稀落和黯淡下来时,兆正知道自己已经位于了这个城市的最西端了。

  他常到这一带来走动,那是在他和湛玉刚搬来复兴路新居后不久的事。他的创作习惯是喜欢散步,而且要在与自己的性情完全融合的环境中散步。他不是个什么都急于要记录下来的作家;也不是个严格按照创作计划天天日日必须要完成多少多少的作家。他随性而来,感觉潮涨上来时,他可以茶食无味,一连几晚都赶通宵;感觉平息下去时,就任凭心情像黄昏降临时的海面,静静地反射着夕阳金色的余辉而不思任何牵动。对世事,他也采取了这同一种放任的态度。他少年和青年时代的那种特有的**和懦弱都在渐渐地形变,退化为一种类似于麻木和听之任之的性格。社会正在发生翻江倒海的巨变,但他却始终饶有兴趣地将它看作是一件处在光线幻变之中的写生物,摆放到他的作业台上,左观右观地思考着该从何处着手去刻画它才最好。

  在他生命的天空中,什么对于他都是无关重要的,除了能保持自己所需要的那种创作状态之外。

  当然,钱是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当你从一个纯理性的角度来思考它时。似乎是为了弥补一段扭曲和荒唐的历史所遗留下来的某类心理创伤,当今的钱的概念所凸显出来的是一种畸形的社会主宰功能。不错,今天的兆正已有了相当可以的社会位置了,但,这并不表示他就很富裕,很有钱;钱与地位是两码事——至少在今时今日的中国,这种情形仍十分普遍。一个人对钱财的拥有量与他的社会定位往往不相配称,而由此引发的感觉上的落差又往往给人生造成了某种无形的压力,假如你是一个很在乎这一切的人的话。

  但兆正似乎不是这一类人;这可能是天生的:他旁观着他人如何在钱的泥潭中扑腾,不知怎么地,自己的心中就老也滋长不出丝毫欲望来。他觉得这样不很好吗?他喜爱看书,听音乐或是在感动人的夕辉里作一次漫无目标的散步。他不打算去了解别人——包括湛玉——在想些什么?尽管他知道别人都一定会有很多东西在思考在追求在企盼的。他想,这些又与他的活法有什么相干呢?而立、不惑、天命,一个五十来岁的他竟然感觉自己已提早进入了孔子的“耳顺”之境了。

  有一幅画面经常会在他的脑海中出现:落日、沙滩和广阔的海平线,有一只小小的木船搁浅在沙滩上;周围不见一个人影。他已记不得这是他见过的一幅摄影作品呢,还是他根据狄更斯对其小说人物渔民比果提(PIGGODDY)一家子的描述转化而成的一种视觉印象?反正,他觉得这幅画面很能打动他。还有一首诗。当他第一次读到这首叫作《海边小景》的短诗时,他的心猛烈地颤抖了:是连绵的沙滩/一排脚印/是折腰的芦苇/生的顽强/是晒网的他的脊梁/驼的侧影。/在这里,世界只剩下了/落日/海涛/风声/芦苇/和/他。

  诗是我写的,写在一张泛黄而粗糙的报告纸上,在一个非常时代的一个非常的机会被他偶然读到。连同这首诗在一起的,还有一大叠其他的诗稿。其中有一首叫《灯灭了》的诗,他至今还能记得个大概:……灯没再亮/我却适应了一切/黑暗在苏醒/门、窗、橱、柜正/悄悄隐现。/我忘了,也许再也不需要理解/光明的可贵和它/真实的意境。诗写在1966年底,那时,我与他都还是个不满十八岁的青年。读到这首诗时的他的第一感受不单单是心,而是整个灵魂的震动。倒不是这首诗写得如何好如何成熟;而是在那个时代,别说是这种诗,就连类似的文字组合也很少能有机会读到。兆正当然立即领会了蕴含在文字表层之下的诗作者的用意,他感到暗暗吃惊,但同时也经历了一场心灵一旦在获的共振时的那种无可言传的快感。其实,那时候的他自己也正在从事另类文字工作。他每天都与墨汁和白报纸打交道,常常使用一些惊世骇俗的语句以及带上了一个或几个感慨号的句式来揭发走资派的黑幕和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大字报贴满了东虹中学的校园,再贴出校门,贴上街去;一时间,他变得大名鼎鼎,变成了一个化笔杆为匕首,刺向阶级敌人胸膛的冲锋陷阵的红卫兵小将。

