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格雷夫斯和霍奇认为,在这一整个时期,只有一个一流作家写过侦探小说。那是一位美国作家,名叫达希尔·哈米特。不管是不是老派的,格雷夫斯和霍奇绝不是古板守旧的二流作家鉴赏家。他们能够看到世界的潮流,而且能够看到他们那个时代的侦探小说所不能看到的。他们知道有创见和有能力写出真实的小说的作家是不会写出不真实的作品的。
哈米特到底是怎样一个具有独创性的作家,这无关紧要。这一点即使很重要,现在也很难断定。他是他们一派作家中间的一个,也是唯一赢得批评界的赏识的一个,不过不是唯一写现实主义疑案小说或作出这类尝试的一个。任何文学运动都是如此,总有一个人被选出来代表整个运动,他标志着该运动的顶峰。哈米特是个一流的表演家,但是他的作品中没有什么东西在海明威的早期长短篇小说中没有出现过。
然而,海明威除了从德莱塞、林·拉德纳、卡尔·桑德堡、舍伍德·安德森及他本人那里学习到一些东西以外,很可能从哈米特那里也学习到了一些东西。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以来,一直有人在作这样的尝试:对小说的语言和素材进行彻底的革命,使之返朴归真。这可能是从诗歌开始的;几乎什么事情都是从诗歌开始的。你甚至可以将其追溯至瓦尔特·惠特曼。但是哈米持把这应用到侦探小说上面去了;由于英国式的斯文和美国式的假斯文的重压,这很难推动。
哈米特是否有什么明确的艺术目的,对此我很怀疑。他只不过是想通过写作一些他有第一手材料的东西谋生糊口罢了。有的是他杜撰出来的,所有作家都是如此,但他有事实根据,是按照真实的东西杜撰的。而英国侦探小说作家所知道的唯一的现实乃是苏别顿和博格诺里吉斯两地的讲话口音。如果他们写到王侯爵爷和威尼斯古花瓶,他们并不是根据自己的切身经验来写的,就像好莱坞的著名人士对于挂在他位于贝尔-阿尔的别墅墙上的法国现代派名画,或他当茶几用的齐本德尔古董木凳很无知一样。哈米特把谋杀案从威尼斯古花瓶中搬出来,放到了穷街陋巷里,它不用长久地待在那里,但是能够尽可能同艾米莉·波斯特心目中一个有教养的小姐应该怎样啃鸡翅膀的想法离得远一些,这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哈米特从一开始(而且几乎一直到最后)就是为那些对人生抱积极进取态度的人写作的。他们不怕事物的阴暗面,因为他们就生活在那里。暴力并不会使他们害怕,因为暴力就出现在他们所处的街头。哈米特把谋杀案还给了有杀人理由的人,不仅仅是提供一具尸体而已;还给了手头有凶器的人,这种凶器不是手工铸造的决斗手枪、毒箭、热带鱼。他把这些人物如实地形诸笔墨,他们的谈话和思想所用的语言就是他们平常用来谈话和思想的语言。
他有风格,但他的读者不知道,因为他所用的语言一般人认为不可能会如此讲究。他们以为写的只是一出有血有肉的紧张好戏,所用的语言就是他们自己说的语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是如此,但远远不仅如此。所有的语言都是从说话开始的,而且是从普通人的说话开始的,但是一发展到成为文学手段,它就只在外表上看上去像说话了。哈米特的风格要说坏就坏在几乎像一页《享乐主义者马利乌斯》一样形式化,但要说好就好在几乎什么都能表达。这种风格不是属于哈米特一个人的,也不是属于任何一个人的,这是美国语言(而且也不再是纯粹的美国语言了)。我认为他用这种风格能够表达他本来不知道怎么表达或感到有必要表达的话。在他的手里,这种风格没有什么联想,没有什么回声,除了远远的一座小山以外,唤不起什么形象。
有人说哈米特没有心肠,但是他自己最看重的一部小说却是写朋友之间的义气的。他往往着墨不多、用字简练、感情不外露,但他一次又一次地做了只有最优秀的作家才能做到的事。他写出来的场面似乎是以前从来没有人写过的。
尽管有这种种特点,他并没有破坏正规的侦探小说。没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大规模生产要求有一种可以大规模生产的形式。创作现实主义作品需要太多的才能、太多的知识、太多的意识。哈米特可能在这里把它放松了一些,在那里又使它尖锐了一些。毫无疑问,除了最愚蠢和最浮夸的作家以外,谁都比以前更意识到了他们自己的矫揉造作。他用事实证明了侦探小说的创作可以成为严肃的写作。《马尔他之鹰》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一部天才作品,但是能成就这样一部作品的艺术,"依此类推",没有理由成就不了任何别的作品。一部侦探小说一旦能够写得这么好,只有学究式的人物才会不承认它能写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