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黄昏,那同一个黄昏

作者:吴正    更新时间:2013-08-21 13:20:51

  黄昏,那同一个黄昏。往往,当小说要向整块生活去随意截取一小片断面时,某一个特定的黄昏或者清晨很可能就成了它的一切记忆与场景的凝聚中心。而那一个黄昏,就是这样的一个黄昏。

  此刻,黄昏的短暂已完全消失,夜色网盖下来,彻底地笼罩了上海这个东方国际都会。兆正在彩灯流溢的淮海路上一直向西端走去,寻找他童年时代的安全感,寻找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在何处的,今晚的归宿。

  从他身旁过去的人群似乎个个都兴高彩烈。有喧哗的笑声,有惊鸿一瞥的眼神,有可口可乐的泡沫和气味,有女人手腕与耳垂上的亮晶晶的什么一闪而过。商店里的H1F1先将某首港台的流行劲歌压缩进两只半人高的乌黑乌黑的喇叭箱,然后再面朝着大街吼放出来。每天,只要一进入这么个夜色时分,整个上海市面似乎都像在庆贺一个什么节日一般地沸腾起来。

  但他像一片飘荡在人海中的孤舟,又像是一个穿过罗布泊的旅人,整个世界与他形成了一种一与无穷的对比。

  兆正天生(还是所有的作家们都天生)就是个宿命主义者,从小便对人生命之中某一层面上的含意特别**。特别喜欢对生命的终极含意刨根究底的他,更不用说是在过了五十,这个“天命”之年后了。比方说,五十年前的淮海路与今日的淮海路;比方说,四十年前的中国社会与今日的中国社会;比方说,三十年前的湛玉和他与今日的他和湛玉;比方说,改革开放之前的上海与今日的上海;再比方说,十年前上海的某一片旧区某一条旧式弄堂某一幢旧宅与今日的它们的命运。历史以循环的方式重复同一个故事,孩子们在重复中长大(我们都曾是孩子),而我们在重复中老去(我们的父母都曾是我们)。有谁站立在高处,微笑地看着这一切而无言呢?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每每在这种时候,他就会想起“他”来。

  其实,所谓名字,只是人的一个存在符号,是每当提及某某或某某时率先进入说者与听者思想屏幕的一团音容笑貌形态动作的印象拼图而已。莎士比亚说,人叫什么名字其实没什么意义;一种叫玫瑰的花,假如更换了花名,还不一样的香?伴随你我他(或她)的适用性和泛指性而存在的也有它们的混乱性和混淆性,但人一生的长长的记忆拖影的本身不就是一种颠倒与混淆?这便构成了现代创作观念上的一个革命性的突破:小说即混淆,混淆即小说。

  是的,有点荒唐,有点故作玄虚,还有点不太合情理——不合某种传统意义上的情理。然而,你却不能全盘否定说,这就不是一种更能贴切生活本身之存在状态的创作和创意形式。

  事实上,从我们当学生的年代开始,兆正已经在下意识地这么做了。他是个天才,天才的视角与思维往往出人意料。比如说,他从来便在心中将我唤作为“他”,好像我生来便是个无名氏似的。而且,他还常常将那位只存在于假定式中的“他”时刻作为一个在与他自己较量手劲的隐形对手——当然,这些都是在很远久很远久之前的事了。那些学生时代的往事留存在我与他共同的已经开始变黄了的记忆里,有时迷朦,有时清晰;有时连贯,有时断层;有时真实,有时虚幻;有时确确凿凿,有时,也难免常常会张冠李戴了。

  初一新学年一开学,我便被指配与湛玉同坐一张课桌椅,而晨操与课间操的队形,我又恰好都排在了她的后面。这些他连做梦都在盼待的好事竟然都让我一个人给占了去,连让出一丁点份给他的份额都没有。甚至,当他将精确剪裁好了的目光向她投射过去时,也免不了要瞥到我一眼半眼的。他羡慕,他妒嫉,但没法,最后也都只能归于无奈。

  自然,这些都是我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在故事的讲述过程中,对当年的他进行的一种心理探究。在我的设定中,他变成了一出哑剧中那位独脚戏演员,扮演着一个没有对手没有道具甚至连舞台背景也只是一幕白布的拔河赛的赛手;虽然可笑,但日复一日,他在自己的心中倒也将之演绎得有声有色有起有伏有得有失有惊有险有踉跄扑地的惨败也有人仰马翻的大获全胜。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班上同学的家境一般都以贫困为主。除了湛玉家能住犹太洋房外,就剩下我家还能占有一幢“新里”住宅的全层楼面了。但这,并不能算是一件完全的好事;一般家境较富裕的同学的家庭出生必属另类。她出生资产阶级;而我的,则更骇人听闻:海外关系。

  家庭出生的压力毕竟还是很大的。尽管平日里大家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但一遇上什么严肃的政治课题,即使是十来岁的小毛孩也都懂得如何来收敛笑容和坚定立场。面对一张张于突然之间就变了形的冷漠的面孔,坐在同一排座上的湛玉与我,仿佛就变成了一对海岛上的孤儿。

