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全盘肯定和全盘否定都是不切实际因而也是错误的。
如何认识农民起义的功过
成功的农民起义都是流民皇帝所领导的,流民皇帝对于他所领导的这次农民起义来说,自然是有功的,因为他带领大家获取了胜利,夺到了政权,当上了胜利者,获得了或多或少的胜利果实。
但情况是复杂的,像朱元璋这个流民皇帝对于他所领导的农民起义来说,是功还是过?讲“功”,他领导大家取和胜利,夺得政权,追随者和辅助者多得到一官半职,享受荣华富贵,即使未得官职的普通士兵也有了至少是衣食基本不愁的稳定生活,远强于过去饥寒交迫的水深火热状态。讲“过”,朱元璋为一己私利,将这些功臣名将及其家属、部属诛杀殆尽,他们在胜利后没有过上几年好日子——在这个短促的幸福日子里,还经常南征北战,度过不短的艰苦戎马生涯,待强敌逐一消灭或远遁,和平的岁月刚刚盼来,能战善斗的将士即被硬立罪名而冤杀,他们得到的是自己和生死战友汇成的一片血泊。
在封建时代,即19世纪及以前的中国,农民起义受到咒骂和讨伐。
在20世纪,农民起义从大受赞扬发展到全盘肯定。甚至发展到以农民起义划线,在封建社会中谁反对农民起义,谁就是反动文人。如胡适在《中国小说考证·水浒传考证》中批评:“(金)圣叹生在流贼遍天下的时代,眼见张献忠李自成一班强盗流毒全国,故他觉得是不能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里都引了胡适的这段名言,并在后书中强调胡适“这话很是”,以胡适此话来说明他自己的观点:“至于金圣叹为什么要删‘招安’以后的文章呢?这大概也就是受了当时社会环境底影响。”①金圣叹因此而被众多研究家认定为反对农民起义的“反动文人”。这些研究家包括鲁迅、胡适,未看懂金圣叹的原意,对他作了错误批评②,我们从中可看到,20世纪的主流学坛全盘肯定农民起义的倾向。但鲁迅本人则一贯坚持对张献忠的批评。
到了20世纪90年代,否定农民起义的观点已不乏见于书刊。比较近的例子,如王学泰先生指出:“摆脱或失去了宗法共同体的控制与约束的,个性发展不成熟的农民,在社会大动乱中有着盲目烧杀破坏的倾向,几十年乃至几百年的经济文化积累可能毁于一旦,造成社会的大倒退。虽然这个责任不应该由被迫揭竿而起的造反者来负,但是没有分析地一律赞美,说只有武装斗争才能推动社会进步,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因此,中国农民的革命性更多还是表现在日常的生产发展、经济进步与财富积累之中,以及这些渐变所导致的经济制度的变革和生产关系的改变。中国历史上这种缓慢的变革比那种足以扫荡一切财富积累的暴力变革更重要。长期的战争,大量的毁灭人口的社会财富,必然导致社会的倒退。”③因为他认为:“农民有革命性的一面,首先我们对‘革命’一词应有一个正确的理解。过去,我们理解的革命总与造反流血联系起来;实际上,革命的精义在于进步。因此,经济的是否发展和社会的是否进步才是衡量革命的尺度,并非只有暴力流血才是检验是否革命的试金石。”④这样的分析、认识是深刻而精辟的。但王学泰先生在上文中认为农民在社会大动乱中将几十、几百年积累的经济文化毁于一旦的“盲目烧杀破坏”之罪责,“不应该由被迫揭竿而起的造反者来负”。这个观点是错误的。造反农民不是不懂事的可以不负法律责任的小孩,他们搞烧杀破坏也应负历史的罪责,逼他们造反或无力管理国家造成的统治者当然也罪责难逃,这种农民和这种统治者应各打五十大板,这两种人都是历史的罪人。这好比美国前几年洛杉矶黑人因抗议警察种族歧视处置黑人犯法不当,引起暴乱,于是抢劫商店,烧杀破坏,使大批无辜良民遭殃一样,这也都是丧天害理的罪恶行为。有人责怪美国政府和警方未教育好警察因而有种族歧视的错误产生,但实际这个事件的产生并非是警察不对;但不管如何,事发后当局不敢及时阻止和镇压制造暴乱、抢劫的黑人,也不对,对无辜市民的生命财产保护不力。中国古话讲得好:“冤有头,债有主。”任何人不能丧失理智地因自己受到凌辱、压迫、伤害而迁怒、伤害无辜,即使报仇雪恨,也须认准对象,也要合情合理合法,适可而止。