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传统的书法时也是老师把着小孩的手教。这是为了让孩子“体会感受”。在孩子还不会写字甚至还不认字之前,就让他们体会那种慢条斯理、有板有眼的运笔方法。在近代大班教学中,这种教授法不象以前那么常见了,但仍时有所闻。行礼、用箸、射箭以及背枕头以代替背婴儿,都是手把手地教孩子运指并把身体摆正。
除上层阶级外,孩子在上学以前就与附近的孩子们一起自由玩乐。在农村,孩子们不满三岁就开始有小小的游戏集团。甚至在乡镇和城市里,他们也在行人拥挤的街头,车辆出入的地方自由玩乐。他们是有特权的人。他们可以在商店周围乱转,或者站在旁边听大人说话,或者玩踢石子和橡皮球。他们聚集在村社玩耍嬉戏,氏神保护他们的安全。上学之前以及上学后的头二、三年内,男孩与女孩一起结伴玩。但多数是同性之间最亲近,特别是同年龄的孩子最易结为密友。这样的同年集团,特别是在农村可以持续终生,其持续性超过其它集团。在须惠村,上了年纪的人,“随着性关系的逐渐减退,同年人的集会便成为人生的真正乐趣。须惠村俗话说:‘同年比老婆还要近。’”①
① Embree,John F.,Suye Mura(《须惠村》),第190页。
这种学龄前的儿童集团相互之间毫无拘束。在西方人看来,他们有许多游戏是毫不害躁地干一些猥亵事情。孩子们有性的知识,是因为大人随便谈论,也由于日本家庭居室狭窄。而且,母亲逗孩子、给孩子洗澡时,也常常指戳生殖器,尤其是男孩的**。只要注意场合和对象,日本人一般不责备孩子的**。**也不认为是危险的事情。伙伴之间随便相互揭丑(若是大人,这种揭丑会是侮辱),相互炫耀(若是大人这种自炫会引起耻辱感)。而对孩子,日本人却平静地笑着说,“孩子是不知什么叫羞耻的”,并补充说,“因而他们才如此幸福”。这就是幼儿与成人之间的鸿沟。因为,如果说哪位成年人“不知羞耻”,就等于骂那个人死不要脸。
这种年龄的孩子们常常互相议论对方的家庭和财产,他们特别炫耀自己的父亲。如说:“我爸爸比你爸爸本事大”,“我爸爸比你爸爸聪明”等等。这都是他们经常的话题。甚至为夸耀各自的父亲而打架。这类行动,在美国人看来都是不值得介意的事情。而在日本,孩子们自己这类说法与他们耳闻的完全两样。大人都谦称自己家是“敝宅”,尊称邻居的家为“府上”;称自己的家庭为“寒舍”,称邻居家庭为“贵府”。日本人都承认,幼儿期的数年间,从形成游伴到小学三年级,亦即大约直到九岁左右,是强烈主张个人本位主义的。他们有时说“我当主君,你当家臣”,“不行,我不当家臣,我要当主君”,有时炫耀自己,贬低别人。总之,孩子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知道这些话不能说,于是,他们就静静地等着,不问就不张口,再也不炫耀了。
对超自然神灵的态度,孩子们是在家里学的。神官和僧侣并不“教”孩子。一般说来,孩子有组织地接触宗教只是在民族节日或祭日,同其他参拜者一起接受神官洒的祓灾水。有些孩子被带去参加佛教仪式,也大都是在特别祭祀日。经常的也是最深刻的宗教经验常常得自以家庭佛坛和神龛为中心而举行的家庭祭祀。特别突出的是祭祀家族祖先牌位的佛坛,那里供着鲜花、香火及某种树枝。每天还要供奉食品。家庭中的年长者要向祖先报告家里发生的一切大事,每天跪拜。傍晚要点上小小的油灯。人们常说,不愿意在外面宿夜,因为离开家里这一套祭告,心里不踏实。