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队长从公社开会回来,抱来了一窝小兔崽。他挨家挨户动员大家买;据说这是新引进的西德长毛兔。这种兔子养大了,每隔三个月就能剪一刀毛,一只兔一次可剪三两。收购的价格是二十元一斤,这样算下来,一只兔子光剪毛一年就能赚二十多元。养十只兔子,就是二百多元,除此以外还有奖励的布票、粮票等等。谁家要是有魄力养上那么几十或者上百只,哎呀呀,那可就成了大财主啦!为了贯彻当前农村的新经济政策,发展农村副业,现在国家鼓励社员养兔。这种兔崽的价格也比集市上卖的便宜,只要十元钱一对,同时还白白奉送有关养兔的技术指导材料。
奇怪的是,说得花好桃好,却没有人愿意买。原因很简单,大家对前面说的那些好处一时还看不见,可是眼下要挖出几十元现钱来却是实实在在的事。上了年岁的人都摇着头,牙痛般地直啧嘴:“贵,贵,太贵了!”是呵,哪怕是在困难时期,一个鸡蛋要卖五角,小兔崽也不过两块钱……对,就是养大了也只值五块钱一只,连只鸡也不抵。现在鸡蛋才一毛多一点一个,可这小兔子要卖到十元一对,还说便宜哩,真是见鬼!
队长年轻气盛,不能和那种糊涂观点苟同,反驳道:“你们说的那是肉免,可这是剪毛兔,剪毛兔能和肉兔一个价吗?”
并没有谁认为队长的反驳没有道理。谁也不是傻瓜,盘算下来,如果真的能三个月剪一次毛,一斤毛可卖二十元的话,那么,不要说十元一对,就是花五十元买一对也是值得的。你想,一对种兔买来,不出三个月就能剪毛,剪几次毛本钱就回来了,同时还能不断地落小兔,像这样繁殖下去的话,要不了三年,一幢楼房就能平地而起。况且养兔比喂猪省力,兔子的食量小,又干净,那点饲料草只要小孩子在放学的路上随手扯点也就够了。这样的好事,岂不是天上落下肉馒头吗?
可话又说回来,果真是天上落下来的肉馒头,大家抢也来不及了,还用得着队长苦口婆心地讲得嘴干舌头痛吗?现在的市场上,真正价廉物美的好东西,开后门都不一定能买到呢,谁会来推销?推销就是说明卖不脱,既卖不脱又哪来好货呢?
因此这样一想,大家竟像抵抗化装成美女的毒蛇一样,顶住了那种种利益和好处的诱惑,而冷静地分析起种种不测来。诸如:万一剪不出这些毛来怎么办?万一收购站不收兔毛了怎么办?甚至万一根本不许养了怎么办?……
确实不能说这些顾虑和担心都是无谓和多余的,因为一切都有例在先。比如,过去也曾号召过要发展副业,可后来又“割资本主义尾巴”了;过去中药店也曾收购过地鳖虫的,后来一下子又不收购了。过去……过去……对了,还有一个重要的事实,过去谁也没有看见过什么外国兔子,也不知道这种可以剪毛的外国兔和本地的剪毛兔有什么两样。这雪团似的小家伙看起来虽然可爱,不过要拿来与普通的兔子相比嘛,又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殊之处。所以,万一这不是外国种的剪毛兔而只是中国种的一般兔子呢?
当然啦,国家是不兴骗人的,说是外国兔肯定就是外国兔,不会有假。这点队长叫大家放心。
好,就算肯定是外国兔吧,那么过去有哪个养过呢?谁都晓得,中国的小人吃米汤也能长大,而外国的大人还要喝牛奶呢。可想而知,这外国兔子该有多娇贵呀!本来也是嘛,要是不娇贵,还用得着发那些书呀材料的?有人养了一辈子兔子也不识一个字,现在为几只外国小兔崽子,倒要去念那一大本“天书”,岂不是临老学吹打,让人笑掉牙吗?这么娇贵的东西?出了老价钱买来,伺侯不好死了,那才叫劳民伤财哩!