李慎之先生为王学泰此书所撰之序《发现另一个中国》认为:“就实际历史说,则秦始皇与作为其对立面的陈胜、吴广以及两者的结合正是‘中国激进主义,或曰极左路线’的活水源头,这种思潮以劫富济贫,分田废债的平均主义为一端,以‘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的专制主义为另一端,在中国几千年一直没有断绝过,文化大革命不过是其结穴的杰作而已。”⑤李慎之先生此文有不少精深的观点,但此言中批评陈胜、吴广的具体议论是不公正的。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说得对:“陈胜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陈胜(涉)反抗暴秦,有首义之功,他领导的部属最后成功地推翻暴秦,是中国历史上给残暴政权在毁灭性打击的范例,使后代统治者中的明君不得不牢记“民犹如水,既能载舟,又能覆舟”⑥的历史真理,在统治人民时不搞竭泽而渔的掠夺政策,从而保持社会稳定,生产发展。
作为秦末农民起义中的领袖之一的项羽也是功大于过,前已言及,他在巨鹿之战中摧毁秦军主力,功不可没。但他坑秦降卒、烧阿房宫,西屠咸阳,抢劫妇女财宝,都是恶行。后来自立为西楚霸王,分封天下,搞分封倒退,引起楚汉内战。此时他已不属农民起义的人物了。
历史上约三百余次的农民战争中,刘邦、刘秀的起义,建立天下大治的西汉、东汉,历史功绩大,朱元璋的起义,推翻推行民族压迫的元朝,有其历史功绩;建立明朝,先治后乱,又搞文字狱,但大搞专著压迫,过大于功。王莽时、隋末、元末的其他一些起义,对打击旧朝,在为新朝建立者起了铺平部分道路方面也有贡献。其中最著名的如黄巢、李自成、张献忠和洪秀全等,都只有过而无功可言。李自成和洪秀全受到赞扬最多,对中国晚近历史的影响很大,所以本书在下面另立专节予以分析。
农民起义的四大破坏和杀人魔王张献忠
这些起破坏作用的农民战争分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乌合之众,只会盲目地烧杀破坏。如绿林、赤眉起义军占领长安后,将长安烧毁。
第二种有称王称帝的野心,但军纪很坏。古代因资料极少,大多不知详情,明末以来的史料较详,我们根据众多资料比斟分析,可知不少农民的军纪坏,甚至乱杀百姓。
最著名的大杀百姓的混世魔王是张献忠。
张献忠(1606-1646)自明毅宗朱由栓崇祯三年(1630)在陕西米脂参加起义军,转战豫、陕、鄂、皖各地,十年中屡败屡起,降后再反,使各地人民饱受战乱和杀戮之苦。崇祯十三年(1640)后两次入川,十七年(1644)在成都即帝位,号大西国,直到清世祖顺治三年(1646)被清兵剿灭,川民被他屠杀极多。
举例来说,崇祯十六年(1643)春,他攻陷湖北,入黄州时,百姓尽逃,“乃驱妇女铲城(铲平销毁城墙),寻(旋即)杀之以填堑。”(《明史·张献忠传》)竟将大批妇女杀了填在护城河中。
《明史·张献忠传》记载:“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他假装举办科学考试,将书生们汇集到成都青羊宫,全部杀光,将笔墨丢在他们尸身上,成为小山丘般的坟墓。将成都百姓驱至中园活埋,又杀各支残存明军九十八万。他派遣四个将军分到各府县去屠杀,名称为“草杀”。在百官朝会拜伏时,呼出猛犬数十只下殿,嗅到哪个就拖出斩首,名称为“天杀”。又创造一种“生剥皮法”杀人,如果皮还未剥去人却已断气,就将刽子手杀了抵死。将卒以杀人多少论功劳大小。有的将军看到杀人的景象太惨酷,不忍下手,只好自己上吊自杀。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都因杀人少,被剥皮处死,全家也被杀光。(同上书引)在四川六年(中间还曾离川)“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这里有明显笔误,似应为六百万有奇,即六百多万人)。谷应泰《明晚纪事本末》卷七十七则说:“大杀蜀民,全蜀数千里萧条绝无人迹。”据研究家统计,明神宗朱翊钧万历二十八年(1600)中国人口有一亿五千万人,清顺治十二年(1655)则减至一亿一千九百万人,人口减少三千一百万人。