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斯万之恋 04

作者:(法)普鲁斯特    更新时间:2013-11-18 10:27:36

甚至当斯万就他心爱的那个乐句发表一两点见解的时候,维尔迪兰夫人却答道:“嗨,您说逗不逗?我可从来没有注意到;我呀,我不喜欢欢毛求疵,不喜欢过问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儿;这里的人谁也不喜欢费工夫去钻牛角尖,我们家可没有这样的毛病。”这时候戈达尔大夫张着大嘴以赞赏的眼光注视着她,满腔热情地听她一口气说出那么多的成语。他跟他的太太都有某些出身低微的平民百姓的那种世故,对他们回到家里相互承认并不懂得的音乐作品以及比施“大师”的绘画,都避免发表意见,也不假装能够欣赏。广大群众只能从他们已经慢慢地接受了的那种艺术当中的老一套的东西里领略大自然的魅力、美和形象,而有独创性的艺术却正在抛弃这些老一套的东西,所以作为广大群众在这方面的代表,戈达尔夫妇既不能在凡德伊的奏鸣曲中,也不能在那位画家的肖像画中发现他们所理解的音乐的和谐和绘画之美。钢琴家演奏的时候,他们觉得他是在钢琴上随便弹上几个音符,这是他们已经习惯的形式所无法联系起来的,而画家只是在画布上随意抹上点颜色而已。当他们在画布上辨认出一个人形时,他们也觉得它笨拙俗气,也就是说,缺乏他们用来观察路上的行人的那个习惯画法所显示的优美,也觉得它不真实,仿佛比施先生不懂得一个人的肩膀是怎么长的,也不知道女人的头发是不会长成淡紫色的。 

信徒们散开了,大夫感到这是一个好机会,正当维尔迪兰夫人就凡德伊的奏鸣曲讲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就象刚学游泳的人挑选没有太多人瞧着他的时候才跳下水一样,突然下定决心叫道:“是啊,这就是一个所谓diprimocartello(第一流)的音乐家!” 

斯万就只打听出凡德伊这首奏鸣曲是最近发表的,在一个思想很先进的音乐派别中引起强烈的反响,而广大群众却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我倒是认识一个叫凡德伊的人,”斯万说。他想到的是我外祖母的妹妹们的钢琴教师。 

“也许就是他?”维尔迪兰夫人叫道。 

“啊,不!”斯万笑着答道,“如果您见过他,您就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了。” 

“可提出问题就是解决问题嘛!”大夫说。 

“也许是他的一个亲戚,”斯万又说,“说起来也真够惨的,一个天才竟会是一个老傻瓜的堂兄弟。果然如此,我就情愿受一切折磨,也要让这老傻瓜把我介绍给奏鸣曲的作者。先得接受去找这老傻瓜的折磨,真是件可怕的事情。” 

画家知道凡德伊这会儿病得很厉害,博丹大夫都担心救不活他了。 

“怎么?”维尔迪兰夫人叫道,“居然还有人找博丹看病!” 

“啊,维尔迪兰夫人!”戈达尔拿腔拿调地说,“您忘了您是在说我的一个同行,说得更正确些,是我的一个老师。” 

画家早就听说凡德伊的精神都快错乱了。他说这从他那首奏鸣曲的某些片段中就可以看得出来。斯万也并不觉得这种看法荒谬,不过却为之不安,因为一部纯粹的音乐作品本来就不包含任何逻辑关系,言语中逻辑关系的错乱表明说话的人神经不正常,但他总认为在一首奏鸣曲中显示出来的错乱却是跟一条狗或者一匹马的精神错乱(尽管当真可以观察出来)同样神秘的东西。 

“您就别在我眼前提您的什么老师了,您比他高明十倍,”维尔迪兰夫人这样回答戈达尔大夫,用的是一个敢于坚持己见,敢于顶撞持不同意见者的口吻,“您至少不会治死您的病人。” 