  但是,一旦当在某个良知的部位遭受针螫后,他突然产生的是一种大梦初醒的感觉。他想:原来是这些啊,这些才是他真正希望言达的东西呢。而眼下,能写出这些诗来的人并不是那些他在文革爆发前常常读到的遥远了时空的,文名赫赫的大诗人大作家,作者近在眼前,仅是一位他的同代同龄人,他的同班同学!这又让他受到很大鼓舞,他想,他为什么不能也试试呢?这也许会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满足、快乐和收获的。他偷偷地尝试了好几回。果然,他感觉自己的心中因此而充满了喜乐;再说,他觉得自己写得也很成功,很能让他暗自里得意一番。于是,他便一发不可收拾,一写便写到了今天,写就了一位当代名作家的同时也意外地发掘出了一座自我才能的无价的金矿。

  当然,这件事是他长期以来一直保守在心中的一项极深极深的秘密,他没向任何人透露过。有一次当湛玉偶尔同他谈起了我的近况,说我都发了财了,而且还写诗;又说,我的诗集新近将会在她当编辑的那家出版社出版。从来沉默寡言的他突然就变得滔滔不绝起来,颇令湛玉感觉意外和困惑,其实其中是有他的原委的。

  他走过一幅高高的花园围墙,有浓密的树叶和树枝从围墙的顶部探伸出来。在明晃晃的街灯里闪烁着绿莹莹的微光。他站定了,左右前后地环顾了起来。这是他体念生活的一种习惯。在旁人看来,他的举止似乎有点怪异,但他不会去在乎这些,他只在乎自己的感觉:在文字创作停止时,他从没停止过精神上的创作。而且,他从来就觉得后者更重要,更不容有一刻的间断。而他,就是在这种感觉之中一路走过来的。

  他见到离他几丈远处有一扇黑油漆的花园大铁门;铁门紧闭,铁门的一旁是一座哨岗小屋。小屋此刻已经灯暗人空,木板门窗也全都关闭上了。再过去,长长的花园围墙的左下方洞开着一只小小的售票窗口,此时此刻当然也已经闩板打烊。小窗的上方挂着一块巨大的雕刻着黑漆仿宋字体的铜质牌匾,曰:宋庆龄女士故居。下面还有几行小字,记载着宋女士哪年入住此宅,哪一年迁出此宅,以及在此曾发生过什么重大的历史事件云云。而所有这些,兆正甚至不需再走近前去,一行一行地将上述文字昂起头来读多一遍便已知晓其全部内容了。这一带的街道他已来来回回地走过不知多少回了,有时是在夕辉闪闪的黄昏,有时是在细雨迷朦的早晨,有时则是在幽暗笼罩的夜色里,就如此一刻。他已经对街道两旁所有的建筑,建筑的标徽以及特色都已了如指掌;在这一片他在他的童年岁月里曾向往无限的地段和区域,如今,他已如一条归溏之鱼一般的穿梭自若了。

  然而,奇怪的是:等到跨过了某个生命阶段的坎儿之后,如今,他最想回去看看的又渐渐变为了他从前生活过的那个地方了。当然,这要在他的情绪感到有某种特别需求的时候。他从来就怕去那儿,渴望能永久离开那儿;但,人生是个圆圈,不知从何时起,他的人生轨迹已在不知不觉中向它的始点回归了。那片菜场,那条后弄的甬道,那条青砖墙的旧街,两旁带老虎天窗的陋屋鳞次栉比。他如梦如醉地行走在这片熟悉的环境中,感觉童年时代的贫困与无望正躲在远远的某个角落里窥视着他。

