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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金伯伯,小人哪能不读书呢?书还是要读的,我们国家要发展,没有文化可不行呀!”阿薇在牧场后面的小河边找到了老阿金。
老头儿拖着一只湿淋淋的筐朝岸上走:“戆姑娘,读书能赚钞票吗? 一年一千块呐!”
他笑得很和蔼,对这个几乎可以做自己女儿的阿薇,并不需要隐瞒什么。
她一听忙说:“不能光为钞票呀,还要文化呢。你看我家金元,还不是因为书读得少,知识不高,所以才出事故瞎了眼睛。”
金元正坐在院子里切饲料,听到这番话心里很不受用。他似乎想说什么,可嘴角牵动了一下,并未出口。正好跷脚阿兴走过来,一听阿薇这么说,忙插嘴道:“哎哟你瞎讲点啥呀,你读书读得比金元多,不是照样也嫁给他了?依我说,人生一世图个啥?还不是吃饭穿衣,夫妻恩爱,把小人养大。你现在的日子,不也过得蛮好嘛?跟你们相比,我这一世人就做得欠缺了。眼下虽说能吃饱穿暖,可是不能传宗接代,总归有点不称心。”
“难道一个人只要这一点?”阿薇忍不住打断了他,“还有别的……”
“别的还要啥?”跷脚的眼睛瞪得铜铃大,“姑娘呀,人心不足蛇吞象,有今天这样的好日子,还要感谢gcd。解放前我给地主做长工,那才真苦呢! ”
真是秀才碰到了兵,有理也讲不清。阿薇懊丧极了,呻吟般地发出了一声毫无信心的叹息:“那四化……”
“不要‘化’了!”又是跷脚断然截住了她的话,“我嘛,顶怕这‘化’。唉,gcd啥都好,就是这人死了要火化不好。烧成一堆灰,魂也没了,下辈子投人生也投不成。嘿嘿,不瞒你们说,这两年我也积了一笔钞票,棺材是买得起的,就是没门路……”
跷脚阿兴越扯越远。当然这也不能怪他。对他来说,死后的安排无疑要比生前的日子重要得多——想想看,假如他能如愿以偿地睡上棺材的话,他就能够保持自己灵魂的完整,再投一次胎。那么,在新的完整的人世中他不会再给地主做长工,不会再丢掉老婆。他将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的,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人们见了他会羡慕地说:“阿毛(也许是阿狗),你好福气呀!”
所以这些日子来,他一直在张罗着买木材打棺材的事,当然还要物色一个人能在他死后把他装进棺材,埋到土里。这个人还没有找好,所以一有机会总是要唠叨几句,很难说他是不是有意想委托金元夫妇。可阿薇实在没心思再听他唠叨了。她把阿金拉到一边说:“还是讲你孙子读书的事吧,阿金伯伯,明天让他上学去,好么?”
阿金伯伯摇摇头,伸出一根手指头:“一年一千,十年就是一万。到辰光房子也有了,娘子也有了。可是读十年书,有什么?”
阿薇急得跺了一下脚:“呀,可不能这么说,读十年书,十年书……”
她真是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讲道理没用,刚才已经领教过了,除非摆出一个和一万元同样现实的好处来,才能使对方服气。
阿金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好一会,随后不以为然地说:“金元娘子,你这样起劲地叫我家小人去读书,可你自己不是也不教书了么?算起来,你读书读了十年也不止吧?”
老头儿说话的声音并不很高,可是在阿薇听来,却好像霹雷轰顶一样。“金元娘子!”是的,她的身份是“金元娘子”,而不是什么“老师”。她不是也不教书了么?她有什么资格指手划脚地劝说人家的小孩读书呢?她……
她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泥塑般地站着一动也不动。阿金只道自己说了几句老实话,并不以为会怎样的伤害她。见她不再纠缠,也就乐得走开去干自己的事了。倒是她的丈夫金元,虽说看不见,却已感觉到自己的老婆丢了面子。他气呼呼地把铡刀一扔说:“谁要你到这里来多管闲事?走,跟我回家去!”
