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两天,主人们不像以前那么爱说话了。刚开始我以为是天热的缘故。天一热,人喘气费劲了,怎么还能顾得上说话呢?后来我发现不是,因为黄主人不断叹气,我就明白他们之间闹不和,气不顺,话才少了。别说是人,就是几条狗凑在一起,有时也会闹不和。我接受教官训练的时候,伙伴中有一条大耳朵黑狗,它最爱抢食儿了,要是教官扔给每条狗一根肉骨头,它自己就要啃掉三根,十分蛮横。我们对它无比愤怒。好在这个讨厌的家伙最早被陌生人给领走了。我想它肯定没有我命好。我能在丛林中听鸟叫,闻花香,能下河捉鱼吃,能和威武的白马为伴。它去的肯定是又冷又肮脏的地方,说不定连屎都吃不上呢。
听不到人话,我就听鸟叫。我认识了很多鸟儿。最喜欢的是啄木鸟,一听到树干发出“笃笃”的声响,我就知道它在干什么了。我不明白啄木鸟为什么单单喜欢吃树缝里的虫子。丛林中虫子很多,有黑壳的发亮的虫子,也有软绵绵的白虫子。想必树缝里的虫子养得肥美,吃起来味道好吧。乌鸦我是不喜欢的,因为它们总是成群成群地飞,它们黑压压的影子把阳光都给挡住了。还有,乌鸦的叫声跟蛤蟆一样难听,真想不出这样的鸟儿能上天,它不该有翅膀啊。黄主人他们讨厌猫头鹰,它爱晚上飞到帐篷附近的树上,它一叫,主人就从帐篷跑出来,捡起石子去打猫头鹰。我不知道它怎么得罪了人,好像人人都讨厌它。不过,我觉得它挺漂亮的,尤其是它的眼睛,到了夜晚就像两颗星星一样闪亮。燕子和喜鹊长得很相像,它们也最讨人的欢心。我后来落脚到金顶镇后,发现谁家要是来了喜鹊和燕子,那家人就会很欢喜地从仓房中取出米来喂它们。要是猫头鹰不知趣地落到谁家屋檐上,主人就恨不能一口把它吞吃掉了。在丛林中跟我相处最友好的鸟儿,是那些爱叫的山雀。它们小巧极了,也就我的爪子那么大。我卧在林地上的时候,它们就围着我蹦来蹦去的。胆子大的还落到我背上去跳舞。有时,我与它们闹着玩,就突然站起来大叫几声,这些山雀就吓跑了。它们落到我身边是集体从一个方向来的,逃跑时却是各飞各的,有的飞东,有的飞西,还有的干脆就近飞到帐篷上,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我记得很清楚,黄主人他们不爱说话的那两天只前进了一小段路。两天之后的夜晚,我听见他们大声说话了,不过那声音不像平时那么柔和,很激烈,他们在吵架。黄主人说要返回去重新勘测,可刘红兵却说完全没有必要。孙胖子也说不该往回返,就是丢了一些数据,按记忆大概补上一些就是了。“大概!大概!”黄主人大叫着,“干这个活怎么能用‘大概’这个词呢,‘大概’就是误差!不管怎么说,明天一定要往回返!”
第二天清晨,我们收了帐篷走回头路了。我记得来时的路,因为我爱撒尿,循着尿味就能找回去。我想要是一直走回到我们出发的地方,我就能见着杂货铺的母狗了,不知它生下我的崽子没有?生下来的话又是几只,漂亮不漂亮?我还想念女主人用梳子给我理毛发的那种舒服感。然而,我们只返回了三天,就没有继续后退。后来我明白,是刘红兵丢了一段测量的数据,黄主人为此生了气。他们补齐了数据后,就折回身来,继续前进。那几天,我的耳朵灌满了“数据”这个词。这使我明白,我们进丛林来,目的就是“数据”。人做事都是有目的的,不像我们,被人支使着,没有自己的目的。我后来留意过被称为“数据”的东西,不过是一些写在纸上的像蚂蚁一样的东西,我不明白这有什么重要的。
事情过后,黄主人他们在一起又爱说话了。他们从这以后也开始用枪打鸟吃了。那一段很少能从河里捕到鱼,而大家又馋肉吃。当然,我也馋肉。刘红兵说如果黄主人不让打鸟,就杀了我和白马,把我们放到火上烤了吃了。我想他不敢那么做,没了我,谁给他们带路和守夜?没了白马,谁帮他们驮用的和吃的东西?打鸟是小优的事情,你别看他塌鼻子,他的眼睛却比谁都好使,一枪准能打中。他打的鸟是飞龙和野鸡。飞龙没有野鸡大,但它的肉很好吃。这些鸟基本上连着毛囫囵个儿地放到火上烤,烤好后,他们会蘸上盐撕了吃。碰到内脏他们不爱吃了,就将它掏出来甩给我,由我享用。被烤了的鸟的内脏实在太香了,就是现在回忆起来,我也忍不住要流口水。有时,他们吃的时候忘记了我,我就流着黏糊糊的涎水“呜呜”叫。黄主人会笑着说:“看把我们阿黄给馋的!”