神龛是一个简单的棚架,供奉从伊势神宫取来的神符之类,也可以放各种各样的供品。厨房里还有被烟熏黑的灶神,窗户和墙壁上贴着许多护符。这些护符都是保证全家安全的。村里的镇守神殿同样是安全的地方,因为有大慈大悲的众神镇守。母亲们喜欢让孩子到安全的神殿内玩耍,孩子们的经验中没有害怕神的说,也没有必要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神意之类。众神受人礼拜,又转而赐福人间。他们不是当权者。
男孩入学二、三年之后,才真正开始训练,把他们纳入成年人那种谨慎的生活模式。在这以前,孩子学习控制身体。如果太淘气,就“治疗”他的淘气,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他受到的是和蔼的规劝,有时受点嘲笑。但他可以任意行事,包括对母亲粗暴。他的小自我中心得到助长,刚开始上学没有什么大变化。最初三年是男女同校。而且,男女老师对孩子都很喜爱,与孩子平等相待。不过,家庭和学校都一再嘱告他们不要使自己陷入“难堪”。孩子年龄尚小,不知道“羞耻”,但却必须教导他们不要使自己“难堪”。比如,有个故事里的男孩,本来没有狼,竟瞎喊“狼来了!狼来了”来“愚弄别人。如果你们也这样,人们就会不相信你。那确实是很难堪的事。”许多日本人说,他们做错事的时候,第一个嘲笑他们的是同学,而不是老师或家长。确实如此,在这段期间,家里年长者的工作不是嘲笑自己的孩子,而是逐渐把受人嘲笑和必须根据“对社会的情义”而生活这种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孩子六岁左右时,以忠义献身的故事形式(即前文所引六岁儿童读本中义犬报答主恩的感人故事)而提倡的义务,才开始变成对他们的一系列约束。长辈对孩子说,“如此下去,世人会耻笑你”。规则很多,因时因事而异,大多数规则与我们所说的礼节有关。这些规则要求把个人意志服从于逐渐扩大的、对邻居、家庭及国家的义务。他必须自我抑制,必须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债务”,并逐渐处于欠恩负债的地位,如果他打算还清恩情债,就必须谨慎处世。
这种地位的变化是把幼儿期进行的嘲弄方式以新的严肃认真的态度传导给正在成长的少年男孩心中。到了八、九岁,孩子有时就要受到家里人真正的排斥、打击。如果老师向家里报告说他不听话或有不逊的举动,或者操行分不及格,家里的人便不理睬他。假如店主人指责他做了某种淘气的事,那就意味着“侮辱了家庭名声”,全家人都会批评指责他。我认识的两位日本人在十岁以前曾经两次遭到父亲逐出家门,又因为羞耻,也不敢到亲戚家去。他们在学校受到老师的处罚。当时,这两个人都只好呆在外边的窝棚里,后来被母亲发现,经母亲调解才得以回家。小学的高年级孩子有时被迫关在家里“谨慎”,即“悔过”,专心致志地写日本人十分重视的日记。总之,家里人都把这个男孩看作他们在社会上的代表。小孩遭到了社会的非难,全家人就反对他。他违背了“对社会的情义”,就别指望家庭的支持,也不能指望同年人的支持。他犯了错误,同学就疏远他,他必须赔不是并发誓不再犯,否则伙伴们就不理他。