  有一次,他来到了一座红砖墙剥落的弄堂的小小拱门前,他在这儿停住了脚步。他太熟悉这一片场景了:一条细窄弄道一路引导他通向前去。他恍恍惚惚地踏上了这条旧路,再从一扇后门走进去。他穿过一片嘈杂的店堂,店堂如今已被好几档做服装生意的摊贩所割据,几个中年女售货员吆喝着地招徕买客。他从店堂的前门走出来,眼前的菜场也全变了样,带檐棚的菜档肉档不见了,现在这里是一大片农贸市场;操外地口音的摊主们将鱼呀肉呀虾呀蔬菜呀铺满了一地,从早到晚,这里从没有歇市的一刻。

  他转过身来,开始向着身后边的那些店铺打量起来。灰褐色的水门汀墙柱上还模糊可见昔日的店标。有一个独眼老人躺在一张摺椅里,他略带哮喘声调的浓浓的苏北口音从兆正的背后传来。他说,你这是在找谁家啊?兆正掉过了头去。他向他笑了笑,并没作答。他发现老人的身躯佝偻,皮肤干瘪而且爬满了皱纹。但他不难从这具年老的躯体中,找到它昔日也曾高大魁岸的影子来,然而现在,它只是像个小孩似的卷缩在那张尼龙面的摺椅里,显得可怜而无助。他想,这难道也是生命循环的另一类形式?老人用那单只的黄浊无光的眼睛望着他,模样与神情都显得有点猥琐。兆正依稀地记起了谁来。

  他决定再次转回脸去,继续辨认残留在门楣上的黑漆字形:南北干货,山珍海味;价格公道,童叟无欺。其实,字迹早已斑剥得无从辨认了,兆正之所以能认出来,一大半是靠他遥远了的记忆的相助。“侬找的是这一家啊?——这家人搬走已经有好多年啦,他家的一个女儿还嫁到了香港去——香港!”老人又在兆正的背后自说自话地咕哝起来,还在“香港”两字上加重了语气再说多一遍,似乎其中隐藏着什么玄机一般。

  兆正不得不再次掉转头去,他向老人略略点动了一下头。表示着:谢谢,我领情了;或者:是的,我也听说有此事了。其意暧昧。之后,他便迅速离开,他不想再与那老头搭讪多点什么了。

  这是发生在他再次见到雨萍后没几个星期间的事。这么多年了,在这之前,他从没回去过,而在这之后,他又开始经常回那儿去。仿佛那次的他与她的重逢是他累积生命记忆的某条分水岭。

  事实上,他常回去那儿的原因之一是他希望能找寻到某个已经遗失了的记忆细节。他曾经记得有过那么一回事的,但后来,当他认真回想起来时,又似乎觉得没有。而没有,是因为他找不到那件事确凿存在过的任何证据。

  他一次又一次地将那些十分稀薄了的印象串联在一起,并将之强化。最后,竟然使那段情节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在那段情节中,雨萍是站在她家的店堂门口的。那时,他似乎刚要离开,她唤住了他。这是在他毕业分配后不久,去崇明岛屯垦围田的前夕。那段时期,他正进行着紧张的行李打点工作,而雨萍几乎天天到他家来,与他的母亲一块儿为他作出发前的准备工夫。

  雨萍站在门槛上望着他,他转过身来。他见她的手中握一包用旧报纸包裹着的什么。她只说了声:“兆正表哥……”便言止了。他不望她的眼睛,自从那次之后,他便回避与她的那种目光对峙。

  “……我替你打了件毛衣,是双料的,”她终于说道,“崇明岛上海风大,毛衣最实用了;既能御寒,又不会影响干活。”

  “谢谢。”他从她手中接过了那包东西,刚想离开,突然想起了什么。在那个时代,毛线是凭证供应的,而且每个人的份额都十分有限;有时全家人全年的份额加在一块还不够为一个人添置一件新毛衣。不凭证的贵价品当然有,但对于贫寒的小市民来讲,这种价格等同天价。而他是了解雨萍家的家境的,虽比他家要强些,但又能好到哪里去呢?——住在他们那几条街上的几乎没有一个是有钱人。再说,雨萍也没有工作,她自己还是个病休青年,要靠父母来供养。

  他变得犹豫了,他将包裹提起来:“哪……?”他的意思很明确。但他见到雨萍的眼神突然就变得很明亮很有光彩(这时候的他已不得不望着雨萍的眼睛了),她说,你回家打开看了,不就知道了?