有一回,小优打了只非常大的野鸡,它的尾巴上拖着几根长长的带花纹的羽毛。在我眼里是黑白花的,小优说是古蓝色和湖绿色的。他把那羽毛拔下来,说是要留着给他未来的儿子做上几支羽毛笔。刘红兵说:“你儿子还不知在哪个狗肚子里转筋呢!”就为这一句话,他们打了起来。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人和人打架。小优用拳头揍出了刘红兵的鼻血,刘红兵用牙把小优咬得一块一块的黑印。他们嘴里都不停地骂着对方:“去你妈的!”“你个狗娘养的!”黄主人在他们打架的时候把野鸡挂在了火堆的支架上,我闻到了被烧焦了的鸟毛的气味。孙胖子呢,他咧着嘴对打架的人说:“哎,你们真打啊?你们远点打,别把脑浆打出来溅在我身上,我还没干净衣服换!”据我观察,他们是为一句话打起来的,而它似乎又和我有关,因为他们说到了“狗肚子”,我不知道自己的肚子怎么招惹他们了,引得他们发那么大的脾气。最后,小优把刘红兵背心上戴着的一个像章给揪下来了。这时,我听刘红兵歪着嘴叫:“好啊,你敢打毛主席,你敢揪毛主席的头!”小优后退了几步,先住了手。刘红兵却仍然叫着:“应该把你扔进监狱,你连毛主席都敢碰!”我注意到,黄主人他们每个人都要戴一枚这样的像章。像章有圆有方,有大有小,但上面的头像却总是一个人的,他们管这个人叫“毛主席”。在火车上,有个人看上了刘红兵戴着的这个像章,要跟他换。刘红兵不干,说:“我这像章上有山水,你的只是一个头像,我可不舍得换!”我在火车终点站的那家杂货铺里,看到女主人收的钱上的几个人也戴有这个人的头像。我就想这个人简直太累了,又得被纸人戴着,又得被活人戴着。黄主人、孙胖子他们都把像章别在上衣的前襟上,只有刘红兵把它别在背心上。小优说:“你要把我塞进监狱?我看该进的是你!你凭什么把毛主席别在背心上?那是女人奶孩子的地方!”刘红兵“呸”了小优一口说:“我又没长**!”小优说:“谁说男人没有**?它也就是没有女人的大罢了!可它还得叫**啊。你要是有能耐,把它叫个其他的名我听听啊?”黄主人和孙胖子听了都笑得前仰后合的。刘红兵呢,他咧着嘴想了半天,说了句:“还真不能不叫它**!”也笑了起来。刘红兵一笑,小优也笑了。小优在笑的时候趁势把被他揪下来的像章还给刘红兵,刘红兵把像章收好,他们就这么和好了。几个人都聚在火前去转动野鸡,当它被烤熟时,小优偷偷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扁扁的瓶子,说:“这么好的东西得有酒才行。”黄主人他们都叫了起来,说小优是魔术师,在丛林里怎么能搞到酒?小优说:“我是让上回欺负我的野猪给搞的酒。我对野猪说,我给你一周时间,你要是不给我搞来一瓶酒,我就派十条狼把你吃个溜干净。野猪害怕了,它在三天后就把酒送到帐篷外了。”黄主人对他说,你这么有能耐,干脆把咱们这些东西都交给野猪,让它帮咱勘察森林,咱找个镇子歇脚喝酒不就得了吗!
我从来没见过我的主人们在丛林里度过那么愉快的夜晚。月亮出来了,它圆圆的脑袋在天上慢悠悠地晃着,晃得丛林里到处是月光。有鸟叫,也有一阵一阵吹来的风。黄主人他们传递着那个酒瓶,一口一口地抿着酒。小优在喝酒时交代,这酒是他上次在林场补充给养时偷的,乌玛尼没有发现。提起乌玛尼,我就想起她带着我去给男孩治病的情景。那只野鸡被他们吃得干净彻底,只留给我一些碎骨头。喝完酒,他们又手拉手围着火堆跳舞,边跳边唱。但谁也没料到,那个夜晚狼来了!
黄主人他们欢乐够了,就进帐篷休息了。篝火已经灭了。这时候,我感觉天上的月亮特别大,它已经转到天中央了。主人们酒后的呼噜比平时要响很多。我绕着帐篷转了一圈,见白马跟平时一样垂头站立着,觉得没什么异常的,就想去河里耍一会儿。我还没有在夜晚时去河里玩过,我想那里的鱼这时会不会在水中睡觉呢?
