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威尔逊身着一件灰布长袍,左手携着一把桐油纸伞,右手挽着一个黑布包袱,从轮船狭窄的舷梯上走下来,踏上温州城那条熙熙攘攘的望江路时,正是一八九七年的早春。尽管他把那顶黑色绒线帽压得很低,他还是感觉到了人群无所不在的目光和身后几个孩子吃吃的笑声。他试着加快了步子,然而那些目光那些笑却如没有咀嚼干净的麦芽糖,始终稀稀软软地黏在他的背上。他索性转过身来,对着江南乍暖还寒的街景展开一个洁白的微笑。他摊开大手,用刚刚学会的半生不熟的小城方言,对孩子们说:你俚好。他的手心是一把已经被冗长的旅途压得满是皱折却依旧花花绿绿的糖果。孩子们尖叫了一声,如惊鸟般四下飞散,消失在阳光和树影都很纷乱的街头。“洋番。”他准确无误地听懂了孩子们的惊叫。这是他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最先学会的词汇之一。这个称呼还将伴随他走过后来许许多多的年月。
如果两年前的那个暑假,他在去纽约看叔叔的途中没有遇到那位英国来的牧师,如果那个牧师后来没有借给他那本关于中国的书,也没有带他参加那个路德会的募捐午餐会,他现在已经是芝加哥大学医学院四年级的学生了。可是命运就是那样的不可理喻,他偏偏遇上了那位牧师,偏偏读了那本书,也偏偏参加了那个午餐会。于是,他那艘刚刚扬帆的生命之船突然偏离了原先风平浪静的航道,驶进了一片充满了惊讶和意外的风浪。
青布鞋踩在小城的石板路上,开始感觉到了石头缝里冻土的酥软。晨风吹抚在脸上,已经失去了一些棱角。鱼贩子坐在扁担上,敞开麻袋口子当街叫卖虾皮鳗鲞咸鱼干。匠人用长竹筷搅拌着铁桶里的糖酱,捏塑出各样脸谱的糖人。弹棉花的老人背着花弓,驼鸟似地蹒跚在街头巷尾,绵长的吆喝声听起来像一首字句模糊的歌。年青的约翰. 威尔逊行走充满了声响和气味的街景里,深深地被小城原始古旧的生命力所打动。关于这座城市的愚昧和残忍,他是在后来的日子里才渐渐了解的。在那个春天之前,他对世界的认知基本源自医学院的教科书和圣经。然而,即使在那个天真浅薄的清晨,他似乎就已经预见到,这个叫温州的陌生城市将在他原本毫无景致的生活里留下刻骨铭心的痕迹。
虽然约翰是只身经上海来到温州的,他却在出发前就知道,有一位来自波士顿的萝丝琳娜 . 史密斯小姐会在一个月之后与他在温州会合,一起筹备办学的事情。校址早已选好,在西郊。地皮是一位乡绅奉送的。是一片坡地,后边是山,前边是水。在等待萝丝琳娜到来的日子里,约翰多次爬上坡地,眺望远方那条在阳光里变成了一丝银线的河流。他的目光温柔湿润地追溯着河流,一直到视野不及之处 – 却依旧没有找到水的尽处。这条叫瓯江的河流使他想起他的肯塔基家乡。他家的那个小镇也有一条河,叫鱼溪。在许多有阳光的日子里,他也曾站在河岸上最高的那块石头上,看着河水闪闪烁烁地流向没有尽头的远方。即使在童年,他就已经坚定不移地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都是相通的。择水而居是人类的天性,只是不同的水孕育了不同的人生。鱼溪边长大的孩子有很多的选择,大多数的选择似乎都是围绕着学堂读书之类的事情徐徐展开的。瓯江边的孩子似乎也有很多选择,可是这些选择却离学堂很远。他从遥远的鱼溪来到瓯江,就是要把一个最重要的选择交给这里的孩子 - 那就是进学堂读书。约翰. 威尔逊在他二十二岁那年对基督教的理解还只停留在这样一个层面上。许多更复杂更深奥的领悟是在后来的日子里才渐渐产生的。