她低下头,一声不响地跟在丈夫后面走了。阳光照着她惨白的脸,她感到一阵一阵的眩晕。云雀在蔚蓝色的天空下唱着歌,路边杨柳的绿枝拂着她的肩膀和脸颊。风一如既往地送来田野的芬芳。可是她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不曾感觉到。她被一个巨大的重负压得抬不起头来。
金元气犹未平,一路上还在嘟囔:“今天这事,怨不得别人,怨只怨你自己。人家的孩子不读书,人家自有人家的打算。你又不是学校的老师,操那心做啥?你看看,这不是自讨没趣?”
她定了定神,露出一丝苦笑:“想不到你也学那老头的样……”
话说了一半,又咽回去了,尽管惨败而归,她还是小心翼翼地回避着什么。
金元叹了口气:“我晓得你老是在想着那些理想呀什么的。可你说,这理想能当饭吃?当衣穿?还是当老婆睡觉?”
她转过脸来,好象不认识似地望了他一眼。终于忍耐不住脱口而出:“光吃饭睡觉和畜牲有什么两样?”
“啊,你骂我!”他气极,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她赶紧去扶,他却一把推开了她:“去找你的大学生谈理想吧,我们乡下人,不来这一套!”
他拄着竹竿,独自朝前走去。她可怜巴巴地站着,想追上去,又不甘心。她看见过路的行人笑嘻嘻地与丈夫打招呼,丈夫也以同样随随便便的口吻回敬他们。一条吃水很深的机帆船,装满了红色砖头,在柳荫下面的河道里突突前行。一个老太婆在路边割草,当她直起身子的时候,她的上身和地面几乎也呈现出一种平行的状态。可是在这样的背脊上还压着一只沉甸甸的草筐。
阿薇犹豫了一下,走过去,把那草筐移到自己的背脊上。
老太婆来不及说声“谢谢”,就把路边另一只更重更满的草筐背起来了。因为有人给她帮助使她显得很高兴。虽说被重负压得气喘吁吁,还把鸡爪一样瘦嶙嶙的一根脏污的指头伸到阿薇眼前晃了晃。“一百元啊!”她得意洋洋地说,“今年光割草,我就卖了一百元。”
阿薇没有作声。她本来就心情不好,同时也有点可怜这老太婆。这么大年纪了,还出来割草,难道她无儿无女?也许,是个孤老太婆吧!
“秋天呀,姑娘!”老太婆继续唠叨着,“秋天的草干爽,不用晒就能卖出好价钱。唉,一年当中就数这个季节好,只要弯弯腰,就能从地里拾到钞票。”
那声音好象是从破风箱里漏出来似的丝丝作响,叫人听着很不舒服。阿薇思忖她可能患着气管炎,说不定还有肺心病呢。钞票并不是弯弯腰就能拾到的!
她把老太婆一直送到了家。那是紧连在一起的四幢楼房,好象四个咄咄逼人的巨人,矗立在那儿。
“我有四个儿子,”老太婆得意洋洋地依次指着那崭新的楼房,“喏,老大、老二、老三、老四,今年春天才造的,看看,式样够时新的吧?”