我离开帐篷,朝河流走去。你们没进过丛林不知道,河水的声音在夜晚时听起来比白天要强烈得多。如果是月亮大的夜晚,河水看上去比白天还要明亮。我摇着尾巴朝河流走去,没人看见我得意洋洋的样子。我太高兴了,黄主人他们四个人又跟刚进丛林时一样和气了。主人高兴,我就高兴;主人伤心,我也会跟着伤心。
我到了河边,钻进了水里。水面上到处都是月光,毛茸茸的,让我有踩水的愿望。人在下河这点上比我们要麻烦多了,他们穿了一身的衣服,要一件一件地往下脱。如果不脱的话,下了河湿了衣服,上来还得在太阳下晾或者用火烤。我呢,从河里游完水上了岸,只消使劲抖几下身子,毛发上的水珠就像鸟一样飞了,我的身体又干爽了。
我在河里“扑通”了许久,舒畅极了。流水穿过我的身子,就像丛林中的柳树枝条在轻轻抚弄我的脸一样。河底的石子附着黏黏的水草,踩上去就像踩了油一样的滑。在训练营时,有一回我溜进灶房寻吃的东西,碰翻了油瓶子,油流了满地,我往出逃时直栽歪身子。教官从我爪子的油味上料定是我弄翻了灶房的油瓶子,就惩罚我,把我关进一间小黑屋,足足一天没给我食吃。从那以后,只要我被什么东西滑着了,都要想起灶房的那摊油。
我游到了河对岸。爬上岸后,见岸上的石子密密麻麻的,它们被月光照得又白又亮,就像一堆土豆。岸上没有大树,只有一些矮株的柳树。我本想再溜达一会儿的,可是我闻到了另一岸传来的一股特殊的气味,我以前从未闻到过的,不是丛林的树木花草泛出的气味,而是野兽身上惯有的腥气,我连忙入水返回对岸,朝帐篷奔跑而去。
我气喘吁吁赶到驻地的时候,发现了那只野兽!教官说过,长得和我们最像的野兽就是狼!它跟我一样高,尾巴耷拉着,双耳竖着,眼睛就像猫头鹰的一样亮。它深更半夜来到这里,一定是饿了,它闻到了我主人们的气味。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同样长着四条腿,同样的身材和脸庞,它们却要吃人?!在我看来,丛林中可吃的东西多了去了——野鸡、兔子、松鼠、蛤蟆、鱼、蛇、野鸭等等,难道这些动物太小,不容易吃饱,而人却能让它吃上一天两天,所以它才琢磨吃人?再不就是人肉十分甘美,狼抵御不了这诱惑?见到狼的那一刻,我羞愧极了,我差点因为擅自离开帐篷而让狼钻了空子!白马也知道狼来了,它从帐篷后面走了过来。不过,它站在离狼比较远的地方,一副随时准备逃跑的样子。
那狼显然也听到了我的声音,闻到了我的气味。它站在帐篷的入口,晃着脑袋望着我。我想它是不是在想我也是一条狼呢?它低低地冲我叫了一声,我就一耸身朝它扑去!近距离飞奔的速度之快,一般的狗都比不上我。教官在训练我们的时候,七条狗同时奔向不远处的障碍物,第一个跳过去的肯定是我。这狼没料到我会来这一手,它一下子就被我扑倒了。但它力气实在是大,一瞬间又挣脱了我,冲我咬过来。第一口咬在我的左耳上,第二口咬在右侧的脖颈处。它的牙实在是锋利,我很不争气地疼得“嗷嗷”叫了起来,感觉身体已经流血了。我想我们在训练时要是和真的狼在一起对峙就好了,那样我就有经验对付它了。我学的那些本事,对付丛林里的这些凶恶野兽,看来还远远不够。我哀叫不休,狼也嗥叫着,它的声音听起来实在凄厉,把我的叫声都给盖住了。我叫唤一方面是因为疼痛,另一方面是想唤醒主人们。谁知他们那晚喝多了,睡得太死,反应慢极了。我拼命地咬那条狼,有两回终于咬着了它,它嗥叫得更凶了,而我被它撕扯得气息奄奄。白马一阵阵嘶鸣起来,我的主人这才醒过来。黄主人第一个出来,他打着手电筒,那道又白又强的光像火焰一样射到狼身上。这狼愣了一下,接着转身往丛林深处跑。它跑得那样快,以至于刘红兵端着枪第二个出来时,它已无影无踪了。
原来一束手电筒的光比我对狼的威胁要大多了。从那以后,我很崇拜手电筒。
黄主人把我抱进帐篷,用药粉给我涂抹伤口。他们说,我又一次救了他们,是“英雄”。他们谁也不会想到我去河里玩,结果鱼没逮着一条,却被狼钻了空子,险些让主人成为狼口中的食物。小优说,狼牙有毒,万一我被毒死了,他们就得出丛林,再找一条狗来。可我没有死,几天之后,我又和从前一样能跑能跳了。在我受伤行动困难的那几天,黄主人他们缩短了行走距离,格外照顾我。看到我有时候实在走不动了,小优还把我放在白马身上。那几天,黄主人都要采几株土黄连给我煮水,把它灌进我的肚子,说是祛除我身上的毒素。他们对我实在太好了。风吹着我,我看着丛林中的树、花、鸟儿、河流和我的主人们,觉得自己活得太有滋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