  每逢这类场合,兆正心中便窃喜。他将他清贫的教员出生也当作为一种优越感,暗藏在了心的一角。在战斗调门高昂火药味十足的政治形势报告会上,他的那些打补丁的衫裤是他最可靠的心理安慰:他幻想着,赛绳那一头的对手在开始气喘、失控,连步态也显露出某些不稳的迹象来了。

  虽然,那种事在那些年头常有发生,但毕竟不可能持续太久。只要形势稍有宽松的迹象,学习又成了学生们的主业。而他的那份偷偷的优越感又马上便变得微不足道起来,如同晨空里的半弯白月,苍白得连他自己都感觉到可有可无了。湛玉仍旧是全校全班同学的聚焦中心;她的出生并没有影响校长对她的和蔼可亲以及班主任老师对她的特别关心。这种和蔼和关心远远地超出了对于出身贫民家庭,上课经常迟到和早退的他。就算是我,在兆正的眼中,虽然时刻都背负着父母在香港那头不知道天天都在干些什么不可告人勾当的嫌疑的黑锅,但我秉性聪明,又好学,成绩门门优异不说,到了期末的学位排名,全班能与湛玉一争高下的,也就是非我莫属了。而这一切,又哪是他那一两篇偶尔能上壁报的作文可以比拟的?

  于是,他又复感自卑。

  他一直在暗中留意着我俩,他愈来愈觉得我俩才是“天设地造”的一对(这是他刚从某篇文艺作品之中读到过的一句表达词,便立即像针刺一般地点中了他的心的那个困结)。我俩坐同一桌,湛玉一有什么困难和需要,我是第一个能伸出援手来相助的;而平日里,只要是我说的笑话,湛玉总是全班女生中“咯咯咯”笑得最猛的一个。她的笑声浮在一切的笑声之上,比任何人的都更响更亮更银铃。难道,这还不说明了问题?

  最令他羡慕的是我写的一手漂亮的仿宋字体,而湛玉又偏偏又能画一手体面而优雅的报头画。在这方面,我俩又是老拍档了,每期到了学校出壁报的日子,大伙儿一早放了学,只剩下我们俩还孤男寡女地留在了灯火通明的教室里,赶时赶工,加班加点。等到天全黑透了,才抖去一身的粉笔灰,回家去。我俩有说有笑地上路,而我,更因此每一回都拥有了一种能顺路先将湛玉送回家去的特权!

  第二天一早,全班的同学便能见到我俩昨晚的合作成果了,雷锋同志的那四句人生格言让我用粗条的白粉笔写完之后再由她用细红粉笔勾出个边影来:对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工作像夏天般的火热,对个人主义像秋风扫落叶,对敌人像严冬般地冷酷无情。而毛主席的题字“向雷锋同志学习”几个大花草体,也给临摹得几近乱真。湛玉的报头设计也十分富有创意。除了雷锋的那幅戴棉军帽的胖嘟嘟笑眯眯的标准像之外,还有手粗臂壮的中国工人阶级正高举一炉钢水,顶天立地而站的形象,或是戴星点高帽米字高帽的“美英帝国主义”在地上爬行时的那副鬼模样,遮头遮眉,企图抵挡一个正跃马腾空跨栏而来的,高举着五星红旗的旗手劈面踩下的马蹄。诸如此类。同时,她还不忘在壁报的空隙角落里巧妙地装点有一只又一只大小不一的“卫星”群,象征着当时的中国社会,无论是工农兵学商的各行各业都不断有“卫星”放上天的喜讯传来。

  我俩天衣无缝的合作常常引来老师同学们的一片赞誉之声。

  兆正在打算退出这场无形的角力赛了,事实上,他在心理上已逐步退了出来——直到初三毕业年的那次去湛玉家开小组交心会之前,形势对他始终是灰暗的。

  他在红绿灯位前停步,举步过好多回,他又经过了很多条横街。都近什么位置了?远远的,徐家汇商业区的上空烟雾迷朦,霓虹灯和镭射灯的光柱在腾雾里晃来晃去像是在天空中搜寻什么目标。但他仍在没头没脑地想着那些纷沓的往事。怎么后来,湛玉变成了他的,而“他”倒成了他的表妹夫?他经常在怀疑,这会不会是一场类似大卫变走自由神像的魔术游戏?第二天一早醒来,他们四人间的关系故事会不会是另一只?

