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4)

作者:张翎    更新时间:2014-06-26 19:11:25

那天约翰有事在学堂里耽误了一些时间,回到家里天已经大黑了。约翰的住处,是从当地农民那里租来的一个两层小木屋,底层聚会讲道时用,上层才是吃饭睡觉的地方。约翰掏出钥匙来开门,看见台阶上横卧了一只野狗,就随意踢了一脚。狗被踢疼了,动了动身子,发出嘤嘤的哭声 – 方知道是个人。

进了屋,点亮油灯,才看清是个瘦如柴枝的小女孩。身上的一件旧夹袄,已经被油垢黏成硬实的一砣,只有胳膊拐弯处的衣纹里,露出一两丝枣红色的布底。发辫早散开了,半截头绳却仍然挂在肩头。头上颈上脸上都是厚厚的灰土,那灰土被眼泪冲过,就有了几块零乱斑驳的白痕。约翰生上炉子,舀出一碗冷粥,放在锅里热了。又从碗柜里找出昨晚吃剩的半碗白菜汤,也热了。刚想找个干净的碗盛汤,一回头,发现女孩已经将那一海碗粥一口不剩地喝完了 – 也没用筷子。便叹了一口气,又盛了一碗,连菜汤也一并给了。这回,女孩就吃得慢一些了 - 却依旧一口不剩地吃完了。

你叫什么名字?

邢银好。

多大了?

过了正月就八岁了。

哪里人?

新乡。

新乡在哪里?

新乡就在新乡。

你家大人呢?

不知道。走丢了。

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都说我肚皮大,你这里才有饱饭吃。

那个叫邢银好的八岁女孩对于自己家世的回忆是简短零乱,充满了大段大段的空白的。这些空白在后来的日子里被约翰用想像和推理渐渐地填补起来。经过修饰填补的版本和真实的版本之间到底存在着多大的距离,这是约翰和银好都永远无法得知的。

经过约翰修整的版本是这样的:这个叫邢银好的八岁女孩,原来住在在江南一带一个叫新乡的地方(也许在淮南,也许在浙北)。这个女孩在和家人逃荒(或者探亲访友)的过程中走散了,流落到温州城郊。银好被几家人收留过,却因为饭量太大,被赶了出来。后来有好心人带她去了耶稣教士家,说那里能吃得饱饭。

约翰倒了一盆水,给银好洗脸洗手。洗出一盆乌墨。洗过了,立时就有了几分白净气。约翰又换了一盆水,给银好洗脚。银好田鼠似地惊叫了一声,却将脚藏在了凳子底下。约翰过去帮银好脱鞋,突然就愣在了那里。

后来他就蹲下身来,撕扯那些裹脚布。布极长也极脏,污血油垢使它层层相黏。他每扯下一层,空气中就飞起一阵散发着恶臭的灰尘。他偏过脸去,几欲窒息。布条在他指间一圈一圈地堆落到在地板上,犹如一条层层盘绕的开始腐败的死蛇。在他彻底撕完的时候,他看到他的掌心有两只很难与脚产生联想的怪异东西 - 指甲几乎完全反扣到了脚心,脚跟内缩,脚面高高地弓起,布满了淤血和裂口,仿佛是两只过早收割下来水份开始挥发又碰擦得到处是伤的红薯。他站在那堆烂布面前,脸色铁青,眉心深蹙,两腮紧缩。满怀青春热情的美国人约翰. 威尔逊,就是在那个夜晚发现了自己额上的第一丝皱纹。

在彻底解除束缚的那一刻,血液如决堤的洪水朝久已不通血脉的脚尖奔涌而来。那个叫银好的八岁的女孩子被硕大的疼痛毫无防备地击倒了。她撕心裂肺地嚎哭了起来。银好的哭声如一把生了些铁锈的锯子,在约翰的心上钝钝地割来割去。约翰抱着头,蹲在银好的脚前,也哭了 – 却是不知所措的哭。

后来他站起来,将银好抱到自己的床上躺平了。用一块泡过了热水的布,将银好的双脚敷了约有半个时辰。又找出一瓶蛤蛎油,将脚心脚背都抹了一遍。还没抹完,银好就沉沉地睡着了。一根细细的口涎,顺着嘴角流下来,在他的床单上画出一条蜿蜒的曲线。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女孩子呢。约翰呆呆地看着银好,心想。

第二天西郊有庙会。集市的人们都看见了一番奇异的景致。一个身着青布袍足蹬青布鞋的高个头洋番,背着一个瘦小的中国女孩,走进了熙熙攘攘的人流。人流顺着他们自动分开,又绕着他们层层聚拢。洋番在一个小贩跟前停下了。那是一个糖人师傅,正在用一条细细的管子吹糖人。腮帮一吸一鼓手指一搓一捻之间,一个膏肥肠满憨傻万分的猪八戒跃然而出。女孩忍不住咯咯地笑出了声。洋番翻开长衫口袋,找出几个零钱,买下了那个糖人,让女孩举在手上。早晨的太阳照着一大一小两个重叠的人影,一路笔直地走进了坡上的那所洋学堂。

就这样,邢银好成了鸿屋学堂的第一个女生。当时她并不知道,在她以后的生活里,“第一个”这个词组,还将多次与她的名字产生联系。

两个月以后,银好的双脚完全康复,行走无异。约翰和萝丝琳娜为其施洗,改名为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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