萝丝琳娜在一个月之后如期赶到。二十岁的萝丝琳娜刚刚从威廉马利学院毕业,是受姊妹会的差谴来协助约翰办学的。萝丝琳娜放下行李,就和约翰研究起了学堂的草图。学堂是请了当地最好的十个木工泥瓦匠花了一个半月盖起来的。在风格设计上约翰和萝丝琳娜之间有很多南辕北辙的想法,但是当那幢坐北朝南的砖房终于在坡上站立起来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地认为这是自己最初的设想。在当地人的眼光里这幢房子从颜色到架构看起来都有些奇怪。屋顶是俏皮的绿色尖顶,仿佛是孩童冬日的帽子,帽尖上骑了一个木头十字架。墙是朱红色的,上面开了一连串大大的窗子,犹如一双双好奇的眼睛,惊异却又带了几分羞涩地窥探着四野。窗多,门也多。东南西北前后左右共有四扇门,每一扇门上都精工细作地雕了花,是乡野四季常见的花。赶庙会的人经过那里,近近地贴在门上看那些花。然而他们更感兴趣的却是屋檐下挂的那只铜铃。每隔半个时辰,那铜铃就奏出一首轻快的打着旋似的乐曲。后来他们才知道那曲子的名字就叫“铃儿响叮当”。
关于学堂的名字约翰和萝丝琳娜之间又一次产生了分歧。萝丝琳娜建议叫“鸿恩学堂”,约翰说这样的名字到处都是,实在不稀罕,还不如叫“草原上的小红屋。”萝丝琳娜轻轻一笑,说约翰你想家了吧?这不是肯塔基,哪里有草原呢?约翰无言以对。最后确定下来的校名是“鸿屋学堂”。即使在那个时候,约翰就已经隐隐约约意识到,他和萝丝琳娜的共事过程中将会充满了妥协的艺术 - 这点将在他日后漫长的生活里多次得到印证。
学堂在五月初五端午节那天正式开学 – 是专门请人择的良日。约翰和萝丝琳娜在当地的集市上大肆张贴文书,禀告四方乡邻:鸿屋学堂分男女两部,用汉英两语教学。招收六岁至十四岁之间的儿童。学费全免,并赠送午餐。
开学的那一天,约翰穿上在城里最地道的裁缝铺定做的浅灰隐花丝葛长袍,早早地坐在学堂门前的台阶上,迎接他的第一个学生。天时很是和暖了,沿街的夹竹桃早已盛开怒放,一树的翠绿完全被大团大团的绯红所吞没。沁着松木清香的屋檐下,燕子在钻进钻出呢喃筑巢。门前的铜铃声被风卷起,悠远清朗地飘进嘈杂的集市。约翰看着日头渐高,树影开始零乱起来,手心额角就湿湿地出了些汗。
一直到正午,约翰才等来了他的第一个学生 – 后来才知道是看门人的侄子。那是一个六七岁左右的男孩,衣裳褴缕,头发脏得起了结子。进了教室,坐下,瘦小坚硬的屁股在板凳上扭来扭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吃饭吗?”男孩怯怯地望着约翰,大而空洞的眼里流出几近乖巧的祈求。在饱饱地吃过一碗米饭两块咸鱼以后,孩子终于静下心来了。约翰将孩子放在教室最后一排正中央的那个位置上,开始了他作为鸿屋学堂老师的第一堂课。
约翰的第一堂课是关于数目的,又不完全是关于数目的。
你家里有些什么人?约翰问孩子。
我爸,我妈,我哥,我。孩子说。
从前你爸爸还没有碰见你妈妈的时候,他是一个人。一个人是很冷清的,对不对?后来你爸爸娶了你妈妈,就是两个人了。两个人就不孤单了。再后来有了你哥哥,就是三个人了。三个人有力气,可以一起拉犁耕田。等到有了你,就是四个人。四个人吃饭正好,一个人坐一个角。所以你记住了,一是孤单,二是伙伴,三是力量,四是和谐。
你家有四口人,如果你爸爸出门去了,还剩几口人?
三口。
如果你妈妈也出门去了呢?
没人了,妈不煮饭,就都饿死了。
约翰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那天约翰声如洪钟,目光悠远深邃,思路如行云流水般畅行无阻,带了些口音的官话在屋梁间嘤嗡回响。在这个只有一个学生的课堂里,他讲授了他一生中最为出色的一堂课。在他以后漫长的教书匠生涯中,他还会遇上无数的学生,讲授无数趟堂的课。然而没有任何一次演讲经历,能带他如此刻骨铭心的记忆。
渐渐地,教室的窗口聚集了一些好奇的过客。从那些在玻璃窗上挤得扁平的面孔上,约翰看到了鸿屋学堂的将来。
第二天,看门人的侄子带来了两个邻居男孩。
第三天,其中的一个孩子带来了他的一个弟弟。
一个月后,鸿屋学堂的男生部有了五十四个六岁到十四岁的学生。
然而,鸿屋学堂的第一个女生,却是在建校四个半月以后才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