  他回到家中后就将纸包打开了,里面整整齐齐地叠放着一件毛衣。毛衣是杂色的,袖上背上都缀满了密密麻麻的线结。他猛然想起了最近他有好几次因事去雨萍家时,老见到她不是在黄灯光下打毛线,就是坐在床沿边上摆弄着那一团又一团的绒线的线头。她把断绒线先像梳辫那样地一小节一小节地辫织起,完了,再在其尽头打个结。她干这事干得极其有耐心。“你都在忙些什么呀?”他问她。但表舅母代她的女儿向兆正作了解答。表舅母说,雨萍是在四川北路的一家废旧商品处理店排了好几个钟头的长队才买回了这么一大堆断毛线头来的。这东西的好处是一不需凭证,二价钱便宜。雨萍希望能用它来打织一件毛衣。说罢,舅母还朝他意味深长地一笑,让他感到有些莫明其妙。现在,他明白了,原来雨萍干的就是这件活儿。

  他当下都有点感动了,他提起毛衣来,对着灯光细细看。毛衣很厚,也相当地重,因为毛衣编织得很宽大—太宽大了,假如他穿出去的话,他想,它的下摆会过膝,袖口也会遮到手背上来的。二十多年后,有一次,他随一个代表团去巴黎参加中法文化艺术节的交流活动。当他们一团人去参观蓬皮杜艺术中心的时候,他也见到过一件类似的“千结衫”。他在这件很现代派的展品前驱足良久,直到他的全部团友都走光了,他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他在琢磨:那位法国艺术家在创作这件作品时的灵感出自何处?他与他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但最后,兆正还是决定把那件毛衣留下,他没将它随身带到崇明农场去。动机其实也很单纯,他怕别人笑话他;穿一件用一大堆废线头编织起来的毛衣,不正好说明了自己的寒酸和贫穷,还能说明什么?在当时,他不会想到再多的什么了。

  当他再度想起要把这件“千结衫”找出来的时候,日子已经流淌过去好多好多年了。

  那一年,他刚在香港与雨萍见了面,在搭机回上海来的一路上,他都在想着这件事。他好像记得有过那么回事,但时隔久远,记忆变得朦朦胧胧的只剩下些幻觉式的片影了。回家后,他在衣柜中东翻翻西找找,但毫无结果。最后,他记起来了:这毛衣(假如真有的话)一定是在他母亲留下的那一堆遗物中。如此判断的理据是:只要是雨萍送给他的东西,母亲一定不会随便扔掉,她会将它保存好的。

  母亲是在前几年过世的,他回老家去了一趟,善了后,又将母亲留下的那些物件整理了一下,离开故居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而那一大箱几小包从老屋带回来的东西,他也记不得是往家中的哪里一搁,就再没去打开过。现在想起来,却又找不见踪影了。

  他不得不请教湛玉,他说,你有没有见到过有一件毛衣?他又将他印象之中的毛衣的模样形容了一番。但湛玉十分困惑地望着他:“毛衣?什么毛衣?”她说道,“你母亲留下的那一大堆垃圾都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一样也不会少,你自己找去吧。”

  湛玉说这话的时候,正坐在客厅间的一张单人沙发中看书。也是在浴后,也是在夜晚——而且,还是个晚春时分的温暖潮湿的夜晚。但现在,家中的气氛已明显与前几年不同了。湛玉已很少再穿她的那套宽身的浴袍了;她一般都穿一套长袖裤的睡衣,将自己的手臂与小腿的部份都遮盖起来。拖鞋倒还是那双轻质泡沫底的,大约因为着起上来舒适轻便的缘故。她交叉着两腿,直直地坐在那儿,一个人占据着一张沙发。她一边不停地用左手将散落到前额来的发缕掠到耳后去,一边十分专注地看着一本书,她的右肘支撑在沙发的扶手柄上。客厅里没有人,也没有任何声息;秀秀在她自己的房中做功课——或者已经和小保姆一块儿熄灯就寝了。兆正在他自己的书房里工作。后来,他从书房中走出来,走到走廊的尽头,便收住了脚步,他望着她。等到她也抬起头望到他时,他才赶紧开口问了有关那件毛衣的事。

