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弗·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更新时间:2013-08-20 13:35:17

约翰·提·安格来自一个名门望族,几世以来都定居在密西西比河畔,这个海地斯小城。 

约翰的父亲经历过多次激烈比赛,一直都保持着业余高尔夫球赛的冠军头衔;安格太太因其政治言论,而获得本城人们所说的“从保温箱到温床”的评价;而小约翰·提·安格才刚满16岁,他还没有穿上长裤,就已学会纽约最流行的舞步。现在,到了这个特别的时期,他必须要离开家了。他的父母已经染上了所有外省城镇的通病——十分看重新英格兰地区的教育,而这种通病每年都要从这里夺走一批最有出息的年轻人。别的地方都不合他们的心意,除了波士顿附近的圣米达斯学校之外——海地斯太小,留不住他们所爱的天才儿子。 

现在的海地斯——正如你所知,要是你去过那儿的话——那些更时髦一些的预科学校和大学的名字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那儿的居民已经长时间与世隔绝,即使他们在穿着风格及文学方面好像赶上了时代,但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闻和在海地斯被认为精心筹划的庆典,这种庆典无疑会被一个芝加哥的牛肉公主称为“或许有点俗不可耐吧”。 

约翰·提·安格出发前夕,安格太太满怀愚庸的母爱,将亚麻套装和电扇塞进他满满的行李箱,安格先生则送给他的儿子一个装满钱钞的石绒小皮夹。 

“记住,这里永远欢迎你,”他说,“尽管放心,你是我们的男孩,家中对你的物质供应长保不绝。” 

“我知道。”约翰哑声回答。 

“不要忘了自己是谁,从哪里来,”他父亲骄傲地继续说道,“不要做任何有损于自己的事。你是安格家的人——来自海地斯。” 

老人和这个年轻的儿子握了握手,然后约翰带着潸潸流下的眼泪离开了。10分钟之后他已经走到城区外了,他停下来回头最后看了故乡一眼。城门上的旧式维多利亚格言,似乎吸引住了他,这可有点怪。他父亲曾一遍又一遍想把它改得更有推动力、更富气势一点,像“海地斯——良机所在”,或者在一幅热情握手的灯光画面上树一块简单的“欢迎”的牌子,那个旧式格言令人有点沮丧,安格先生曾想过——不过现在…… 

约翰看了一下,然后转脸坚决地朝着他的目标走去。当他转过身去之时,与夜空相映照的海地斯灯光似乎显得一片温馨,美得令人激动。 

从波士顿开罗尔斯-皮尔斯汽车到圣米达斯学校要半小时。两地的实际距离却永远不得而知,因为除了约翰·提·安格之外,到学校去的每一个人都是坐罗尔斯-皮尔斯汽车抵达那儿的,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出现例外了。圣米达斯学校是世上最昂贵、限制最严格的男孩预备学校。 

约翰在那里度过了最初愉快的两年。男孩们的父亲都是钱王,约翰曾到过他们时髦的度假山庄过暑假。他非常喜欢所有他去拜访过的男孩,他发觉他们的父亲似乎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他也经常孩子气地纳闷他们怎么会如此惊人地相似。当他告诉他们他家住的地方时,他们会高兴问说:“那里相当热吧?”约翰会勉强微微笑着回答:“相当热。”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开这样的玩笑——顶多只是改变问法说:“住在那儿你觉得够热吧?”这同样令他讨厌,他的回答可能会真心实意一点。 

在第二学年的学期中间,有一位安静英俊、叫做波西·华盛顿的男孩来到约翰的班级就读。这个新生举止态度文雅悦人,穿着打扮在圣米达斯甚至都可以算得上是首屈一指。可是为了某种理由,却拒其他男孩于千里之外。唯一与他亲近的就是约翰·提·安格,不过即使对于约翰,他也是保持缄默,完全不提及他的家世。毋庸置疑他是富裕的,但除了一些类似的推论外,约翰对他的朋友一无所知。因此当波西邀请他到“在西部”的家过暑假时,他知道这是一个可以满足他好奇心的大好时机。他毫不考虑就接受了。 

等他们到了火车上时,波西才第一次变得那么爱说话。有一天,他们在餐车上一边吃午餐,一边谈论着学校几个人品不佳的男孩时,波西突然改变语调,换了个话题。 

“我父亲,”他说,“是世界上最最富有的人。” 

“喔。”约翰礼貌应声道。对这种自信的大话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他想说“那太棒了”,不过听起来却很空洞,他差点就要说出“真的吗?”却又止住了口,因为那似乎是在质询波西所说的。而那样令人震惊的评述,绝不能轻易提出质疑。 

“最最富有的。”波西重复说着。 

“我读过《世界年鉴》,”约翰开口说,“上面说美国年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人有一位,超过300万的有四位,还有——” 

“喔,他们不算什么,”波西藐视说道,嘴巴撇成半个月亮大,“那些计较小钱的资本家、金融界的小角色、可怜的小商人及高利贷者。我父亲可以全买进他们的产业,他们还不知道是谁干的呢。” 

“不过,他怎能够……” 

“为何他们不会扣缴他的所得税吗?因为他不缴任何税。顶多他会缴很小的一部分——不过,他真正的收入所得税从来就没付过。” 

“他一定很富有,”约翰简单说道,“我很高兴。我喜欢富豪。人愈有钱,我就愈喜欢他。”他黑色的脸上显出一种热情的坦率之情,“我去年复活节拜访过史克利兹尔·墨菲家,维亚恩·史克利兹尔·墨菲拥有大如母鸡蛋的红宝石,还有地球仪般大、里面发亮光的蓝宝石——” 

“我爱珠宝,”波西热衷地赞同,“当然,我不想让学校里的任何人知道,不过我自己也收藏了不少,我向来都在收集珠宝而不是邮票。” 

“还有钻石,”约翰接着热切说道,“史克利兹尔·墨菲家有像核桃般大的钻石——” 

“那不算什么。”波西倾身过去,压低声音说,“那一点也不算什么。我父亲有一颗比丽兹饭店还大的钻石。” 

蒙大拿的落日像一片巨大的淤血创伤悬挂在两座山脉之间,黑色的动脉由此向四处伸展,布满了中毒的天空。天空无限遥远的距离底下,蹲踞着这个微不足道、阴郁、被遗忘了的菲希村。菲希村里住着十二个人——人们这么说——这十二个忧郁的、不被人理解的灵魂,他们从这片几乎寸草不生的岩石上吸吮贫乏的奶汁,这片山岩似乎有一种神秘的滋生的力量孕育了他们。这十二个菲希村人成了离群索居的类族,就像大自然当初突然心血来潮创造出的一些种族一样,听天由命、自生自灭。 

遥远的青紫淤块那一边,有一长串灯火在缓缓移动,爬上了这片荒凉的土地。十二个菲希村人像鬼魂一样聚在简陋的小车站,观看这辆从芝加哥来的越州快车在7点钟开过。每年约有六次左右停靠在菲希村,不知道是谁下令这么做的;而每一次停靠,总会有一两位乘客下车,登上在暮色里出现的轻马车,向着青紫的落日驶去。观察这种无聊而又反常的现象已经成为菲希村人的一种礼拜仪式。只是观看,如此而已;他们身上不具备那种能让他们惊奇或猜测的关键品质,否则围绕这些神秘的造访早就足以产生出一种信仰。不过,菲希村人超越了所有的宗教——即使基督教最基本最原始的教条也无法在那块不毛的岩石上立足——所以没有祭坛,没有祭师,也没有献祭;只有每天晚上7点时,简陋小车站旁一群沉默的聚会群众,默默地祈祷着莫名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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