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坐上了驾驶座旁的位子。“你跟她住在一起多久了?”
“住在她的房子,”提司铎纠正道,他第一次表现出凌厉的口气:“请搞清楚,队长,这会帮你省掉不少麻烦:克莉丝是我的房东,如此而已。只有我们两个人住在她的农庄里,不过就算没有一大群仆人,我们的关系还是正正当当的。这对你来说很怪异吗?”
“非常怪异。”队长坦白地答道。“这东西又是干吗的?”
他正在翻看一个纸袋,里面有两块烂得差不多的圆面包。
“哦,我带来要给她吃的。我只找得到这些。我从小就习惯游完泳后吃个圆面包。我想她也许会高兴有些东西可以吃。”
车子滑下陡斜的小径,进入西欧佛的主干道。他们横越公路,开进对面一条线道。路标上写着:“梅德利一号线,利得斯通三号线。”
“所以你跟着她到海边来的时候,没打算要偷这辆车?”
“当然没有!”提司铎说道,尽可能表现出他的愤慨:“在我上山看见车子停在那里之前,连想都没想过。到现在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真这么做了。我刚才是糊涂了,可是我以前从来没干过这种事。”
“那时候她在海里吗?”
“我不知道,我没去看。如果我看到她,就算离得很远,我也不会那么做了。
我把面包丢进来,开了车子就跑。
等我回过神来,已经在往坎特伯雷的半路上了。我一秒钟都没停,立刻回转,直接就把车开回来了。“
队长对此一言不发。
“你还是没告诉我你在那间农庄住多久了?”
“从星期六半夜开始。”
今天是星期四。
“而你还是希望我相信,你不知道房东姓什么?”
“不是。这有点奇怪,我知道。一开始我自己也这么认为。我本来是很传统的人,但是她好像觉得这样很自然。
相处一天后,我们就相互接纳彼此了。我觉得好像已经认识她好多年一样。“看着队长一句话也没说,但满腹怀疑就像炉子散发的热气,他又加上一句以暗示心中的不快:”如果我知道她姓什么,干吗不告诉你?“
“我怎么会知道?”队长不给面子地说道,一面用眼角偷偷观察青年苍白但沉着的脸。他似乎从刚才的激动和悲伤恢复得相当快。性子真浅,这些新人类。对任何事情都没有深刻的情感。只会歇斯底里。他们口中的爱只不过是谷仓边的苟且罢了,其余的一切对他们而言都属“矫情”。没有原则。经不起事。事情一开始棘手,就逃之天天。
小时候没被掴够巴掌。新观念都是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结果看看变成什么样子。前一分钟在海边哀号,下一分钟却冷静得跟什么似的。
接着队长注意到那双握在方向盘上过分细致的手。正在微微颤抖着。不管罗伯特。提司铎心情如何,总之他绝不冷静。
“就是这里吗?”队长问道,车子在围了篱笆的花园旁慢下来。
“就是这里。”
这是一栋半木造的农舍,约有五开间大小;七英尺高的荆棘和忍冬树篱隔开街道,蔷薇四垂。对那些美国人、度假者和摄影师而言是一栋天赐美屋。几扇小窗静谧地开着,鲜蓝色的屋门也亲切地敞开,阴影中隐约可见墙上一支铜制长柄锅的光泽。
他们走上红砖道的时候,门口台阶上出现了一位瘦小的女人,扎眼地系着一条白色的围裙,稀疏的头发在脑后挽成髻,头顶上摇摇欲坠地戴着一个黑丝缎圆形鸟巢状的物件。
提司铎一看见她,脚步就放慢下来,因此她可以清楚地由队长穿制服的庞大身影看到将要面对的麻烦。
不过皮茨太太是警员的遗孀,因此紧绷的脸上看不出任何不安。以往只要穿制服的身影走上门前小路,就意味着她该去准备餐点了,因此这会儿她的心思也就是往这方面想。
“我已经做了些煎饼。待会儿会很热。最好把炉子熄掉。罗宾逊小姐进来的时候,请你告诉她好吗,先生?”接着,她认出了穿制服的是警察:“别告诉我你无照驾驶,先生!”
“她叫罗宾逊小姐吗?她出了点意外。”队长说道。
“车祸吗?天啊! 她开车老是乱来。严重吗? ”
“不是车祸。意外发生在水里。”
“噢,”她慢条斯理地说道:“那么严重!”
“你说‘那么严重’是什么意思?”