她抬头望了望,房子确实考究,比前几年的楼房又有了进步。每幢房的阳台比一般人家宽了一倍,连接阳台的是和城里楼房一样的落地钢窗。除了阳台以外,屋顶上还有水泥平台,屋檐下装着水漏管,连这水漏管也漆成了漂亮的天蓝色。
但是老太婆并没有走进这几幢房子中的任何一间。又朝东走了十几米,她才放下自己的草筐。原来,这儿才是老太婆自己的家: 一间破旧的几乎快要倒坍的矮平房,里面又阴暗又潮湿,黑乌乌的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房门前堆的干草垛,倒比屋顶还高,象座厚厚的墙一样把房子挡住了。看起来,这座破棚子好像是因为害羞而不好意思出现在那四幢时髦的楼房跟前,而默默地躲藏在这个角落里。
老太婆把新割的草加在门前的草垛上,动作灵敏而熟练。她打量着这些草,好象在打量着一座金山一样,目光里露出天真的喜悦和贪婪。尔后她又进屋去取出抹布一样的毛巾叫阿薇擦汗,还给这个不相识的好心的姑娘倒了一杯混有草屑和柴灰的开水。阿薇没有接受这样的款待,就匆匆地走开了。
天气实在是好。明净的蓝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暖烘烘的空气好像发酵的面团一样膨胀着,混合了各种各样生命的气息: 水稻的清香、野花的幽芳,刚割下的干草的浓郁的青草气。河边路旁,到处是泛着红晕的野生植物: 杞柳、枸杞、醉鱼草……黄的和白的野菊花遍地盛开,红宝石一样晶莹闪亮的枸杞籽伸手可摘。冬天似乎还躲在遥远的北方。田野在它最后的青春时光打扮得格外艳丽,似乎它连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
她信步朝前走去,竟对自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陌生感。仿佛她不是这片土地上的人,也不是喝着这条河的河水长大的。
然而,曾经正是这片淳朴的大地,像母亲一样慷慨地敞开胸膛,庇护了她这个被命运所遗弃的孤儿。她像无知的婴孩躺在大地母亲的怀抱中,吮吸那温热的微苦却又甘甜的乳汁,吸啊吸,吸得那么凶猛和不顾一切,直至长大成人。
一切都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
她随着父母举家迁到此地的时候,还不满10岁。因为父亲的问题,城市把他们全家当作垃圾扫了出去,乡村收留了他们。
父亲,一个善良正直、嗅惯了书卷气的学者,泥土的芬芳对他来说太强烈了一点。他还来不及习惯,就离开人世,永远与黑黝黝的大地合而为一了。
大队党支部为这孤儿寡母伤透了脑筋。因为据说犯“错误”的是她的父亲,父亲已经死了,孤儿寡母当然还是要活下去的,“给出路的政策是无产阶级的政策”嘛。当时金元的娘舅——刚刚上任的年轻的大队书记,一只长满老茧的手在头皮上搔了又搔说:“教授的娘子,教教小学总是可以的吧。安排她到大队小学做老师,这点权力我们是有的。”
前任的老队长说:“唔,老师就是从前的先生,先生嘛可以拿最高的工分。要是有困难,大队再给补助。”
这两位当权者并没有看错人,小薇薇的妈妈曾经是师范学院的高材生,为了给有学问的丈夫当助手才放弃了自己的工作与学业的。在乡村小学简陋的讲台上,她略带忧郁的亲切的目光,温和委婉的声音和一个个引人入胜的小故事,赢得了孩子们的喜爱和尊敬。当每个孩子都回到家里自豪地夸奖他们新来的老师时,孩子们的家长就要用大同小异的方式表示自己的敬意了。一篮鲜嫩的豆角、一捆滴着露水的青菜或者一碗煮熟的毛芋艿,经常会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她家的门口或窗台上。