  兆正突然觉得些气喘,人也有些虚汗淋漓的摇晃。他用眼光四下里寻找,他想干点儿什么,但又始终也没干成什么,最后,他还是将自己稳定在了“美美百货公司”的几扇巨大而堂皇的大橱窗跟前,望着橱窗里的那几个衣着亮丽的模特儿也正没心没肺地望着橱窗外的他。

  他决定继续往前走,向西,继续向西。

  她的形象再一次地从兆正的记忆里浮出水面来,不过这一次仍然还是三十年前的她:嫩嫩白白的肤质,不高也不矮,身材略显肥胖。她,就是他的表妹,叫雨萍。

  雨萍是他的一位表舅舅的女儿,小他三岁。兆正对她从来都没什么太深刻的印象,只记得童年时代的她梳着两条乌油油的粗黑辫,一笑起来,两粒深深的唇角涡,给人一种可爱的感觉。长大成少女了,大家都说她长得“甜”,也有说她长得“福相”的,“一白遮三丑”的,但他想,所谓“一白遮三丑”,还不是“丑”字打头?就这么一些记忆碎片了,可有可无,他将它们当作书签,那么不经意地往自己成年后的回忆影集里一夹,几乎湮没。

  还有一些记忆情节的:小时候,兆正常去她家玩的缘故是他们两家住得很近。从自家弄堂的后门口一溜出去,穿过一片狼藉着垃圾的小菜场,再打斜里奔过两条横马路,便能到达她家。她家开一爿小南货店,在没人见着的当儿,他常使唤她去把风,自己则爬上高高的柜台,从斜搁在柜面上的阔口玻璃瓶中抓起了一把又一把的黑枣桂元和松子糖塞入口袋里去。他将渔获也分她一半,而自己的那一半则足够可以让他享用整整一个礼拜天的上午了。

  以后兆正长大了,雨萍也长大了,见了面便难免会有几分羞涩与忸怩,但这并不表示点什么。他最受不了她的那种目光了,只要一有交投的机会,那目光便绵绵脉脉地望着他,好像总想要诉说些什么似的。有一次,他不小心,无意之中触摸在了她的一条腿上,感觉非常柔软。他不怨自己粗心,反怨她。他想:一个女孩儿家,也不将自己的大腿收收好!他因此有好几个礼拜没上她家去,后来即使去了也不与她多搭腔。

  又有一次,她竟大红了个脸地告诉他说:“表哥,你知道吗?其实,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叫我崇拜的人……”仅这一下,便令他无端地大起反感,而且反感到连她童年时代的木讷与笨蠢的某些细节也被夸大地回想了起来,他决定对她冷淡——十二分地冷淡。当然,这种所谓冷淡是绝不可能持续太久的,在那些年月里,表舅表舅母家毕竟是他跑得最多最勤的一处去处;再说,那些阔口瓶中的零食,对他的诱惑力更不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有所减低。

  多少年后,也不知是谁带来的讯息——可能还是湛玉从编辑部那边来的消息吧?她先说到了我,说我已经去了香港好多年啦,现在可了不得,都成了大老板了!湛玉说这句话时,眼睛是炯炯放亮的。后来,她才说到了雨萍。

  湛玉说,她应该是见到过她的,不就是你的那个皮肤白白嫩嫩的表妹么?在你们的那条虹口老街的阁楼上,只要你从乡下一回来,她总会跑过来看望你。都说她长得带点儿福相了,你看,去成香港了,还嫁了这么个的老板级的人物。兆正想,是的,这倒也是的。

  只是,将阔太太的形象硬往雨萍身上套搬,兆正始终不习惯这种思路,始终觉得有一种古怪的面具感。有时,偶尔在香港的八卜周刊上见到香港富商的太太们盛装出席舞会的照片,兆正就会联想到她。但理性告诉他,直感更告诉他,说,这里面的出入一定会很大,只是他缺乏依据而已。所以他也只能让这些杂念一闪而过,之后,书签还是书签,湮没了的页码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被重新翻阅到一次。

  表妹在他脑海里的这种影象叠合处理一直到了好些年前,在她的真人面前才定下型来。她没有什么特别,离开那个住在他家过两条横街外的南货铺女儿也没有什么太高太大太悬殊的层次飞跃。她更胖了些,眼角多了不少鱼尾状的放射纹。唇角涡仍在,不太能见到它们的缘故是:她现在不太爱笑了,她的眼光充满了忧戚。

  “世事难料,再说,无巧也不成书啊……”兆正感慨着地说此话的时候也是在好多年之前了,他俩还是坐在那张长沙发上。还是在浴后,而湛玉,还是那个半躺的姿态。她的双腿搁在兆正的膝上,任他轻轻地揉摸着她的脚趾。“始终感觉像场梦,会不会在哪天醒来,发觉原来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的一场梦?——”

  “难道你不觉得幸福吗?”她向他投来一片月色朦胧的目光,她将她的一只脚借势搁到了他的肩膀上来,这是一个只要他微微侧过头来便能吻在了她的脚趾尖上的姿势。他将濡湿的嘴唇在她淡粉红色的脚趾上和白嫩的脚背上来来回回地摩挲着,发出了一种含糊不清的音调:“当然,当然……”“你不觉得满足吗?”,“当然,当然……”他感觉到她的脚趾正轻轻地弹动着,令他的半边腮颊有一种酥酥麻麻痒痒的感觉,好不舒服。

  她复将腿放下,人也坐直了起来。她紧紧地挨坐到他的身边来,让他给搂抱住了。他开始亲吻她的后颈脖,并用舌尖在她的耳根部位上熟练地舔滑着——他知道她需要什么。她开始呻吟,一股淡淡的檀香皂的气味从她那宽大松垮的衣领间散发出来,他解开了她浴袍的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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