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作者:(英)约瑟芬·铁伊    更新时间:2013-09-11 13:13:13

不过首先要验尸。正是在验尸的时候,开始出现暴风雨前第一波微弱的骚动。

首先注意到平静的水面上出现颤动的,是吉米。霍普金斯。他得到吉米(Jammy)这个绰号,是因为每当有一条好新闻,他就高兴地大叫:“好东西(Jam)!好东西!”

而且他的哲理是“上滚筒印刷的都是好东西”。霍普金斯对好东西的嗅觉极为灵敏,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帮巴特分析那些为追逐新闻而挤到肯特郡这小市政厅的三教九流时,中途戛然叫停,而且瞪大了眼睛。因为他从两位狗仔队宽松的便帽之间,看见一张平静的男子脸孔,这张脸比房子里的任何东西都更有新闻性。

“看到什么了?”巴特问道。

“我看到什么了!”说着霍普金斯从长凳边上滑了开去,此时验尸官正好坐下来要求大家安静。“帮我留住位子。”他低声说道,随即溜出屋去。他又从后门走了进来,很熟练地挤到他的目的地,坐下来。男子转过头来看看这位不速之客。

“早安,探长。”霍普金斯说道。

探长一脸厌恶地看着他。

“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我也不会这么做。”霍普金斯说道,装出很虚伪的声音。

验尸官再次要求安静,但探长的表情已经缓和了下来。

不久,趁着帕特凯瑞进来提供证物时的小骚动,霍普金斯说道:“怎会劳您苏格兰场的大驾呢,探长?”

“旁观而已。”

“我懂了。原来只是列席单位而已。近来罪案清淡是吧?”看到探长并无反应:“噢,做做好事嘛,探长。到底是什么情况?死因有什么玄机吗?有疑点,呃?

如果你不想把你的话公开,我就是最可靠的保险箱。“

“你是最可靠的牛虻。”

“噢,你知道我得穿透多厚的皮肤才吸得到血吗?”这话除了博得微笑之外,什么也没有。“听我说。只要透露一件事就行了,探长。今天的验尸会不会延期?”

“就算会我也不惊讶。”

“谢谢你。有这句话就够了。”霍普金斯说着,半讥讽半认真,随即又离开了屋子。他把像笠贝一样挂在墙边窗户上的艾伯特——皮茨太太的儿子——叫下来,说服他两先令的报酬要比只看得见一角的无聊验尸好得多,然后派他带一封要叫《号角》忙翻天的电报去利得斯通。之后就回去找巴特。

“事有蹊跷,”他低声回答巴特用眉毛表示的疑问。

“苏格兰场的人来了,那就是格兰特,戴红帽子后面的那个。今天的验尸会延期。找到凶手了!”

“别在这里说!”巴特说道,担心人太多。

“对。”吉米同意。“穿法兰绒灯笼裤的是谁?”

“男朋友。”

“我以为男朋友是杰。哈默。”

“本来是。这是新的。”

“情杀?”

“我愿意跟你赌一赌。”

“移情别恋,我想?”

“对。他们是这么说。看来她耍过他们。谋杀的理由应该很充分,我是这么想。”

都是些最基本的证据——尸体的发现和确认等等,验尸官一拿到这些资料,程序立刻结束,择期再验。

霍普金斯判定,显然克雷之死绝非意外,而目前苏格兰场还不会有任何逮捕行动,因此要打探消息,无疑要去找穿法兰绒灯笼裤的青年。他名叫提司铎。巴特说昨天全英国的报社记者都想采访他(那时霍普金斯正从火钳凶案那里赶回来),但是他出乎意料地难搞。骂记者是食尸鬼、秃鹰、鼠辈,和其他不及备载的字眼,对媒体的势力好像浑然不知。没有人敢对媒体如此无礼,否则不能全身而退,就是这么回事。

但是霍普金斯对于自己诱人上钩的能力有很大的信心。

“你就是提司铎,对吧?”他随口问道,在走向门口的人群中,他“刚好”走在这青年身边。

青年的脸拉了下来,立时充满敌意。

“不错,我是。”戒心十足的声音。

“不会是老汤姆。提司铎的侄子吧?”

脸上的敌意一扫而空。

“是的。你认识汤姆舅舅?”

“交情不深。”霍普金斯承认,没想到还真的有一位汤姆。提司铎。

“你好像知道我已经不用斯坦纳威了吧?”

“嗯。昕说了。”霍普金斯答道,不知道斯坦纳威是一匹马还是什么?“你现在在哪高就?”