正如杰佛里·格拉所论述:“值得大书特书的是,从社会学角度看来,上述种种约束达到了极不寻常的程度。在有大家族或其它宗派集团活动的大多数社会中,当集团成员受到其它集团成员的非难和攻击时,该集团一般均一致起而袒护。只要他继续得到本集团的赞同,在必要时或者在遭到袭击时,他坚信能得到本集团的充分支持,而敢于与本集团以外所有的人对抗。而在日本情况则似乎刚好相反。也就是说,只有得到其它集团的承认,才能指望本集团的支持。如果外部人不赞成或加以非难,本集团也会反对他、惩罚他,除非他能使其他集团撤销这一非难或直到撤销这一非难。由于这种机制,‘外部世界’赞同的重要地位也许是其他任何社会不能相比的”。①
① Geffrey Gorer,Japanese Character Structure,The Institute forInternational Studies,1943年,第27页(誊印本)。
在这段年龄以前,女孩子的教育与男孩子的教育没有本质的区别,只在细微末节上有点差异。女孩子在家里比兄弟受的约束要多些,事情也要多做些,虽然小男孩有时也得看护婴儿。在接受赠礼和关怀时,女孩子总得屈居末位。她们也不能象男孩子那样脾气暴躁。但是,从亚洲少女来说,她们有惊人的自由。她们可以穿鲜红的衣服,与男孩子一起在外面玩耍吵闹,而且常常毫不服输。她在幼儿期也“不知耻”。从六岁起到九岁,她们逐渐懂得对社会的责任,其情况和体验与男孩大致相同。九岁以后,学校就男女分班,男孩子们逐渐重视新建立的男性团结。他们排斥女孩子,害怕被人看见和女孩子说话。母亲也告诫女孩子不要与男孩子交往。据说这种年龄的少女动辄忧郁寡欢,不喜外出,难于教育。日本的妇女说这是“童欢”的终结。女孩的幼年期因被男童排挤而结束。此后,多少年,她们的人生道路只能是“自重再自重”。这一教导将永远持续,无论是订婚之时,还是结婚以后。
男孩子在懂得“自重”和“对社会的情义”之时,还不能说已懂得日本男子应负的全部义务。日本人说:“男童从十岁起开始学习‘对名分的信义’。”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是“义在憎恶受辱”。他还必须学习这类规矩: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攻击对方,在何种情况下采用间接手段洗刷污名。我并不认为他们的意思是要孩子学会在遭受侮辱时进行反击。男孩子小时候就已经学会对母亲粗暴,与年龄相仿的孩子们争相诽谤、抗辩,没有必要在十岁以后再学习怎样攻击对手。然而,“对名分的情义”的规范要求十几岁的少年也要服从其规定,从而把他们的攻击方式纳入公认的模式,并提供特定的处理方法。如前所述,日本人往往把攻击指向自己而不是对别人行使暴力。学童也不例外。
六年制小学毕业后继续升学的少年(其人数约占人口的15%,男童比例较高)立刻就进入激烈的中学入学考试竞争。竞争涉及到每个考生和每门学科,这些少年也就马上要承担“对名分的情义”的责任。对于这种竞争,他们并无逐渐积累的经验,因为在小学和家庭里都是尽量把竞争降低到最低程度的。这种突然而来的新经验,使竞争更加激烈和令人担忧。普遍竞争名次,怀疑别人有私情等等。但是,日本人在缅怀往事时谈得多的却不是这种激烈的竞争,而是中学高年级学生欺侮低年级学生的习惯。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颐指气使,想尽办法欺悔。他们让低年级学生表演各种受捉弄的屈辱噱头。低年级学生一般对此都十分憎恨。因为,日本的男孩子是不会把这些事当作开玩笑的。一个男孩子被迫在高年级学生面前奴颜婢膝、四脚爬行,事后,他会咬牙切齿,策谋报复。而且,由于不能立即报复,就更加怀恨在心,耿耿于怀。他认为这事关系到“对名分的情义”,是道德问题。也许,几年之后,他会利用家庭势力把对方从职位上拉下来;或者磨励剑术或柔道,毕业之后在通衢大道上当众报仇,使对方出丑。总之,如果不能有朝一日报此仇,就觉得“心事未了”。这正是日本人竞尚复仇的一个主要原因。