“夫人,他可是位院士,”大夫以嘲讽的口吻反驳道,“如果一个病人乐意死在一个科学泰斗手中的话……一个人要是能说:‘是博丹在给我治病,’那就更光彩了。” 

“啊!更光彩?”维尔迪兰夫人说,“敢情现在生病还有什么光彩不光彩的,真是新鲜事儿……您可把我逗死了!”她突然双手捂脸叫了起来,“我这个老傻瓜还在跟您正儿八经地讨论呢,竟没有看出您是在愚弄我。” 

至于维尔迪兰先生,他觉得为了这么点儿小小不然的事儿就哈哈大笑,未免有点讨人嫌,就猛抽一口烟斗,不无伤心地心想在对人和蔼可亲上面怎么也赶不上他的妻子了。 

当黛奥特跟她道晚安告别时,维尔迪兰夫人对她说:“我们很喜欢您的朋友。他很爽直,很可爱;您要是还有这样的朋友介绍给我们,尽管带他们来好了。” 

维尔迪兰先生却指出斯万对钢琴家的姑妈并不欣赏。 

“我想这是因为他对咱们这个环境还不熟悉的缘故,”维尔迪兰夫人答道,“你可不能指望他第一次来就跟戈达尔一样跟这里的人一个调子,戈达尔参加我们这个小圈子已经好几年了。第一次不算数,只能算是了解了解情况。奥黛特,他答应明天跟我们一起到夏特莱剧院去,您是不是去接他一下?” 

“不,他不要我去接。” 

“那就随你们吧。但愿他不要临时甩掉我们!” 

出乎维尔迪兰夫人意料之外,他从来没有把他们甩掉过。随便他们到什么地方,他都奉陪,或是到郊区的饭馆(还不到时令,去得较少),而更常去的是戏院(维尔迪兰夫人很爱看戏)。有一天维尔迪兰夫人在她家里对斯万说,碰到什么戏的首场演出,或是盛大的节日活动,要是有一张特别通行证就非常管用,甘必大葬礼那天就因为没有这么一张东西而添了不少麻烦。斯万从来没有提起他那些显赫的朋友,只提那些没有多大声望的,认为后一种关系如果加以隐瞒,未免不够正派;而在圣日耳曼区他就认为跟政界的交往无需隐瞒。这次却冲口而出: 

“这事儿就交给我了,等《达尼谢夫》重新上演的时候,您就能拿到手了。我明天正好要到爱丽舍宫跟警察总监一起吃饭。” 

“什么,在爱丽舍宫?”戈达尔大夫高声叫道,简直象是雷鸣一般。 

“对了,在格雷维先生那里,”斯万答道,对他刚才那句话产生的反应多少有点窘色。 

画家对大夫开玩笑说:“您这倒是少见哪!” 

一般说来,戈达尔每次听人作出什么解释的时候,总是连声说“好,好”,也不显露什么表情,可是这一次,斯万最后这句话却没有跟往常一样让他安下心来,而是使他万分震惊,敢情跟他同桌吃饭,既无官衔又无任何名声的这个人竟跟国家元首来往的呢。 

“怎么?格雷维先生?您认识格雷维先生?”他对斯万说,那副吃惊和怀疑的神气就仿佛是爱丽舍宫门口站岗的门警碰上前来求见共和国总统的陌生人时一样:根据对方的言语,他明白他是何许人,满口答应他即将受到总统接见,其实却把这可怜的精神病患者领到拘留所的特别诊室去。 

“我认识他,可不很熟,我们有些共同的朋友(他不敢说出威尔斯亲王的名字),再说,他很好客,那里的饭局也没有多大意思,菜很简单,席上也从不超过八个人,”斯万答道,他竭力把他跟共和国总统的交往中可能在对方看来过分眼花缭乱的事情略去不提。 

戈达尔当真信了斯万的话,当真以为格雷维先生的邀请没有什么了不起,并不是什么众所追求而是唾手可得的东西。从此以后,他就对斯万或者别的什么人去爱丽舍宫不再感身惊讶,甚至对他应邀参加那样乏味的宴会表示同情了。 

