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端恪公遇剑仙

作者:(清)袁枚    更新时间:2013-09-10 11:25:19

国初桐城姚端恪公为司寇时,有山西某以谋杀案将定罪。某以十万金赂公弟文燕求宽,文燕允之,而惮公方正,不敢向公言,希冀得宽,将私取之。


  一夕者,公于灯下判案,忽梁上男子持匕首下,公问:“汝刺客耶,来何为?”曰:“为山西某来。”公曰:“某法不当宽。如欲宽某,则国法大坏,我无颜立于朝矣,不如死。”指其颈曰:“取。”客曰:“公不可,何为公弟受金?”曰:“我不知。”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腾身而出,但闻屋瓦上如风扫叶之声。


  时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到德州,已丧首于车中矣。据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饭毕,上车行数里,忽大呼『好冷风!』我辈急送绵衣往视,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端恪题刑部白云亭云:“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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