“在水里出意外只有一种结果。”
“是的。”队长同意道。
“哎,真是,”她说道,悲伤地沉思着。然后态度突然大变:“你到哪里去了?”她破口大骂,瞪视着垂头丧气的提司铎,活像在西欧佛的市场里瞪着鱼贩砧板上的鱼。她对“绅士阶级”的表面顺从在灾难出现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曾经私底下认为提司铎是“窝囊废”,现在他的样子正是如此。
队长感到很有趣,但并没有表现出来。“这位先生并不在场。”
“他一定在场。他紧跟在她后头走的。”
“你怎么知道?”
“我看见了。我就住在前边不远的农舍里。”
“你知道罗宾逊小姐的其他住处吗?我相信这里应该不是她长住的地方。”
“没错,当然不是。她只在这房子住一个月。屋主是欧文。休斯。”她停顿一下,很高明地让这个名字的重要性挥发出来。“但是他现在正在好莱坞拍电影。应该是关于西班牙伯爵的故事,他是这么说的。他说他已经拍过意大利伯爵和法国伯爵,他相信拍西班牙伯爵会是一次全新的体验。很好的一个人,这位休斯先生。尽管有这么多人奉承,他还是没被宠坏。说来你大概不相信,有个女孩来找过我,塞给我五英镑,要我把他睡过的床单给她。我给了她我自己的床单。她一点都不害臊。
还要给我二十五先拿,要他的枕头套。真不知道这个世界要变成什么样子,我真的不知道——“
“罗宾逊小姐还有什么其他的住处?”
“除了这里,我不知道其他的。”
“她要过来之前没先写信通知你吗?”
“写信!没有! 她拍电报。我想她会写信,但是我发誓她从来没写过。她大概一天会由利得斯通邮局拍六封电报。大部分都是我家先生艾伯特拿去的,趁下课的时候。
有几封还用了三四张电报纸那么长。“
“那么,你知道她在这附近有熟人吗?”
“没有。除了斯坦纳威先生。”
“一个都没有!”
“一个都没有。有一次——那时候我正在告诉她冲马桶的小技巧,要用力按下去,然后轻巧地放开——有一次她说:”皮茨太太,‘她这么说:“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一看到人的脸就讨厌?’我说我对某些人是有点反感。她说:”不是某些人,皮茨太太。所有的人。纯粹对人感到恶心。‘我说有这种感觉时,我就喝一匙蓖麻油。她笑着说这点子不坏。只要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好点子,两天之内就会天下太平了。’墨索里尼就从来没有想到这点。‘她说。“
“她从伦敦来的吗?”
“对。她在这里的三个礼拜只回去过一两次。上次是上个周末,她带了斯坦纳威先生回来。”她再次不屑地瞥了提司铎一眼,好像他是什么猪狗不如的东西。“他难道不知道她的住址吗?”她问道。
“没人知道。”队长说:“我看能不能从她的文件里找到什么头绪。”
皮茨太太领路,一行人进了客厅,凉爽、昏暗、飘着香豌豆味。
“你们怎么处理她——我是说她的尸体?”她问道。
“放在停尸问。”
这句话似乎首度将悲剧带进了屋内。
“噢,我的天啊。”她把围裙下摆缓缓地在光洁的餐桌上移动。“我还在做煎饼呢。”
这不是在哀悼浪费掉的煎饼,而是她向世事无常的致意。
“希望你需要吃早餐。”她对提司铎说,语气缓和了起来,似乎因为下意识中了解到人类充其量不过是命运的傀儡。
提司铎不想吃早餐。他摇摇头,转身走到窗边,队长则忙着在书桌上找东西。
“我不介意来一块煎饼。”队长说着,一边翻看桌上的文件。
“肯特郡找不到更好的了,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也许斯坦纳威先生想喝杯茶。”
她进了厨房。
“所以你不知道她姓罗宾逊?”队长抬头说道。
“皮茨太太老是称她‘小姐’。何况你看她像姓罗宾逊吗?”