“啊,好,好!”他说,那口气就仿佛是个海关关员,刚才还对你表示怀疑,听了你的解释以后,就在你的签证上盖上章,没有打开你的箱子就让你过去了。 

“您说那里的宴会没有多大意思,我相信也是这样;您去参加这样的宴会,真是难能可贵。”维尔迪兰夫人说,在她眼里,共和国总统是个特别可怕的讨厌家伙,因为他手里掌握着诱惑人和强制人的手段,要是她拿来对付她的信徒的话,那是会叫他们退避三舍的,“听说他耳背得厉害,吃饭还用手指头呢。” 

“本来嘛,上那儿去,您是不会玩得痛快的,”大夫带着点怜悯说。当他想起一桌只有八个人的时候,又问道:“莫非那是知己朋友间的便酌?”那种热心劲儿与其说是出之于好奇,倒不如说是出之于一个语言学家的钻研精神。 

然而共和国总统在他心目中的威望最终毕竟还是胜过了斯万的谦虚和维尔迪兰夫人的恶意,戈达尔在每次聚餐的时候总要关切地问道:“咱们今晚能见到斯万先生吗?他跟格雷维先生有私交。我想他就是一个大伙所说的gentleman(绅士)吧?”他甚至送给他一张牙科展览会的请帖。 

“有了这张请帖,您还可以带别人进去,不过不能带狗。您知道,我所以说这个话,是因为我有几个朋友不知道这个规定,临时添了麻烦。” 

至于维尔迪兰先生,他可注意到了斯万有这样强有力的朋友而以前一直没有说起,这一发现在他妻子身上产生了何等不良的印象。 

要是没有安排外出活动的话,斯万就到维尔迪兰家中参加这个小圈子的活动,不过他只是到晚上才来,而且尽管奥黛特一直恳求,他也没有答应跟他们在一起吃晚饭。 

“如果您愿意的话,我可以跟您单独吃饭,”她对他说。 

“那维尔迪兰夫人呢?” 

“啊,那很简单。我只消跟她说我的衣服还没有做好,我的马车来晚了就行了。总有办法应付的。” 

“您真好。” 

不过斯万心想,如果让奥黛特知道(他只同意在晚饭后同她见面),他还有比跟她在一起更大的乐趣的话,那么她在他身上不久就更要得寸进尺了。再说,他早已爱上了一个长得鲜艳丰满得象一朵玫瑰花似的小女工,她的体态之美远过于奥黛特,他宁愿在黄昏时分跟她在一起,然后再去跟奥黛特相会。出于同样的理由,他从来没有答应奥黛特上他家去接他一起到维尔迪兰家去。小女工总是在他家附近他的马车夫雷米知道的一个街角等他,到时候登上车来,坐到斯万身旁,在他怀里一直呆到维尔迪兰家门口。等他进客厅的时候,维尔迪兰夫人指着他早上送去的玫瑰花对他说:“我可要说您了,”同时指着奥黛特身边的位子叫他坐下,这时钢琴家正为他们两个人演奏凡德伊的那个乐句——它仿佛是他俩爱情的国歌。他总是从小提琴的震音部分开始,有几拍是不带伴奏的,占着最显著的地位;然后这震音部分仿佛突然离去,而那个乐句就象霍赫室内画中的物体由于半开着的狭窄门框而显得更深远一样,从遥远的地方,以另一种色彩,在柔和的光线中出现了;它舞姿轻盈,带有田园风味,象是一段插曲,属于另一个世界。这个乐句以单纯而不朽的步伐向前移动,带着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微笑,将它的优美作为礼品向四面八方施舍;可是斯万现在却仿佛觉得这个乐句原来的魔力顿然消失了。这个乐句仿佛认识到了它所指引的那种幸福的虚妄。在它轻盈的优美之中已经有点万事俱休的感觉,就好象是随着徒然的遗憾之情而来的超脱之感。不过对他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不大去考虑这个乐句本身,不大去考虑这个乐句对那在创作时并不知道世上有斯万和奥黛特存在的那位音乐家意味着什么,也不大去考虑它对今后几百年的听众意味着什么,而只把它看作是他的爱情的一种证明,一种纪念品,足以使维尔迪兰夫妇,使这位年轻的钢琴家想起奥黛特,想起他斯万,同时把他们两人连结在一起。甚至他也打消了请一位音乐家把那首奏鸣曲整个演奏一遍的打算(奥黛特一时心血来潮,曾经这样要求过的),以至于在全曲当中他依然只知道这一段。奥黛特也附和着说:“咱们干吗要其余部分呢?这才是咱们那一段。”更进一步,后来他都苦于思索了,以致当这个乐句在他们耳畔掠过,离他们虽是那么近,可又象是在无穷远处,虽是为他们而奏,却又不认识他们的时候,他都感到遗憾了,为这个乐句有一种含义,有一种内在的、不变的而又不为他们所知的美而感到遗憾——就象是当我们收到我们所爱的女子送来的珠宝或者所写的情书时,我们会怪怨宝石的水色和语言中的词语为什么不纯粹是由一段短暂的恋情和一个举世无双的情人的精髓所构成一样。 