唉!人就是这样,都道是看见鱼结网来不及;可不看见鱼呢,又都不肯结网。
既不肯结网,却又要注意地打听,有谁在转这个“结网”的念头。假使别人都像自己一样,咬定了牙关不肯买,那就格外心安理得,睡觉也睡得落实。要是有人蠢蠢欲动,想出头尝试一下真去买一对呢,那么自己心里也要嘀咕起来了:是不是也该动手“结网”呢?否则等鱼来了,就只能眼睁睁地望着别人捞啦——这滋味可不好受。
看来大家都想得差不多,一连两天过去了,还不曾有人来找队长买兔子。倒是一些小学生见了这兔子欢喜得了不得,放了学就三个一群,五个一帮地前来看兔子,扯些嫩草给兔子吃,还蹦蹦跳跳地和小兔子逗着玩。在他们天真无邪的眼睛里,分明流露出强烈的渴望的光芒。如果队长点头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掏出自己全部最心爱的东西,来换一只小小的兔子。他们这样做不是为了别的,只因为这是一只小兔子,一团小生命。那洁白的颜色,那活泼的弹跳,那手指轻抚在一个圆滚滚小身躯上时的温暖柔滑之感,全叫他们兴奋不已。遗憾的是他们没有钱,再溺爱孩子的父母也不会顺从他们的这种要求。
到了第三天,有个三十来岁的大汉,口袋里揣了三十几元钱,得意非凡地来买兔子了。
消息不胫而走,快得像风,着实叫那些正在观望的人吃了一惊。不过,当大家弄清楚这个买兔英雄的名字时,全都不无轻松地出了口气:“哦,是他呀!”
于是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人们安心地去忙各自的事情了。
真怪,为什么“他”买兔子,就不会动摇人心,更不使人感到威胁呢?
2
这话说来可长了。
他叫阿大。
“阿大”——顾名思义,就是身体的任何一部分都大:头大、脚大、鼻子大、眼睛大,两片厚墩墩的招风耳朵尤其大。无疑这种“大”是从他蹒跚学步的时候就显示出来了,因此父母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阿大”。
阿大十六岁那一年,正是举国上下都在经受考验的困难时期。有一天,他听从母亲的吩咐把一头山羊牵到集上去卖。
老山羊换来了一口袋面粉,这使他非常满意。
他扛着那袋面粉回家去,走到半路,看到路旁有人抱着一只刚刚开眼的小狗。那小狗黄蜡蜡的身体,嫩红的小嘴巴,两只眼睛怯怯地一眨一眨,可爱极了。
他迎上前,搭讪地跟人家讲话,称赞之余竟问起人家卖不卖。
那人见他想要买,立即眉飞色舞地吹嘘起来。说这是一只真正的猎狗,将来长大了,天上飞的野鸡,地上跑的野兔;还有猪獾、黄鼠狼什么的,它都能“嘴到擒来”。按他的说法,这里没有狼和老虎,要有,这狗也能同它们较量。
阿大听得神魂颠倒、心痒难耐。他一向喜欢打猎,早就想要一只猎狗。所以当他回到家里的时候,肩上的那袋面粉已经不见了踪影,而代替这袋面粉的是一只不能当饭吃的小狗。
为了这只小狗,他的两只耳朵差点被母亲揪掉。由于他狠命地到河岸边去挖水花生的根茎,磨成面做团子吃,才使得他和小狗经受考验活下去了;可母亲却过早地抛弃儿子离开了人世。
阿大成了孤儿。可是他并不孤单,他的猎狗长大了。
终于在一个风清云淡的好日子,他带着长得肥大壮实的猎狗打猎去了。
“钻呀钻呀!”他命令猎狗追逐洞里的猪獾。
哪知猎狗动也不动,它不肯钻。原来这是一条无用的草狗。
对此,阿大既不后悔也不灰心,他千方百计地设法,把草狗和外村的一条猎狗交配,生下了一只小狗。
就像宠爱子女的父母为了让小人好养活而要特地取一个低贱的名字一样,阿大为期望小狗长成一只勇敢的猎狗,而特地给它取了个贱名“懒货”。
懒货并没有辜负阿大的一片苦心,长大以后,英勇善战,配合主人猎得了不少野味。
谁知好景不长,不久就赶上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当口。大会上,阿大的猎枪被没收了,原先那顶贫农代表的桂冠也给摘了。这一切他都不在乎,可最最痛心的是大队书记命令他当众杀掉懒货。
杀掉懒货简直是要他的命,从来不知发愁的阿大这回也急得差点落出眼泪。情急中,他举起菜刀对准懒货的尾巴“咔嚓”斩下去。懒货惨叫一声,尾巴血糊糊的,断了。他丢下刀,惨白着脸,结结巴巴地说:“这是资、资本主义尾巴,我把它割……割掉了!”