理所当然,小薇薇也成了受人尊敬的“老师的女儿”。从前在城里读书的时候,放学回家的路上常有一群一群的孩子尾随着她,朝她扔石子,吐唾沫,骂她“狗崽子”。现在也有人尾随她,却是因为羡慕她、喜欢她,甚至还有着巴结讨好的意味。
她活泼大方,无论和男孩女孩,都能玩到一起。在逝去的短暂童年里所遭受到的侮辱的印记,被这田野里的风、水和泥土洗浴得干干净净。她变成了乡村的女儿。
在所有的孩子中间,和她最要好的是金元和克明。金元机灵,克明木纳。但是两个小小的孩子都各有自己的本事。金元只要往河里一钻,从来不会空手上来。鱼、虾和螃蟹,是他经常送给薇薇家的礼物。有一次他用臭猪肝钓到两只大甲鱼,拎到了大队下伸店去,下伸店那个嗜酒如命的老头儿见了喜笑颜开,当场就给了他一只当时顶顶时兴的带磁性的塑料铅笔盒。他把铅笔盒拿出来给薇薇欣赏,并指着那画在白色盒盖上一个戴帽子的小姑娘说:“她跟你真象,说不定是照着你的样子画上去的吧?”过了几天他就把铅笔盒送给薇薇了。他觉得让画上的小姑娘和她的主人在一起更合适一些。
至于克明,话虽不多,一双小手却灵巧得很,有时当木匠的父亲帮人家做活,他就去当下手。在别人家做活,总是吃得很好,鸡鸭鱼肉,样样都有。主人家怜惜他是个孩子,常常还会出其不意地塞给他一把糖果或者几块甜饼干。这些东西他总是用一张干净的纸仔细包起来,带回去和薇薇分享。
在当时,对阿薇来说,这两个男孩子就好像是两株同样从泥土里长出来的青油油的小树,她说不出更喜欢谁,也辨不清谁对她更好一些。
其实这两个男孩的功课都不好。并非他们笨,只是因为不专心。金元老想着捉鱼摸虾掏鸟窝;而克明呢,则被父亲逼着学手艺,常常得琢磨着如何锯木头。不过说起来阿薇也是有责任的。她常常把自己的作业本给他们抄,甚至在考试时也故意把自己的卷子扬得高高的,让她两个同桌看个清楚。金元和克明得着这样的好处真是心花怒放,在学习上也更加不动脑筋了,却都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因此他们也就对她格外的殷勤友好,后来几次调整座位他俩都不肯离开她。至于究竟是他们为了抄作业而巴结讨好她,还是她为了报答他俩而给他们抄作业,这就象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永远是个悬案了。当她明白到这么做反而害了这两个好人时,竟已为时过晚——初中毕业金元和克明都没有考上高中,一起回家种田了。
她为他们难过了很久,可是他们本人却象小鸟飞出了笼子一样欢喜不尽。金元很快就进社办厂当了工人,依然有闲暇与弯弯的小河打交道,而鱼虾的价钱也越来越高,这个十七岁的小伙子总是打扮得漂亮又时髦。克明不声不响地跟父亲做木匠,收入自然也很好。谁也不觉得没有上高中是一件遗憾的事,除了她自己。而她自己也没能升高中,因为这时妈妈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靠大队给她的一点微薄的工分补贴维持两个人的生活,是十分艰难的。她实在不忍心再让妈妈供养自己,就报考了师范专科学校。因为在这种学校里,食宿和学费都是由国家供给的。
有一次,金元家造房子,上梁的那一天,正好是星期日,全村的人都高高兴兴地来吃竖屋酒。酒席很丰盛,鸡鸭鱼肉不断上来,吃到酒酣时,有人拉住在各桌间忙着招呼的金元娘问:“房子造得恁大,该给儿子找对象了吧?”
金元娘摇摇头,说:“不瞒你讲,我这儿子不许我去托媒人。”
“噢?”大家觉得奇怪,“你家金元小小年纪,莫不是自己已经找好了?”
“唉,这事嘛,下次再讲,下次再讲。”金元娘手里拿着香烟,急着要给另外几桌送去。
可是女人们不肯放过她,几只拿惯了锄头的很有力气的手一齐伸过来,扯着她的衣服,强行把她按到长条板凳上:“你忙点啥?过来讲给我们听听嘛。”
一个面孔红红的女人特地将屁股朝里挪了又挪,让出好长一截空位子:“坐,坐呀!”