队长自己方才也不大相信她姓罗宾逊,因此搁下了这个话题。
提司铎立刻又说道:“如果不需要我的话,我想到花园走走。这里——这里太闷了。”
“好吧。别忘了我还需要车子回西欧佛去。”
“我告诉过你,那是一时冲动。何况现在我也不可能偷了车逃之天天。”
不笨嘛,队长心想。脾气也不小。无论如何,此人不是草包。
书桌上散置着几本杂志、报纸、半包硬盒香烟、几片拼图、磨指甲刀、指甲油、几块丝布,和一堆零碎杂物,事实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记事纸。惟一的文件类就是当地商号的账单,而且大都是已付款的收据。就算这女人不爱整洁又没有条理,至少她有谨慎的性格。那些收据或许又皱又破,而且要找时不容易找到,但至少没给扔掉。
早晨的静谧,皮茨太太在厨房里生气勃勃的冲茶声,加上对热煎饼的期待,把队长抚慰得十分舒坦。他开始一边搜查书桌,一边纵情于他的一项习性。他吹起口哨。队长的口哨缓慢、圆柔而甜美,不过口哨依然是口哨。他颤声吹着《偶尔对我歌唱》,还不忘加上装饰音,这样的表演使他的潜意识得到满足。他太太有一次拿了一份《邮报》给他看,上面说吹口哨是心灵空虚的象征。此举并没有治好他。
骤然问,这一刻的乐声被打断了。毫无预警地,起居室半开的门上响起一阵嘲弄般的轻敲声——咚——滴哒——咚咚哒哒!一个男子的声音说道:“原来你躲在这里!”房门大开,门口站着一位矮小黝黑的陌生人。
“哎——唷——唷,”他说着,拉成好几个音节。他站在原地瞪着队长瞧,开心地咧着嘴笑。“我还以为你是克莉丝!什么风把警察给吹来了?遭小偷了吗? ”
“不,没有小偷。”队长试着整理一下思绪。
“别告诉我克莉丝又开了什么狂欢派对!我以为她几年前就不干这种事了。这可不符合高品位那一套的。”
“不,事实上是——”
“她到底在哪里?”他提高声音,中气十足地对着楼上大叫。“唷——呵!克莉丝。快下来,你这家伙,还躲!”转向队长:“已经躲了快三个礼拜。大概被片厂的灯照昏头了,我猜。他们迟早都会神经过敏。可是上一部那么成功,大伙当然把她当作摇钱树了。”他故作严肃地哼起一段《偶尔对我歌唱》。“所以我才会以为你是克莉丝,你吹的是她的歌。吹得还真不错。”
“她——的歌?”随即,队长希望这会给他带来一道曙光。
“对,她的歌。还会是谁的?你该不会以为是我的歌吧,是吗,老兄?绝对不是。歌是我写的,那是当然。不过算不上什么。这还是她的歌。也许她还不够完美!呃? 这不是一首好歌吗? ”
“我说不上来。”如果这人不聒噪的话,他可能会理得出一些头绪。
“你大概还没看过《铁栏杆》吧?”
“没有,应该没有。”
“这就是广播和唱片最糟糕的地方:电影的活力都被抽光了。或许等你听到克莉丝在电影里唱那首歌,你已经厌烦到想作呕。这对电影并不公平。对于作曲者那种人倒还好,对电影却很残酷,残酷得要命。应该要有某种协定之类的。嘿,克莉丝!我费尽心力找她,她却不在这里?”
他变得一脸颓丧,像个失望的小孩。“如果是她走进来看到我,那就不及我走进来发现她一半有趣了。你想——”
“打扰一下,先生——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大名。”
“我叫杰。哈默。出生证明上是杰森。我写过《如果不能在六月》。你也许也吹过这首歌——”
“哈默先生。请问住在这里——从前住在这里——的小姐,她是电影明星吗?”
“她是电影明星吗?”缓缓升起的讶异暂时止住哈默先生的话头。接着他认为自己一定搞错了什么。“等等,克莉丝是住在这里吧,对不对?”
“这里住的小姐叫克莉丝没错。不过——嗯,也许你能帮助我们。发生了一件意外——很不幸——而且显然她说过,她的姓是罗宾逊。”
男子听了笑得很开心。“罗宾逊!这笑话不错。我老嫌她没有想像力,编不出即兴台词。你相信她姓罗宾逊吗?”
“呃,不,不大相信。”
“我刚才不是说了!谁叫她把我看作剪辑室地板上的碎底片渣,让我也反过来掀掀她的底。她或许会把我塞进冷冻柜一整天,但还是值得。反正我不是什么绅士,所以告诉你也无妨。队长,那位女士的名字叫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队长说道。他下巴一松,掉了下来,完全无法控制。
“克莉丝汀。克雷!”皮茨太太喃喃说道,她站在门口,浑然忘了手上那盘煎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