其间,按人口生长规律,崇祯年间的人口应比三、四十年前的万历二十八年要多些,而顺治初年的人口要比十二年后少些,因此明清之交在战争被杀死(也包括在饥荒中饿死)的人口要大于三千一百万。扣除饿、病而死,战争中死亡的可能有三千万。其中张献忠在四川杀掉的人占了五分之一。他在别地所杀的,如崇祯十五年(1642)六月在庐江“杀戮一空”,十二月攻占桐城,“屠之”,次年在岳州,“尽杀所掠妇女,投尸江中。”(同上书引)实也杀人不少。张献忠嗜杀的原因,他曾立“七杀碑”宣告之,此碑至今尚在成都绍成公园的亭子中:“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愤世嫉俗,一至于此。当代学者吴思看到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册第10页所引的资料而感慨说:“我读到《明史》和《明史纪事本末》上的这些描写的时候,曾经怀疑写史的人蓄意污蔑农民起义的领袖。这也是我们接受的历史教育提醒我们警惕的东西。后来,偶然看到一些四川县志上的户口记载,得到佐证,才不得不怀疑我自己的怀疑了。民国《温江县志》卷一上说,温江县由于张献忠的屠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顺治十六年1659)清查户口,全县仅存32户,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简州赋役,原额人丁8495丁,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14户。’这些都是政府为征税而做的统计,后边有实际利益督着,数字有误差也不至于差得太远。”⑦
冷眼看透历史的鲁迅先生也说“张献忠杀人如草”⑧。
像张献忠这样以人类为仇敌则大杀其人,杀人之多,当然是创记录的了。
张献忠杀光明朝的四川人后,大批湖广人(湖北人为主)在清代流向四川,填补了天府之国留下的人口空缺。这已是后话。
描写填补四川的外省移民,今有肖平《湖广填四川》,流沙河赞誉此书举例甚多,事迹曲折有趣,往往悲壮感人。其间尤以第三第四两章最为精彩。移民过程之艰难困苦,创业成功之欢笑豪情,具体交代,生动陈说,史实确凿,文情两茂,为同类著作所未见,堪称翘楚⑨。
张献忠的杀人的残暴,其具体手段和情景偶有记载,即令人发指。如崇祯十二年(1639)秦淮选美时获得群芳之冠地位的珠市“北曲”王月,被蔡如蘅用三千两银子买去。蔡如蘅后来任安庐兵备道,携王月上任,备极恩宠。崇祯十五年(1642),张献忠攻破城坚墙高的庐州府,蔡如蘅惊慌失措,扔下王月等弃城而逃。王月被搜出后,自然被押往张献忠帐中。此后,她也曾经“宠压一寨”,后来不知怎么得罪了张献忠,被这杀人魔王砍头后放盘子上蒸熟,“以享群贼”。变态狂张献忠嗜杀易怒,姬妾来去如流水,某女子一句玩笑都可能立马毙命,王月不过是其中有名有姓的一个⑩。
农民起义军纪坏,疯狂杀人还可以元末张士诚的驸马潘某为例。他的姬妾苏氏,是被誉为“国色”的出众美人,潘某酒醉后杀了她,还以金盘荐首(将她的头用金盘盛着献上)娱客。不久国亡伏诛,人们投其首於溷(hùn,猪圈、厕所。将他的头丢在厕所里)。著名诗人杨维桢专门写了一首诗歌《金盘美人》:
昨夜金床喜,喜荐美人体。今日金盘愁,愁荐美人头。美人宛专著体酥,横陈昨夜娇作羞。玉软香温春何限,蹙额金盘怨凝眸。枉自红茵嫟就抱,昨夜恩情今朝休。明朝使君在何处,溷中人溺血骷髅。
怒斥潘某的凶残狠毒,讽刺他的丑恶下场是活该,是报应。
第三种是杀知识分子,毁灭书籍文化。仍以张献忠为例,他在成都以科举为诱饵,“诸生远近争赴。献忠以兵围之,击杀数千人,咸挟笔握策以死。蜀中士类俱尽。”这是《明史纪事本末》的记载,可与前引《明史》本传资料参证。四川读书人颇为开通,并不愚忠于皇明,全都自愿投奔了张献忠,没想到被聚而围歼之。谷应泰此书又记载:崇祯十六年(1643)正月攻下蕲州后,“令荐绅、考廉、文学各冠带自东门入,西门出,尽斩之,遂屠蕲州。”(《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七《张献忠之乱》)看来张献忠喜欢先杀光知识分子,再杀光百姓。有计划地毁书则以太平天国为最。