那些没有升入中学的少年,在军队训练中也有同样的体验。在平时,每四个青年便有一人被征当兵。而且,二年兵对一年兵的侮辱,远比中学里高年级生欺悔低年级生更为厉害。军官对此毫不过问,甚至士官也只是在特殊例外才干预。日本军队规范的第一条就是,向军官申诉是丢脸的。争执都是在士兵之间自行解决。军官认为这是“锻炼”部队的一种方法,但并不参与其事。二年兵把上一年的积恨一古脑儿地向一年兵发泄,想方设法侮辱一年兵,以显示他们受“锻炼”的水平。据说征集兵一旦接受了军队教育,往往变成另外一个人,变成“真正黩武的国家主义者”。但是,这种变化并不是因为他们接受了极权主义国家理论的教育,也不是由于被灌输了忠于天皇的思想,经受各种屈辱刺痛的体验是其更重要的原因。在日本家庭生活中,受日本式教养并对“自尊”极其**的青年,一旦陷入这种环境,极易变成野蛮。他们不能忍受屈辱。他们把这种折磨解释为排斥,这回就使他们自身变成精于折磨别人的人。
不用说,近代日本的中学及军队中上述事态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来自日本古老的嘲笑和侮辱习俗。日本人对这类习俗的反应也并非中等以上学校和军队创造的。不难看出,在日本由于有“对名分的情义”的传统规范,嘲弄行为的折磨人就比在美国更难忍受。尽管受嘲弄的集团到时候会依次虐待另一个受难集团,但这并不能防止那个被侮辱的少年千方百计要对虐待者进行报复,这种行为方式和日本的古老模式也是一致的。在许多西方国家中,找替罪羊来发泄积愤是常见的民间习俗,日本则不是这样。例如,在波兰,一个新学徒或年轻的收割手被嘲弄以后,他不是向嘲弄者泄恨,而是对下一代徒弟或收割手发泄。日本的少年当然也有用这种方法消除怨恨的,但他们最关心的还是直接复仇。被虐待者必须直接报复虐待者才“感到痛快”。
在战后重建日本的事业中,关怀日本前途的领导者们,对战前日本成年学校和军队中这种侮辱青少年、戏弄青少年的习俗应当给予特别注意。应当充分强调“爱校精神”,以至“老同学关系”,以消除大欺小、高压低的习俗。在军队中必须切实禁止虐待新兵。虽然老兵对新兵应当进行严格训练,正如日本各级军官一样,坚持严格要求在日本不算侮辱,但嘲弄、虐待则是侮辱。在学校和军队中,凡是上级生或老兵让下级生或新兵摇尾装狗、学蝉鸣、或者在别人吃饭时间让他们“立大顶”,都必须受到惩罚。如果能有这种变化,那对日本的再教育将比否定天皇的神格以及从教科书中删除国家主义内容更加有效。
少女不学习“对名分的情义”的准则,没有男童那种在中等学校及军队训练中的体验,也没有类似的体验。她们的生活远比男子平稳。自从她们懂事的时候起,她们就受到一种教育:无论什么事情都是男孩当先,礼品、关怀,女孩都是没有份的。她们必须尊重的处世规则是,不容许有公然表白自我主张的特权。尽管如此,她们在婴幼时期也和男童一样享受了日本幼儿的特权生活。特别是当她们还是幼女时,可以穿鲜红的衣物。长大成人后,那种颜色的衣物就不能再穿了,直到第二个特权时期开始,即六十岁后才能再穿。在家庭里,她们也象其兄弟一样,可以受到彼此不睦的母亲和祖母双方的宠爱。