“对喽,啥辰光请我们吃喜酒呀?” “造房子就是为了讨媳妇嘛,不讨媳妇要房子做啥? ”“金元娘你不要保守呀! ”这些年轻和并不年轻——当然都做了母亲的人一个个直着脖子嚷起来,直嚷得隔壁桌上薇薇和几个小姑娘也扭过头来,好笑地瞅着她们。金元自己则歪戴一顶鸭舌帽,手托木盘,煞有介事地穿梭于各张酒桌之间,将人家吃过的空碗撤下。
金元娘充满爱意的目光朝儿子挺拔而又灵活的背影望了一眼,又瞅了瞅邻桌那几个挤成一堆的小姑娘,笑眯眯地说:“找倒是没找好,不过,他看中薇薇姑娘了,就是不晓得我们家能不能高攀上呢。”
“薇薇?”人们正欲表示什么,忽然间欢呼声四起,那些趴在桌上的光屁股小孩,竟乐得举起汤匙“咚咚”地敲打起来,女人们举起巴掌要惩罚这些淘气的小家伙,自己却也眉开眼笑了。原先的话题已暂且忘却,此刻出现的是另一种惊叹,另一种兴奋——原来,此刻每张桌子都上了一只又大又圆的奶油裱花蛋糕——这漂亮的洋玩意还是第一次来到农家的筵席,真好比早晨刚刚升起的太阳一样新鲜。
按规矩,这时该上的是八宝饭。这里的八宝饭一向做得很好,比城里买的还要考究。在油里浸过并拌了糖的雪白晶莹的糯米饭里,夹着猪油细沙馅,外面满满地嵌着核桃、瓜子和各色上等的蜜饯。每次筵席吃到这时,大都已经饱得很了,这油腻腻的八宝饭端上来,往往又原封不动地撤下去。
可这奶油蛋糕就不同了,人们尽管肚子饱饱的,却没有谁愿意放弃自己该得的一份。上了年纪的老人啧着嘴,象孩子般天真地嘟嚷着:“看看这花、这叶子,简直象真的一样。”而每桌都有一、二个孩子,虎视眈眈地盯着蛋糕中央那一朵红色的玫瑰花,因渴望而难受地把涌上来的口水拼命咽下。有些机灵的小家伙看到自己这一桌上孩子多,就悄悄地溜到别的没有小孩的桌上去,这样,他便更有希望得到那朵奶油花了。
却有很无私的女人,“啪”地将自己小孩伸长的脑袋打得缩回去,然后切下那蛋糕中间的红花儿,巴巴地端到薇薇面前:“喏,新娘子,给你吃这朵大红花。”
满桌子的人都哈哈大笑,薇薇有点儿尴尬,但她只是微微摇晃了一下满头的黑发,似乎就把那份不自在的神情赶跑了。她大大方方地抬起头来,忽见坐在对面的克明脸色煞白,好象泥菩萨似的一动也不动。一个小伙子潇洒地托着木盘来到克明身后,他竟不晓得转过身去将新上的菜端过接下。那小伙子恶作剧地用木盘碰他的脊梁:“喂喂,木匠木笃笃。”克明一惊,连忙伸出双手去接菜,而那一双手却象不听使唤似的又僵硬又笨拙,颤颤抖抖地把菜汁泼翻了一半多,端盘的小伙子好笑:“小木匠在想点啥,连只碗也端不平?”
有人接口道:“小木匠奶油蛋糕没吃到,心里不开心呢。”原来,克明只顾发呆,桌上他的一份蛋糕早就不知给哪个孩子抢走了。
薇薇望着他,抿嘴一笑,便端起自己盛着红奶油花儿的小碟子走过去,放到他面前,有点儿赌气,又有点儿爱怜地说:“喏,吃吧,馋嘴的小木匠!”
满桌上的人都轰地笑起来,笑得小木匠的脸红一阵白一阵。阿薇也跟着乐,同时睁大眼睛,毫不留情地紧盯着小木匠的窘态。
第二天,村里出了一件奇怪的事。
小木匠克明,本来跟着父亲在给金元家新建的楼房做门窗的,这天突然不辞而别,没来上工。金元娘急得团团转,逢人就问,可是连老木匠也结结巴巴地说不清儿子到底哪儿去了。不过有人说看见小木匠背着书包已往官路上出去了。
接着,主人家的金元也不见了。吃过早饭金元娘喊儿子帮忙搬砖头,叫了几声没人应,她屋里屋外到处去寻,哪里也没有金元的影子。不过也有人说看见金元背着书包朝官路上出去了。
真相很快就明白了——正是10月初,新学期刚刚开学不久,有一些已经考上高中的学生,因为家里的阻挠,没有去报到,因此公社中学通过有线广播,天天在动员,允许没考上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去插班读书,金元便和克明相约着上学去了。
这事实在太令人奇怪了: 想想看,一个忠厚的小木匠,一个快活的小工人,放着赚钞票的事情不做,离开了学校一年多却又回到学堂里去坐冷板凳,再读三年书回来,还能做啥呢?要说高中毕业升大学吧,谅他两家的祖坟上也没有这样的好风水;仍旧来捏锄头柄,何苦白白搭上这黄金难买的三年好时光呢?