大队书记先是一怔,接着马上又点头道:“晤,好,好,不错,态度坚决。”
一场祸事总算归于平静,但是,阿大本性难移,不久他又打算养地鳖虫——这种虫是中药店作为药材收购的。认真养的话,赚头很好。
这时他已娶妻生子,不像打光棍时那般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了。老婆一听说他伸手要钱去买地鳖虫的子,马上气势汹汹地反问:“你难道还没有吃够苦头?”
爱妻的话犹如法律,他当然不敢再提起。
又过了一阵,割别人尾巴的人自己又被割了尾巴——“四人帮”被打倒了!于是,养地鳖虫的人家多起来,而且,外面还传说有户人家靠养地鳖虫就盖起了两上两下的楼房。
他再次小心翼翼地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婆,老婆被他说动了——确切地说,是被那些日子人们抢购地鳖虫籽的气氛感染了,因此把钱给了他。
这时虫子价格每日见涨。在阿大刚提出要养时每斤是二十元,接着涨到五十元,等阿大拿到老婆给的钱时已经是一百元了,而且还很难买到。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托人买到一斤子。
哪里晓得,这一斤子竟有一半是孵不出虫的。他研究来研究去,发现这不出虫的一半子竟然是炒熟了的。原来,卖主既要卖出去,也就明知人家买了是要去繁殖的。“物以稀为贵”,繁殖多了岂不就不值钱了?到那时收购价说不定也要压低。即使收购价不变,钞票让别人赚去了总归不舒服。然而虫子的价钱又能卖得这样高,放着这么大笔钱自己不赚也是不舒服的。所以,既想自己赚钱,同时又怕因此而使别人得利太多反过来影响自己以后的赚钱,便想了这么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把炒熟的子一半对一半地掺在里面卖出去。
对于阿大来说,等于是出了双倍的价钱去买了这些虫子。
好在他精心伺弄,也好在卖地鳖虫子的人家总算还给了一半好的,所以半个月以后,地鳖虫倒也出了黑麻麻的一大片。他把它们养在自己用水泥、砖头砌起来的一格一格的小池子里。
当然,虫豸毕竟是虫豸,不能像他过去饲养的那些小动物一般活泼可爱,引起他那种愉快的感觉。可是,他透过这一片密密地挤在小池子里攒动的地鳖虫,似乎看到了新的希望。
“别急别急,我的懒货,”他常常望着骚动不安的秃尾巴狗这样说,“等卖了地鳖虫,我就立刻买一管猎枪,比上次没收的那管还要好。到那时,一定让你显显身手……”
懒货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摇摆尾巴,只能昂起头来,“汪汪”大叫几声,显得非常高兴。
然而,当他欢欢喜喜地把这些地鳖虫加工晒干以后,满满装了一筐背到中药店的时候,店门口却挂出了不再收购的牌子。
如果是鸡鸭猪羊,卖不掉还能杀来吃,可这些黑乎乎的干瘪的虫豸现在又有什么用呢?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置这些虫子,因为即使没有用,他也舍不得倒掉它们啊。
他不甘心地绕着中药店转了好几个圈子,最后在一块斑驳模糊的黑板面前站定下来了。这大概还是一年以前,收购地鳖虫的高潮时搞的宣传栏。他用他那小学三年级的文化加上连估带猜,勉强认出了这是一篇介绍地鳖虫用途的文章。原来,地鳖虫能使断了的骨头愈合。
这个发现使他兴奋无比,嘻嘻,虫豸卖不脱,弄点中药也是好的。因此他决定把这些地鳖虫统统背回去。当然,他得先上街逛一逛——反正是赔了半天工夫进城,不逛白不逛。
逛街主要是为了饱眼福。街上好吃的东西很多:想吃咸的有小笼汤包、排骨年糕、鲜肉馄饨、油条、粢饭糕、葱油饼……等等;想吃甜的嘛,酒酿圆子、芝麻汤团、糖糕、麻球……应有尽有。自从阿大结婚以后,他从来没一个人在外面悄悄享受过一次。因此他逛街的目的便从饱口福改成了饱眼福。他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转了一圈以后,就想到了家里的老婆孩子,既然他们没有他这样的眼福,得想办法弥补一下,不能亏了他们。于是他摸出口袋里仅有的几块钱,割了一斤肉,称了两斤馄饨皮,准备中午回家美美地包一顿馄饨吃,要纯肉的,一点菜也不放。虽然猎枪买不成了,可是想到这顿馄饨将鲜得落掉眉毛,他的大脚板又走得劲道十足了。
回到家里,老婆正在起油锅烧小菜,问明原委,气得拿起铲刀在锅沿上叮当乱敲:“戆棺材,叫你不要养你偏要养。这又背回来做啥?给你炒来吃吗?”