另外,弟弟或妹妹总是要姐姐、也要家里的其它人跟他“最亲”。孩子们要求与她同睡,以表示最亲。而且她常常把祖母给予的恩惠分给两岁的幼儿。日本人不喜欢单独睡觉。夜里,幼孩可以把被子紧挨着他喜欢的年长者。“你对我最亲”的证据就是两个人的睡床紧挨在一起。九岁或十岁以后,女孩子被男童的游戏伙伴排除在外了,但还可以在其他方面得到补偿。她们可以炫耀新的发型。十四岁至十八岁姑娘的发型,在日本是最讲究的。她们可以穿上丝绸衣服,而以前只能穿棉布衣服。这时,家里人也千方百计打扮她们,让她们更加漂亮。这样,女孩子也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满足。
女孩子必须遵守各种各样的约束,这种义务要她们自己直接承担,无须父母强制。父母亲对女孩子的家长权不是通过体罚,而是通过平静而坚定的期待,希望女儿按照要求来生活。下述事例是这种教养方法的一个极端例子,值得加以引用,它说明了女孩子所受的那种不甚严厉、似有特权的教养的特点,即一种无权威的压力。稻垣钺子①从六岁起就由一位博学的儒者教授汉文经典:
①即衫本钺子,嫁前姓稻垣。——日译者
“整个两小时的授课,除了双手和嘴唇外,老师纹丝不动。我坐在老师面前的榻榻米上,也得同样端坐,纹丝不动。有一次正在上课,不知什么地方不合适,我稍微挪动了一下身子,屈起的双膝角度稍有偏移,老师脸上立刻微露不满的惊愕神色。他轻轻地合上书、慢条斯理然而很严峻地说:‘姑娘,你今天的心情显然不适合学习,请回房间好好思考思考。’我小小的心灵羞得无地自容,但毫无办法。我先向孔子像行礼,接着向老师行礼道歉,然后毕恭毕敬地退出书房。我小心翼翼地来到父亲跟前,跟平常课毕时那样向父亲报告。爸爸很吃惊,因为时间还未到。他似乎不在意地说:‘你的功课学得这么快啊?’这句话简直就象是丧钟。直到今天,想起这件事仍似有隐痛之感。”②
② Sugimoto,Etsu Inagaki,A Daughter of the Samurai(衫本——稻垣钺子:《武士的女儿》),DoubledayPage and Company,1926,p.20 。
杉本夫人在另外一个地方描写她的祖母,言简意赅地说明了日本父母态度的一个最显著特点:
“祖母态度安祥,她希望每个人都按照她的想法去作。既无叱责,也无争辩,但祖母的希望象真丝一样柔软却很坚韧,使她的小家族保持着她认为正确的前进方向。”
这种“象真丝一样柔软却很坚韧”的“希望”之所以能够收到如此好的效果,原因之一就是每一种工艺和技术的训练都非常明确。女孩子学到的是习惯,而不仅仅是规则。幼儿期的正确用箸,进入房间时的姿态,以及成年后学习茶道和按摩,无一不是由长辈手把手教,反复不断地练习,直至娴熟形成习惯。长辈们从不认为孩子们到时候就“会自然而然地学到”正确习惯。杉本夫人描写她十四岁订婚后如何学习伺候未来的丈夫用餐。在此之前,她一次也没见过未来的丈夫。丈夫在美国,她在(日本的)越后。可是,在母亲和祖母的亲自监厨之下,她一而再、再而三地“亲自下厨做几样据我哥哥说是松雄(未来的丈夫)特别爱吃的食品。我假想他就坐在我身旁,我为他夹莱,并且总是劝他先吃。这样,我学习关心未来的丈夫,使他感到愉悦。祖母、母亲也总是装做松雄就在眼前似地问这问那。我也很注意自己的服饰和动作,好象丈夫真的在房间里。如此这般,使我学会尊重丈夫,尊重我作为他妻子的地位。”①
① A Daughter of the Samurai,p.92 .