于是就有闲话传出来,讲这两个男孩子去上学,竟全是因为薇薇这小丫头的一句话。薇薇说了,你们俩呀,谁能读书读上去,我就跟谁好。
“哎呀呀,现在的小姑娘,真是不——得——了哇!”人们夸张地表示自己的惊叹,“吃罢竖屋酒那天晚上,金元就跑到东面的泾湾角角里去了;过了一歇,小木匠也去了。可别打起来呀,可别打起来呀——谁都这么念叨。其实呀,白耽心呢。圆圆的大月亮底下,两个小伙子连脸也没红。薇薇早在银杏树下等他们了。嘀嘀咕咕说了一通,第二天他俩就勾肩搭背地上学去了。”
不过话说到此,再也没有人肯出来作进一步的证实了。三个当事者自然守口如瓶,金元娘嘛,一问摇头三不知。至于薇薇的母亲,在人们的眼里是有身份的人,大伙儿不敢在她面前多嘴。
过了不久,这件被村里人传为美谈的事便没人再提起了,好像一粒小小的种籽,埋进了深深的土层谁也看不见了。但种籽并没有消失,它还存在,说不定什么时候还会发出芽来——也许明天,也许后天……
不过,每颗播下的种籽什么时候能发芽生长、开花结果,往往并不按人们预期的愿望发展,它主要取决于大自然给它的机遇;而生活当然也并不都按人们所想象的轨迹前行。
克明这个傻乎乎的小木匠,虽说是憋着一口气去上学的,可是凭着他一贯的死心眼儿,咬着牙挺了下去,非要学好了不成!结果不出半年,他倒开了窍,学习成绩从倒数第三名一直追到头十名内。任课老师大为惊讶,想让他谈体会,交流经验,无奈他半天憋不出一句话来,老师只好作罢。他也只闷头学习,到了第二学期,每次考试他都在前三名里了。甚至有时学校举行什么数学竞赛、作文比赛之类的活动,他也常常能不吭声地夺个第一或者第二。高三毕业时,他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考上了一所全国有名的大学。
至于金元,只在学校里磨了几个月的板凳。一学期没结束,他就为逃避考试溜回家来,再也不去了。但他却三天两头朝薇薇家里跑,帮孱弱的女教师干这干那,连她家荒芜了很久的自留田,他都帮着种起来了。到了秋天,家前屋后黄黄绿绿一片,看起来喜煞人。薇薇娘居然也能吃上自家田里种出来的大米和蔬菜了。她还常常把米粉炒熟了,拌上糖和猪油,给女儿带到学校去当夜宵吃。
就在薇薇毕业后回本大队小学工作的第一年,女教师病倒了。这一病,竟再也没能起床。薇薇请了假回来服侍母亲,可是到底不能一个人白天黑夜都守在病床边,也不能长期请假。这时候,克明正在遥远的北方一所大学里,为实现当年月光下许的诺言而苦苦攻读。结果,唯有不读书的金元,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照料病人的全部重任。他开着手扶拖拉机送病人去县医院治疗,到处去寻觅单方草药,好象儿子一样的孝顺。金元娘也每天过来,帮着料理一些两个年轻人不会做的事情。后来女教师病重,金元娘俩就在这间屋里搭了张铺,日夜看护着。
有一天晚上,雨下得很大。整整一个冬天没下过这么大的雨了。雨中夹着滚滚的雷声,这是春天的信息。
因为一阵狂风吹倒了电线杆,村子里断电了。女教师的床前,点着一盏金元娘翻箱倒柜找出来的旧煤油灯。门口,有一辆空的手扶拖拉机停在那儿。雨水哗哗地倾在空空的拖斗里,很快就聚起了一层积水。没有谁朝它望一眼,对于病危的女教师来说,刚才已经最后一次使用过它了。
意识到自己不久将离开人世,她再不肯躺在县医院的病房里,而要求金元用拖拉机把她送回家来。严格说来,这间由生产队的旧仓库改建成的简陋的小房子并不能算她的家。她的家是有着柚木拼花地板的奶油色小洋楼——可是,既然那个“家”已成为消失了的过去的梦,那么,眼下这个烂泥地、茅草顶的充满了爱与温暖的窝巢,便是现实中可以依赖的、并能将她渡到人生彼岸的一只牢固的小舟了。