他时常在到维尔迪兰家去以前跟那个年轻女工在一起呆的时间太久,以致钢琴家刚把那个乐句演完,他就发现奥黛特回家的时刻马上就要到了。他总是把她送到凯旋门背后拉彼鲁兹街她那小住宅的门口。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正是为了不要求她给以全部特殊优遇,他才牺牲早些看到她,跟她一起到维尔迪兰家去这个对他来说并不那么必要的乐趣,而保留伴送她回家的特权——这是她十分领情而他也更为重视的一项特权,因为这样,他就会感到没有别人看到她,没有人介入他们两人之间,而且在跟她分手以后,也没有人妨碍她在精神上与他同在。 

就这样,她每晚都坐斯万的马车回去。有一晚,当她从车上下来,他跟她说“明天见”的时候,她快步跑到房子前的小花园里采摘最后一朵菊花,在车走动以前送到他的手里。他在归途中一直吻着这朵花,过了几天,花枯萎了,他就小心翼翼地把它收在写字台里。 

可是他夜晚从不踏进她的家门。只有两个下午,他去参加了在她看来是如此重要的活动——吃午茶。在这里的这些小街上,几乎全都是一所挨着一所的矮小住宅,只是偶尔有几家昏暗的小铺子(这是这个过去名声不佳的地段的历史遗迹)打破这种单调一致。这些小街的寂静和空荡、花园和树上残留的白雪、冬季的衰败景象,城市中保留下来的自然景色,这些都为他在进门时感到的温暖和看到的花朵增添了神秘的色彩。 