男孩子虽不象女孩子那么严格,也要通过实例和模仿接受细致的习惯训练。“学了”习惯之后就不能有任何违反。青年期以后,在他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领域主要是靠他自己的主动性。长辈从不教他求爱的习惯。家庭禁止一切公开表现**的行动。而且,九岁或十岁时起,没有亲属关系的男童与女孩之间就完全不同席。日本人的理想是双亲要在男孩确实对性感兴趣之前,为他订下婚约。因此,男孩接触女孩的态度最好就是“害羞”。农村的人常常用这个话题取笑男孩子,使他们总是“害羞”。但男孩子仍然设法学。过去,甚至最近,在偏僻的农村,许多姑娘,有时是大多数,在出嫁之前就已怀孕。这种婚前的性经验是不属于人生大事的“自由领域”。父母议婚时也不在乎这些事。但是今天,就象须惠村一位日本人对恩布里博土讲的那样,甚至连女佣人都受到教育,知道必须保持贞洁。进入中学的男孩子也严禁与异性有任何交往。日本的教育和舆论都在竭力防止两性在婚前的亲密交往。日本的电影把那些对年轻妇女随便表示亲昵的青年看作是“坏”青年,而所谓“好”青年则指那些对可爱的少女,采取一种在美国人看来是冷酷、甚至粗野态度的青年。对女人表示亲昵,就意味着这位青年“放荡”,或者是追逐艺妓、娼妇、咖啡女郎的人。到艺妓馆是学习**艳事的“最好”方法,因为“艺妓会教你,男人只需悠然旁观。”他不用顾虑自己笨手笨脚,也不指望与艺妓发生性关系。但是,日本青年能到艺妓馆去的人并不很多。多数青年是到咖啡馆去看男人怎样亲昵女人。但是,这种观察与他们在其它领域的训练不是同一类型。男童有很长时间担心自己笨拙。性行为是他们生活中无需由值得信任的年长者亲手指导而学会的极少数领域之一。有地位的家庭在年轻夫妇结婚时会交给他们《枕草子》①和绘有各种姿态的画卷。正如一位日本人说的:“看书就可以学会。好比庭园布置,父亲并不教导如何布置日本式庭园,但你上了年纪就会学会这种嗜好。”他们把性行为和园艺都看作到时候看书就会,这很有趣,虽然日本大部分青年是通过别的办法学习性行为。但不管怎么说,他们不是靠成年人的细致教导。这种训练上的差异使青年深深相信,性属于另一领域,与人生大事无关,从而无需由长辈亲自指教、严格训练以培养习惯。这是一个可以自行掌握以求满足的领域,尽管他惴惴不安,常感迷惑。这两个领域有不同的规则。男子结婚后完全可以毫无顾忌地在外面享受性的欢乐,这样作毫不会侵犯妻子的权利,也不会威胁到家庭关系。
①《枕草子》:日本古代随笔,成书当在十一世纪以后,主要描绘宫廷风情。——译者
妻子则没有同样的特权。她的义务是对丈夫保持忠贞。即使被勾引,也只能偷偷进行,日本妇女很少能隐秘私恋而不被发现。神经过敏或心绪不宁的妇女被说成患有“歇斯底里”。“妇女最常受到的困难不是社会生活,而是**,很多精神不正常的妇女以及大多数的歇斯底里(神经过敏、心绪不宁)患者,显然是由于缺乏性协调。妇女只能靠丈夫随意来满足性欲。”①须惠村的农民们说,大多数妇女病“始于子宫”,而后蔓延至头部。丈夫如果只迷恋其它女人,妻子就会求助于日本人通认的**习惯。自农村以至高贵家庭,妇女都秘藏有用于这种事的传统器具。在农村,妇女如果生过孩子,就可以相当随便地谈论性言行。在当母亲以前,关于性的玩笑她一句也不说,当了母亲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玩笑就充斥于男女混杂宴会之时。她们还会配合猥亵小曲的节拍,扭腰摆臀,毫无顾忌地跳**舞蹈,以飨座客。“这种余兴必定引起哄堂大笑”。在须惠村,士兵服役期满回乡时,村里人都到村外迎接。这时,妇女们女扮男装,互开下流玩笑,佯装要强奸年轻姑娘。
① Embree,John. F.,Suye Mura(《须惠村》),p.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