“装在箱子里放好,”阿大搔搔头皮憨笑着说,“这可是接骨头的好药,等以后有谁摔坏了骨头,可以行行方便。”
“触你的霉头!”老婆气呼呼地瞪了他一眼,“留着等你摔断了腿自己熬汤喝吧!”
“哈,那保管灵光。”阿大满不在乎地揉了揉鼻头,见老婆正忙着把锅里的丝瓜洋芋汤往碗里盛,赶紧殷勤地上前想帮个忙,可一时又插不上手,忽而想起买来的肉和馄饨皮,连忙献宝一样地拿出来。
闻到肉香,懒货像箭一样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蹦蹦跳跳地围着阿大直撒欢。阿大一见心爱的秃尾巴,脸上的笑纹又漾开了。懒货大约是为了平等对待主人,和阿大亲热了一番,又兴冲冲地去舔女主人的脚背。不料女主人正弯腰把汤朝灶头旁边的饭桌上端,没留神脚下一绊,手一哆嗦,碗翻了。滚烫的汁水溅在手上,疼得她嘴里丝丝地倒吸气。低头一望,原来是这条该死的狗,真是火上浇油,气不打一处来,她心里恨透恨透,顺手抄起根扁担,狠狠地朝狗打去。
可怜的懒货惨叫一声,被打倒在地,浑身哆嗦着再也站不起来了。
阿大一见,简直比打在自己身上还疼,赶紧扑上前去,拼命地在懒货身上揉啊揉。
“宝贝,我的宝贝,你怎么啦?怎么啦?”他几乎是含着眼泪急切地问。可是懒货只是一个劲地发着抖,一条后腿软软地耷拉着。
憨厚的阿大终于发怒了,他扬起蒲扇般的大手忽地扇了老婆一巴掌:“我叫你也尝尝这滋味!”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打老婆。
阿大的老婆——这个小名叫阿英的看起来娇小玲珑的女人,哪里受得了这个!顿时捂起面孔,号啕大哭起来。
哭了一会,偷眼瞅见阿大只顾伺弄那只狗,一点没有来理会她的意思,便干脆躺倒了,捂着被子嘤嘤地抽泣不已。
大人哭,孩子叫,整整一天,阿大家的烟囱没有再冒烟。
到了傍晚时分,老丈人闻讯赶来了。
这时候,阿英蒙头躺在床上,阿大正“呼嗒呼嗒”地拉着风箱煮地鳖虫。
“阿英,你怎么啦?”父亲伸手在女儿的额头上摸了摸问。
“我……我让他打伤啦!”阿英哼了一声。
“真的吗?伤在哪儿?给阿爸看看,阿爸给你作主。”父亲一本正经地说。
阿英当然死死拉住被头不让看,其实,阿大的巴掌虽大,可落在老婆身上却是轻飘飘的,连红印都不曾落下一个,哪来的伤?