奥黛特的卧室位于高出于街面的底层,面临着与跟前街平行的一条狭窄的后街;卧室右边是一道陡直的楼梯,两旁是糊着深色壁纸的墙,墙上挂着东方的壁毯、土耳其的串珠、一盏用丝线绳吊起的日本大灯(为了避免来客连一点西方文明的现代化起居设备都享受不到,点的是煤气)。这道楼梯一直通到楼上的大小客厅。两间客厅前面有个狭小的门厅,墙上装着花园里那种用板条做的格子架,沿着它的整个长度摆着一个长方形的木箱,里面象花房里那样种着一行盛开的大菊花,这在那年月还是比较罕见的,虽然还没有日后的园艺家培植的那样巨大。斯万看了虽然有些不快,因为种大菊花是头年才在巴黎流行开的风尚,但这回看到这些在冬季灰暗的阳光中闪烁的短暂的星辰发出的芬芳的光芒,在这间半明半暗的小屋中映出一道道粉红的、橙黄的、白色的斑纹,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奥黛特穿着粉红色的绸晨衣接待他,脖颈和胳膊都裸露着。她请他在她身边坐下,那是在客厅深处的许多神秘的隐秘角落之一,有种在中国大花盆里的大棕榈树或者挂着相片、丝带和扇子的屏风挡着。她对他说:“您这么坐着不舒服,来,我来给您摆弄一下。”她面带那种行将一显身手的得意的微笑,拿来几个日本绸面垫子,搓搓揉揉,仿佛对这些值钱东西毫不在乎,然后把它们垫在斯万脑袋后面和脚底下。仆人进来把一盏盏灯一一放好,这些灯几乎全都装在中国瓷瓶里,有的单独一盏,有的两盏成双,都放在不同的家具上(也可以说是神龛上),在这冬季天已近黄昏的苍茫暮色中重现落日的景象,却显得更持久,更鲜艳,更亲切——这种景象也许可以使得伫立在马路上观赏橱窗中时隐时现的人群的一个恋人遐想不已。奥黛特这时一直盯着她的仆人,看他摆的灯是不是全都摆在应有的位置。她认为,哪伯只有一盏摆得不是地方,她的客厅的整体效果就会遭到破坏,她那摆在铺着长毛绒的画架上的肖像上的光线就会不对劲儿。所以她急切地注视这笨家伙的一举一动,当他挨近她那唯恐遭到损坏而总是亲自擦拭的那对花瓶架时,就严厉地申斥他,赶紧走上前去看看花是否被他碰坏。她觉得她那些中国小摆设全都有“逗人”的形态,而兰花,特别是卡特来兰,也是一样,这种花跟菊花是她最喜爱的花,因为这些花跟平常的花不同,仿佛是用丝绸、用缎子做的一样。她指着一朵兰花对斯万说:“这朵兰花仿佛是从我斗篷衬里上铰下来似的,”话中带着对这种如此雅致的花的一番敬意;它是大自然赐给她的一个漂亮的、意想不到的姐妹,在实际生活中难以觅得,而它又是如此优雅,比许多妇女都更尊贵。因此她在客厅中给它以一席之地。她又让他看画在花瓶上或者绣在帐幕上的吐着火舌的龙、一束兰花的花冠,跟玉蟾蜍一起摆在壁炉架上的那匹眼睛嵌有宝石的银镶单峰驼,一会儿假装害怕那些怪物的凶相,笑它们长得那么滑稽,一会儿又假装为花儿的妖艳而害臊,一会儿又假装忍不住要去吻一吻被她称之为“宝贝”的单峰驼和蟾蜍。这些做作的动作跟她对某些东西的虔诚恰成鲜明的对比,特别是对拉盖圣母的虔敬。当她在尼斯居住时,拉盖圣母曾把她从致命的疾病中拯救过来,因此她身上总是带着这位圣母的金像章,相信它有无边的法力。奥黛特给斯万递上一杯茶,问他:“柠檬还是奶油?”当他回答是“奶油”的时候,就笑着对他说:“一丁点儿?”一听到他称赞茶真好喝的时候,她就说:“您看,我是知道您喜欢什么的。”的确,斯万跟她一样,都觉得这茶是弥足珍贵的,而爱情也如此需要通过一些乐趣来证实它的存在,来保证它能延续下去(要是没有爱情,这些乐趣就不成其为乐趣,也将随爱情而消失),以至当他在七点钟跟她分手,回家去换上晚间的衣服时,他坐在马车上一直难以抑制这个下午得到的欢快情绪,心想,“能在一个女子家里喝到这么难得的好茶,该多有意思!”一个钟头以后,他接到奥黛特的一张字条,马上就认出那写得大大的字,她由于要学英国人写字的那种刚劲有力,字写得虽不成体,却还显出是下了功夫的;换上一个不象斯万那样对她已有好感的人,就会觉得那是思路不清、教育欠缺、不够真诚、缺乏意志的表现。斯万把烟盒丢在她家里了。她写道:“您为什么不连您的心也丢在这里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会让您收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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