等他们走到门口,霍普金斯已经和他混熟了。“要我载你一程吗?一起吃顿饭吧? ”

太漂亮了!用不了半小时,头条新闻就搞定了。他们还说这毛头小子难搞?完全不用怀疑:他,詹姆斯。布鲁克。霍普金斯,是最杰出的新闻人。

“抱歉,霍普金斯先生,”格兰特愉快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身后,“我很不愿扫你的兴,不过提司铎先生和我有约了。”然后,眼见提司铎面露惊讶之色,而霍普金斯也马上就会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他加上一句:“我们很希望他能帮个忙。”

“我不明白,”提司铎终于露底了。霍普金斯了解到提司铎完全不知道格兰特是何许人,赶忙幸灾乐祸地冲口而出。

“这位是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他说道,“凡是他经手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

“希望我的讣文能由你来写。”格兰特说道。

“希望我有此荣幸。”记者热切地说道。

随后他们注意到提司铎。他的脸像一张羊皮纸,又干又老,而且毫无表情。只能凭太阳穴上激烈的跳动判断他是个活人。记者和探长站在当地,彼此讶异着霍普金斯的宣布竟会产生此种料想不到的效果。接着,他们看见青年的膝盖开始软瘫,格兰特急忙搀住他的胳膊。

“快!过来坐下。我的车就在这里。”

他搀着显然已经失去意识的提司铎,穿过无所事事、七嘴八舌的人群,推他坐进一部黑色旅行车的后座。

“西欧佛,”他对司机说道,然后上车坐在提司铎旁边。

当他们以蜗牛的速度驶向公路时,格兰特看见霍普金斯还站在原地。那个吉米。霍普金斯只要站住不动三分钟以上,就表示他正在绞尽脑汁思索。从现在起——探长叹了口气——牛虻要变成猎犬了。

而现在探长的脑子也闲不下来。前一天晚上,忧心忡忡的郡警察局长连夜通知他,他们也不想蠢兮兮的小题大做,但实在有一个很小却奠名其妙的问题,他们找不到满意的解释。警察局上上下下全都想过了那个问题,上至局长,下至曾到海滩上侦查过的警官,大家互相攻击对方的论点,结果到最后只有一项共识:大家都想把责任推到其他某个人的身上。当然,持续不懈地侦办自己手上的罪案,获得应有破案的功劳固然不错,但前提是得真的有罪案。若只单凭那具尸体就认定罪案成立,一旦失败的话,倒不是怕丢脸,最怕的是别人的指点嘲讽,这是他们打心眼里就不愿意沾上的事。因此格兰特取消了他在剧院的订位,南下到西欧佛来。他会见了当地不怎么精良的警方团队,耐心听取他们纷纭的意见和法医的看法,到了凌晨就寝时,他热切期待能赶紧访问到罗伯特。提司铎。现在提司铎就在他身边,只因在无预警的情况下见到苏格兰场的人,到现在还吓得说不出话来,呈半昏迷状态。不错,确实有犯罪,不用怀疑。车上有司机科克在,不是问话的时候,在他们回到西欧佛前,提司铎也应该清醒了。格兰特从车上的储物箱里取出一只小酒瓶,递给提司铎。

提司铎颤抖地接了过去,老实不客气喝了一大口。不久之后他就开始为自己的虚弱表示歉意。

“我不知道怎么搞的。整件事对我而言是可怕的打击。我一直没有睡觉,一大堆事情不断出现在脑子里。或者应该说,脑子里不断在想事情,我阻止不了。然后,验尸的时候好像——我要说,有什么地方不对吗?我的意思是,这不是单纯的溺水事件吗?为什么验到最后却要延期?”

“有一两件事情让警方有点困扰。”

“什么事情,好比说?”

“我想一切等到了西欧佛再讨论吧。”

“我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吗?”他笑得很诡异,但并无恶意。

“你把我嘴里的话说出来了。”探长淡淡地说道,两人陷入沉默。

直到他们抵达郡警察局长办公室时,提司铎尽管有点累,看起来却还算正常。

事实上,他正常到当格兰特介绍说“这位是提司铎先生”时,和蔼可亲的局长几乎就要和他握手,但他连忙及时收手,正色一下。

“你好。嗯,咳!”他清一清喉咙,让自己恢复正常。不能那样做,我知道。

老天,绝对不能。这是凶杀嫌疑犯。看起来不像,一点都不像。不过这年头什么都很难说。那些最迷人的家伙是——一些直到最近他才知道的事其实早就存在。很可惜。不过当然不能握手。绝对不可以。“嗯!天气真好! 当然,不适合赛马。会跑得很累。不过很适合度假。不能为了自己的嗜好而太自私。你喜欢赛马吗?要去古德温马场?噢,噢,也许——不,我想你和我们这位朋友——”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愿意称呼格兰特的探长头衔。美男子一个。教养也好,还有其他种种——“想要安静地谈一谈。我要去吃午饭。在‘帆船’。”末尾这一句是为了格兰特万一要找他的话比较方便。“不是那边的食物特别好,而是那个地方有格调。不像‘海洋’那样。要拿牛排和马铃薯不必先穿越露天休息室。”说完局长就出去了。

“好一个弗雷迪。洛伊的角色。”提司铎说道。

格兰特正在拉椅子,抬起头来很欣赏地看了他一眼。

“你是个戏迷。”

“我原来几乎什么都迷。”

格兰特注意到他用的奇特字眼。“为什么是‘原来’?”