  湛玉说的“那里”是指他家那套公寓单元中的一条后走道。后走道经厨房而过,通往单元的另一扇边门。这是几十年前租界时代高级的住宅公寓常有的建筑格局:边门既可以充当防火通道,也是平时杂物的运输、堆放以及下人们的进口处。边门向着外走廊拐了一个弯的另一方向开启。只是如今的社会再也没有上下人之分,一切人,包括小保姆,出入从来都使用正门,边门于是乎便成了一种多余的设施,长年上锁,而后走道因此也演变成了单元内的一截盲肠,成了堆放杂物、旧什和弃料的地方。

  其实,兆正自己也很少会上那儿去——自从搬来之后,他还不知道去过那个角落有几回?——他摸黑走进去,按亮了走道里的电灯。电灯是一只高悬在天花板上的赤膊灯泡,周身上下都积满了灰尘,光线昏暗得来像只惺忪迷朦的睡眼。他用力挪开了一件件笨重的旧家具,拖出了母亲留下的那只花格图案的帆布箱来。他打开箱子,见到箱内的物件有条不紊地叠放在里面。他能想像当年母亲将它们一件又一件收放进去时的情景。他看着那一件件熟悉的衣物在眼底下呈现出来,童年的岁月便又一幕幕地再现了;他甚至能闻到母亲身上的那股温暖的气息,他想,这不就是那股最能为童年的他带来安全感的气息吗?然而现在,他连细细品味这一切的心思都没有,他急吼吼地将物件一一翻腾出来,直捣箱底,然后再一件件地塞回去。但他没能找到他所要的东西。他在周围的杂物堆里再翻腾多了一阵,结果仍然是一样。

  假如说他的这次寻找,还有什么意外收获可言的话,那是他发现了一本他自己的散文作品集,竟然与一厚叠弃书和过期的刊物堆在了一起。这是他最满意的作品集子之一,前几年由北京的一家出版社出版。集子里收集都是那些年间他在全国各报刊上发表的性灵散文,雅典飘逸又不失深刻和人情味。封面是一幅欧罗巴的田园景色,有清流和野花,远山的轮廓朦朦胧胧。这是一幅他亲自选定的油画作品,他将它想像成是贝多芬第六交响曲的画面意境的体现。

  它怎么会在这儿的呢?他打开了书的扉页,上面有他亲笔的题字。他写道:秀秀……之后就没什么了。他只是用他拙劣的画技画了两颗心,一颗大,代表他自己;一颗小,代表女儿;两颗心互相紧贴着,一半是重叠的。下面有一行小字:永远深爱你的爸。

  他记起来了,那天,他收到了第一批样书,心情特别兴奋,特别希望能向谁表示点什么。他想到了女儿。而那年,秀秀还在念小学,她还读不太懂书里的内容。送书,应该说,只是他作为一个父亲的单方面的心情行为。他把书合上了,他已经有几分明白了书为什么会丢弃在这里的原故了。

  他顶着一头的蛛网和一身一手的尘土从弃物堆里站起身来。他拍打着双手,动作缓慢得有点夸张。他从那条后走道里退出来;熄灯,再拖着脚步回书房去,手里卷握着那册散文集子。只是在此刻,他脑屏幕上的那件毛衣的模样反而愈显愈清晰起来了——它从没像现在那么清晰过:包括它的色泽、式样、长短、质感,甚至某个部位上的放大了的细节。他不知道,这仍然是他的一种想像呢,还是他的记忆功能在关键一刻的回光返照?反正,他现在已经能肯定:那件毛衣确实在他的生命中存在过。

  但,它又会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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