第四种是生活腐败。如投奔过李自成的盟友罗汝才便如此,《明史·李自成传》说:“自成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汝才妻妾数十,被服纨绮,帐下女乐数部,厚自奉养,自成尝嗤鄙之。”但李自成农民军攻下北京后便彻底腐败变质了。太平天国也如此。他们的生活腐败,破坏了大量的财富,破坏和毒化了社会空气。
这些农民军或者说是流民军,发动战乱,最后失败,一事无成,留下的是大批死尸和满目疮痍,其腐败程度和欺压良民与残暴的统治者并无本质的差别,所以对历史可以说是有过无功。
近年这个问题的讨论有了新的发展,有人注意到《人类的命运》一书中说“大部分中国人的灵魂里,斗争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家、一个土匪”。这样的说法相当于把中国人的精神层面分成“三份””,“土匪”自然是占了其中“一份”,这委实既让人心惊,又让人不服气。针对于此,闻一多先生也写过一篇《关于儒、道、匪》的文章,着重解释国人的“匪性”——是一群流落江湖的,堕落了的墨家。而今日看来,远非如此,比闻先生所言更加剧几分。因为近年来,类似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清华大学社会系教授孙立平曾指出,越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道德沦陷的越彻底。他的这句话曾在2008年引起争议,但现在却被更多的人们赞同。每个人都有一颗向善、向光明、向希望、向上流社会的道德之心,但若这颗心的生存空间逼仄,是非观、价值观、伦理观必将扭曲。穷人没有多余的资本去高尚,“越穷越堕落”、“越穷越愚昧”的说法不是毫无道理。
管子早就说过,衣食足而知礼仪。我认为关键是社会要建立公正的生活秩序,对贫困阶层要给予切实的帮助:给以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和自力更生的人生态度教育。古话说得好:救急不救穷。不能以钱财和粮食作为救济的长久和主要手段,这只会养懒人,西方对待“难民”也遇到这个问题,高福利也会造成这个问题。
①《鲁迅全集》第9卷第147、325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②笔者已有两篇文章具体分析这个批评的错误性:《金批<水浒>思想论》(《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88年第2期转载))和《金批<水浒>武松论》(《明清小说研究》1989年第2期);关于金圣叹评批《水浒传》的原文,参见我所编校的《金圣叹全集》第一、二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09。
③④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64、63页,北京:学宛出版社1999年版。
⑤同上书前之序《发现另一个中国》第7页。
⑥《荀子·王制》:“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⑦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第187页,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
⑧鲁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鲁迅全集》第一卷第193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⑨流沙河《<湖广填四川>读后》《文汇报》2004年12月18日。
⑩王鹤《醉入花丛或醉卧沙场——孙临与葛嫩、王月》,《书屋》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