他问道。

“因为我破产了。你得要有钱才能迷。”

“不用我再提醒你那句‘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是吧?”

“不用,谢了。反正无所谓,我只能对你实话实说。如果你要往错误的方向去推论,那是你的错,不能怪我。”

“所以现在受审的是我了。很好的观点,我很欣赏。你可以试试看。我想知道,你怎么能和一个不知道她名字的女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你对郡警察局是这么说的,是吧?”

“是的。我知道听来很不可思议。也很荒唐。不过很简单。你知道,有天晚上很晚的时候,我站在逸乐酒吧对面的人行道上,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口袋里有五便士,可以说是多出来的五便士,因为我原本预计要弄到一文不名的。我正彷徨着该去哪里把这最后的五便士花掉(五便士能做的事可不多),还是要去行骗,就当作这几个鬼便士不存在。所以——”

“打个岔。请你对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何这五便士如此重要。”

“那些是一笔财富的终点,你了解吧。三万英镑。舅舅留给我的遗产。我母亲的哥哥。我本姓是斯坦纳威,不过汤姆舅舅说我要继承他的钱,就得继承他的姓。

我不介意。反正提司铎家比斯坦纳威家好多了。论精力,论稳重,一切的一切。如果我像个提司铎家的人,现在就不会破产了,可惜我几乎是不折不扣的斯坦纳威。

我是彻头彻尾的傻瓜,最坏的榜样。继承这笔钱时我在建筑师事务所工作,像普通人一样住公寓,讨生活;然后我开始想,这笔钱我一辈子也花不完。我辞了工作,到每个我想去但从来没指望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布里岛,和其他天知道是什么的地方。我再回到伦敦时身上剩下两千镑,本来是打算存进银行,去找份工作。如果在两年前,要这么做是容易多了——我说的是把钱存进银行。

因为没有人会帮着花这笔钱。可是那两年我在世界各地结交了一大堆朋友,他们随时都会有十几个人在伦敦。因此某天早上起床,我发现只剩最后的一百镑了。

我吓了一跳,像被泼了一桶冷水。两年来我头一遭坐下来开始思考。我有两个选择:寄人篱下——在全世界任何一个首都你都能过半年非常优渥的生活,只要你懂得食客之道的话:这一点我很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个选择就是落跑。

落跑还更容易些。我很容易就能消失无踪。大家会问:“这几天怎么没看见提司铎?‘他们会认为我在世界的某一个他们这种人会去的角落,不知道哪天又会碰到我。

别人认为我应该是有钱得要命,你知道,趁早滚蛋让他们想念我,总比留下来等他们发现真相之后嘲笑我还要容易。我付清了各项账单,剩下五十七镑。我想只能赌一局了,看看能不能赢到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我拿出三十镑——每次十五镑,这是我身上属于提司铎的谨慎——在日蚀押了红山梨。它只跑了第五。剩下二十几镑除了沿街叫卖之外什么都干不成。看来我别无选择,只能四处流浪了。我觉得流浪这个点子还不坏——这是个转变——但去流浪总不能把二十七镑存在银行,所以前一天晚上我决定把它一次花个精光。我决心一定要花到口袋里一毛不剩。然后我会当掉晚礼服,换套合适的衣服上路。当时没有考虑到,在西欧佛周末午夜根本找不到当铺。但是穿着晚礼服上路一定会引人侧目。所以我只好站在那里,就像我说过的,对着五便士懊恼不已,不知道该拿这身衣服怎么办,而且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着落。我站在阿德维屈的红绿灯旁边,就在转上兰开斯特大道的路口,红灯亮起后,一辆车子靠路边停了下来。

克莉丝就在车上,她一个人开着车——“

“克莉丝?”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会儿。街上非常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的距离那么接近,所以一切都很自然,她露出微笑对我说:”上哪儿?先生,我送你。‘我说:“好。到天尽头。’她说:”有点不顺路。查莎姆、菲佛斯汉、坎特伯雷、或是东岸,可以吗?‘嗯,这也是个办法。我不能继续站在那里,我也编不出什么无懈可击的故事可以到朋友家去借张床睡。何况,那伙人感觉上已经离我好远,所以我没想太多就上了车。我觉得她很迷人。我没把我刚才说的这些全告诉她,但是她很快就明白我已经一文不名了。我想解释,可是她说:“无所谓,我不想知道。我们就这样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叫罗宾,我叫克莉丝。’我只告诉她我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不知怎么,她就用我在家里的小名称呼我。以前那伙人叫我鲍比。再次听到别人叫我罗宾,感觉很舒服。”

“你为什么告诉她你姓斯坦纳威?”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想逃离和财富有关的身份吧。

反正我也没能给这个姓什么光彩,而且我心里总认为自己还是姓斯坦纳威。“

“好吧,继续。”

“该说的差不多都说了。她邀请我去住。告诉我她一个人,但是——嗯,但是我只能当个客人。我说她这样不是有点引狼人室吗。她说:”对,不过我一辈子都在碰运气,到目前为止运气一直不错。‘听起来像是糟糕的安排,但结果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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