风从门缝、窗缝,一切有隙可乘的地方钻进来,把煤油灯昏暗的光焰吹得摇摆不定。金元、金元娘和薇薇,三个人变了形的身影在四壁的墙上晃来晃去,时而古怪地交叠在一起,时而又惊慌地散开。女教师已到了弥留之际。
终于,她从昏沉中醒来,艰难地睁开双目,望着窗。从屋檐流下的雨水,在窗上挂下了一幅水帘。哗哗,哗哗……水有那么多,流得那么急,好象是过去的苦难中她那流不尽的泪。但是现在她的眼中已经没有泪了,她喘息着,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枯瘦的手,然后转动眼珠,寻找金元娘。
金元娘会意,上去一把握住了这只手,未曾开口,眼眶就红了。女教师的嘴唇艰难地蠕动着,从嗓子里发出嘶哑的声音:“我是……外面来的人,可是你们对我,象亲人一样好。我忘不了……可是我没法……报答了。我想下一代……下一代……结亲,薇薇也好有个、有个……”
她似乎是想说出“归宿”,可是竟一时衰竭得没有力气吐出这个词儿来。金元娘频频地撩起衣襟擦眼睛,一面安慰她说:“你放心好了,我家金元能高攀上这门亲事,也是祖上积了德的。”
薇薇娘微微点颌,却不闭目,喉咙里咯,咯,地响着,好象还要说什么,又好象是痛苦中的呻吟。
金元娘强忍着眼泪,望着她说:“我晓得,你到我们这里来是受了委屈的,你的当家人也是受了委屈的。可你们都是好人。你的女儿到我家来,我不会让她受委屈的。只要我这把老骨头在,一切都会办得好好的。你放心好了。”
说罢,她把儿子拖过来,吩咐道:“快叫一声姆妈。”
金元擦着发红的鼻子和眼睛,恭恭敬敬地在床前鞠了一躬:“姆妈!”
女教师的喉咙不再发响。她抖抖索索地又伸出另一只手。哭得抖成一团的薇薇扑上去,抱住了妈妈的手。但是女教师却在使劲、使劲……似乎想把两只手合在一起,可终于没有成功,于是,她把目光移向金元娘,却轻轻地吐出了最后一句话:“薇薇,我的好女儿,你也叫她一声姆妈。”
薇薇一怔,泪珠一串串落在母亲的手上。透过朦胧的泪雾,她看到暴风雨逞威的昏暗天空。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母亲一张憔悴得全无人色但又充满了渴求的脸。刹那间,一切理想、希望、诺言都在这强大的现实面前退却了。她低下头,有点儿哽咽、又有点儿委屈地轻轻叫了一声:“姆妈……”
下了一夜的雨到天亮时才停。已经是春天的早晨了。大地在一夜之中增添了许多新绿,世界上也不晓得有多少新生的婴儿来到人间。
女教师死了。她的眼睛是自己闭上的。她相信自己没有把女儿孤零零地撇在这个世上,她甚至相信自己的女儿是会幸福的!
随着送葬的人群走向田野,放眼望去,只见万木葱茏、欣欣向荣。薇薇觉得心中有一种什么东西正在慢慢死去。生命在这个早晨完成了一次普通的循环代谢。她不再是妈妈的女儿了。她没有妈妈了。但是她有了另一个“姆妈”,还有脚下坚实的大地,永远是她可以依赖的母亲!
她是乡村的女儿了。斜泾浜水养育了她,在当年吃“竖屋酒”时玩笑戏谑的房间里,她生了儿子。她又怎么不是这片土地上的人呢?
然而,在繁碌的生活之余,总有一种陌生感,一种奇怪的陌生感在向她袭来。妈妈死后,她的心里总有一种莫可名状的忧思产生;她常常觉得,除了妈妈,在眼前的生活中,已经没有一个人能在内心深处理解她了。因此,每当她面对孤灯长夜静思的时候,她常常朦胧地意识到,她的生活似乎不应该是这样的……尤其是今天在饲养场同金元口角以后,这种意识可怕地变得鲜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