老头子心中明白,却不戳穿,只是笑呵呵地又道:“阿英哪,打是亲,骂是爱嘛,你看你的当家人对你多好,还在熬药给你喝呢。”
一听说熬药,阿英忽地坐起来了,用发抖的手指着阿大,咬牙切齿地说:“他……他哪里是给我熬药,他是在给狗熬药呢!在他心里我还不如一条狗,我……我要离婚,非离婚不可!”
“离婚?啊,哈哈……离婚!”老头子拈着胡须打哈哈,天晓得他怀着啥心思。
可阿大在一旁却急白了脸。不过,老婆说的又确是实话,他真的是熬地鳖虫汤给狗喝,懒货的后腿被打断了呀!所以他一句话也讲不出,只好低头听老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数落他怎么瞎折腾,怎么赔了工夫又赔钱。老头子一边听一边点头;点一下头,阿大的心就“扑通”跳一下。最后,老头子又深深地用力地点了一下头,直点得阿大一颗心都蹦到了嗓子眼。
“阿英,你说完了吗?”老头子慢吞吞地问。
“完了!”女儿气鼓鼓地回答。
阿大只觉得浑身发凉,只好紧紧地把懒货抱在怀里,仿佛借助一点狗的温暖,才不致使自己冻成冰块。
“我说哪,阿英,过去的事就算了,养地鳖虫赔本也不是你们一家。想开点嘛,发财受穷都是天上写好了的,一个人穷也不会穷一辈子,富也不会富一辈子。”老头子仍然拈着胡子,慢条斯理地说。
阿大没想到丈人会吐出这样一番话来,心中一喜,舌头也灵活了许多:“阿爸讲得对,每个人头上都有箬帽大一片天嘛。”
老婆气得直翻眼。“离婚!”她咬住不松口。她不能没有面子。
老头子转了转善良的小眼珠子,伸手在脑门上拍了一下说: “是啊,阿大打人不对,瞎折腾也不对!好吧,我给你们立个字据,阿大你要保证——”
“保证保证!”阿大的头点得像鸡啄米一样。
“保证以后不再重犯这两条!”老头子是退职的小学语文教师,讲究语法的完整。“如果再犯的话,”他加重了语气,“那么——照离不误!”
说罢,他当真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支秃头的钢笔,又从裤子口袋里翻出一张飞马牌的香烟壳子,抖干净碎烟末,摊平在桌上写了起来。
老头子当过三十年的小学教师,虽然不得已退了职,可总是喜欢舞文弄墨,写这么个“字据”当然不费吹灰之力。只见他眨眼之间已经一挥而就,又摇头晃脑地念了一遍,命女婿签上自己的大名。
阿大攥铁锨一样地捉住钢笔,歪歪斜斜地画了一个蚕豆大的“大”字。
老头子把“字据”掖进怀里,扬长而去了。
于是阿英便下床来剁肉包馄饨,儿子好玩地按住狗的身于,阿大细心地给懒货喂地鳖虫汤,房间里重新洋溢起温暖和睦的家庭气氛。一场离婚的风波就此平息。懒货的腿骨也因为阿大精心照料而很快长好,重又鲜蹦活跳地出现在庭院田野之间了。
阿大又感到称心如意,逢人便咧开嘴巴,夸地鳖虫的妙用。
听的人嗤地笑了:“阿大养地鳖虫——接狗骨头。”
笑话传开去,从此这个村子里的语汇中,多了这么一条新鲜生动、寓意深刻、可以供文人写进书里去的歇后语。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条绝妙的歇后语,当人们听说是阿大要买兔子时,就像是听到那些天真的小学生要买一样——可怜的人,大概他的智力只有小学生的水平吧。
阿大兴冲冲地拿着钱来到队长家里,队长却眼睛眨巴眨巴地反问他:“你怎么到现在才来买?早一点在做啥呢?”
原来队长见没人买,已经把兔子送回县种畜场了——队长自己也不敢买。
其实阿大早在三天前就决心要买了,无奈老婆不给钱,直到现在才想尽办法凑满了四十元,当然这中间的原委是不能说的。
“你要是真想买,就自己跑一趟,到县种畜场去,那儿有的是。”队长这样回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