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局印影版《十三经注疏》

作者:翁长松    更新时间:2022-09-19 12:01:34

《十三经注疏》是清代阮元(1764—1849 )主持校刻的十三部儒家经典注疏的汇编,共计416卷,是文史研究工作者经常要查检的书。

追溯思源,十三经原是由汉朝的五经逐渐发展而来的,形成于南宋。《十三经》的内容极为宽博,就传统观念而言,《易》《诗》《书》《礼》《春秋》谓之“经”,《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属于《春秋经》之“传”,《礼记》《孝经》《论语》《孟子》均为“记”,《尔雅》则是汉代经师的训诂之作。这十三种文献,当以“经”的地位最高,“传”“记”次之,《尔雅》又次之。《周易》是占卜之书,其外层神秘,而内蕴的哲理至深至弘。《尚书》是上古历史文件汇编,主要为君王的文告和君臣谈话记录。《诗经》是西周初至春秋中期的诗歌集,内分“风”“雅”“颂”三部分,“风”为土风歌谣,“雅”为西周王畿的正声雅乐,“颂”为上层社会宗庙祭祀的舞曲歌辞。《周礼》原名《周官》,西汉时在民间发现,创作年代大多数学者认为可能在战国时期,其主要汇集了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期各国制度。《仪礼》主要记载春秋战国时代的礼制。《礼记》是西汉的两位学者礼学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圣编辑的战国至秦汉间儒家学者解释说明经书《仪礼》的文章选集,也是秦汉以前有关各种礼仪的论著汇编。《春秋》三传是围绕《春秋》经形成的著作,《左传》可能是春秋末年左丘明所作,重在史事的陈述;《公羊传》旧题是战国时齐人公羊高,他受学于孔子弟子子夏,后来成为传《春秋》的三大家之一;《谷梁传》相传是子夏的弟子,战国时鲁人谷梁赤。起初也为口头传授,至西汉时才成书传。后二传重在论议。《论语》是春秋时孔子弟子对于孔子的语录笔记,是孔子及其门徒的言行录。《孝经》是西汉在孔壁中发现的藏书,至今作者仍有争论,但偏向于是曾子学派的著作,为论述古代孝道的专著。《孟子》战国时儒家学者孟子的著作,专载孟子的言论、思想和行迹。《尔雅》战国到西汉的学者编写的一本可以用来学习儒家经典的词典,全书收词语4300多个训解词义,诠释名物,经学家多据以解经。儒家文化在封建时代居于主导地位,《十三经》作为儒家文化的经典,其地位之尊崇,影响之深广,是其他任何典籍所无法比拟的。最高统治者不但从中寻找治国平天下的方针大计,而且对臣民思想的规范、伦理道德的确立、民风民俗的导向,无一不依从儒家经典。儒家经典施于社会的影响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了解和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方方面面,不能不阅读《十三经》。

十三经注疏则是指后人为了便于查阅,对原十三经的注和疏及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注音合刊而成的一部书。阮元主持校刻的《十三经注疏》是“十三经”注释版本中最为完善的版本,其包括《周易正义》十卷,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二十卷,魏王肃、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七十卷,汉毛亨传、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周礼注疏》四十二卷,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五十卷,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礼记正义》六十三卷,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六十卷,晋杜预集解、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公羊传注疏》二十八卷,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谷梁传注疏》二十卷,晋范宁集解、唐杨士勋疏;《孝经注疏》九卷,唐玄宗注、宋邢昺疏;《尔雅注疏》十卷,晋郭璞注、宋邢昺疏;《论语注疏》二十卷,魏何晏等集解、宋邢昺疏;《孟子注疏》十四卷,东汉赵岐注、北宋孙奭疏。

1987年冬,我去沪上福州路逛书店,在上海书店买得心仪已久的《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7年8月北京第4次影印本,精装16开本,上下两册,共计416卷、2784页,定价39.50元)。卷前有中华书局编辑部1979年11月撰写的《影印说明》:“《十三经注疏》是文史研究者工作者经常要查捡的书。清代由阮元主持校刻的一部,号称善本,但卷帙浩繁,不便查检。原世界书局将阮刻本缩印为两巨册,使用较方便,我们现据以影印,以应急需。影印前曾与清江西书局重修阮本及点石斋石印本核对,改正文字讹脱及剪贴错误三百余处。又缩印本《公羊传注疏》卷二十三阮元《校勘记》末漏脱二十二行,《论语注疏》卷首漏脱阮元《校勘记序》第一篇,均补印于全书之末。缩印本新增的目录也有不少讹脱,现改正重排。”可知这套中华书局版《十三经注疏》,是经过中华编辑部严谨校勘后,出版的一部巨型工具书。因此,数十年来,我在读古籍线装本《诗经》《尚书》《论语》《左传》等古籍时,遇到有疑问时常会拿出来翻阅校对或核证,避免讹误,便于读懂原文。

《十三经注疏》中的注疏 :注和疏并称。注,指对经书字句的注解,又称传、笺、解、章句等;疏,对注的注解,又称义疏、正义、疏义等。如《论语注疏·公冶长第五》记曰:“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弊之而无憾。’”这句话很不好处理,经过阮元的校勘和注疏,举出了四条证据说明此句中的“轻”字属于误入。虽然今人仍有不同意见,但这样的意见实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按照训诂学的传统,古人注疏向来遵循“注不离经,疏不破注”的原则,人们对“增字解经”向来是非常忌讳的。这一原则一方面有利于避免臆说与生造,但另一方面也导致有些辞费解难识,甚至知错不改的现象。如《述而篇》:“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王肃曰:“为,作也。不图作《韶》乐至于此。”《正义》再演绎为“言我不意度作《韶》乐乃至于此齐也”。然而这些辞语如今读来依然令人费解,后经当代学者杨伯峻先生解说就简洁明了,他说:“想不到欣赏音乐竟到了这种境界。”由此可见,古注和正义也有相当泥滞的地方。不管怎么说,古注的优点还是很突出的。所以《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毕竟经过严格核实,是可信和可考的,也是文史研究者的常备古籍。

无可否认“十三经”是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资料库,也是其中的核心部分。如果我们将浩瀚的中华典籍比作一朵朵璀璨夺目的花儿,那么,“十三经”就是它们最重要的母树。在悠久的中华文明进程中,“十三经”对我国的传统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长期根植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生活观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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